• 1:封面
  • 2:焦点
  • 3:路演回放
  • 4:要闻
  • 5:要闻
  • 6:海外
  • 7:金融货币
  • 8:证券·期货
  • 9:证券·期货
  • 10:财富管理
  • 11:观点·专栏
  • 12:调查
  • 13:专版
  • 15:专版
  • A1:公 司
  • A2:公司·热点
  • A3:公司·纵深
  • A4:公司·纵深
  • A5:公司·动向
  • A6:公司·地产
  • A7:上证研究院
  • A8:上证研究院·宏观新视野
  • A9:股市行情
  • A10:市场数据
  • A11:信息披露
  • A12:信息披露
  • A13:信息披露
  • A14:信息披露
  • A15:信息披露
  • A16:信息披露
  • A17:信息披露
  • A18:信息披露
  • A19:信息披露
  • A20:信息披露
  • A21:信息披露
  • A22:信息披露
  • A23:信息披露
  • A24:信息披露
  • A25:信息披露
  • A26:信息披露
  • A27:信息披露
  • A28:信息披露
  • A29:信息披露
  • A30:信息披露
  • A31:信息披露
  • A32:信息披露
  • A33:信息披露
  • A34:信息披露
  • A35:信息披露
  • A36:信息披露
  • A37:信息披露
  • A38:信息披露
  • A39:信息披露
  • A40:信息披露
  • A41:信息披露
  • A42:信息披露
  • A43:信息披露
  • A44:信息披露
  • A45:信息披露
  • A46:信息披露
  • A47:信息披露
  • A48:信息披露
  • A49:信息披露
  • A50:信息披露
  • A51:信息披露
  • A52:信息披露
  • A53:信息披露
  • A54:信息披露
  • A55:信息披露
  • A56:信息披露
  • A57:信息披露
  • A58:信息披露
  • A59:信息披露
  • A60:信息披露
  • A61:信息披露
  • A62:信息披露
  • A63:信息披露
  • A64:信息披露
  • A65:信息披露
  • A66:信息披露
  • A67:信息披露
  • A68:信息披露
  • A69:信息披露
  • A70:信息披露
  • A71:信息披露
  • A72:信息披露
  • A73:信息披露
  • A74:信息披露
  • A75:信息披露
  • A76:信息披露
  • A77:信息披露
  • A78:信息披露
  • A79:信息披露
  • A80:信息披露
  • A81:信息披露
  • A82:信息披露
  • A83:信息披露
  • A84:信息披露
  • A85:信息披露
  • A86:信息披露
  • A87:信息披露
  • A88:信息披露
  • A89:信息披露
  • A90:信息披露
  • A91:信息披露
  • A92:信息披露
  • A93:信息披露
  • A94:信息披露
  • A95:信息披露
  • A96:信息披露
  • A97:信息披露
  • A98:信息披露
  • A99:信息披露
  • A100:信息披露
  • A101:信息披露
  • A102:信息披露
  • A103:信息披露
  • A104:信息披露
  • A105:信息披露
  • A106:信息披露
  • A107:信息披露
  • A108:信息披露
  • A109:信息披露
  • A110:信息披露
  • A111:信息披露
  • A112:信息披露
  • A113:信息披露
  • A114:信息披露
  • A115:信息披露
  • A116:信息披露
  • A117:信息披露
  • A118:信息披露
  • A119:信息披露
  • A120:信息披露
  • A121:信息披露
  • A122:信息披露
  • A123:信息披露
  • A124:信息披露
  • A125:信息披露
  • A126:信息披露
  • A127:信息披露
  • A128:信息披露
  • A129:信息披露
  • A130:信息披露
  • A131:信息披露
  • A132:信息披露
  • A133:信息披露
  • A134:信息披露
  • A135:信息披露
  • A136:信息披露
  • A137:信息披露
  • A138:信息披露
  • A139:信息披露
  • A140:信息披露
  • A141:信息披露
  • A142:信息披露
  • A143:信息披露
  • A144:信息披露
  • A145:信息披露
  • A146:信息披露
  • A147:信息披露
  • A148:信息披露
  • A149:信息披露
  • A150:信息披露
  • A151:信息披露
  • A152:信息披露
  • 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归还的公告
  •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申银万国证券为金鹰持久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代销机构、开通旗下部分基金定投业务
    以及参与网上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开放式基金参与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二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012年8月15日   按日期查找
    A15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 A152版:信息披露
    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归还的公告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申银万国证券为金鹰持久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代销机构、开通旗下部分基金定投业务
    以及参与网上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开放式基金参与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二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2012-08-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13 证券简称:蓝丰生化 编号:2012-032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公司股票将于2012年8月15日上午9:30-10:30停牌一小时,于2012年8月15日上午10:30复牌。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证券简称:蓝丰生化;证券代码:002513),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两个交易日(2012年8月13日、8月14日)收盘价格累计涨幅偏离值达到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本公司核实情况说明

      1、本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本公司未从公共传媒获悉存在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传闻;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不会且预计也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2、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公司在核实过程中,未发现其他应披露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本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2012年8月14日,公司披露2012年半年报,2012年1-6月份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8,610,410.7元,较去年同期下降29.43%。对2012年1-9月经营业绩的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5%~35%。

      3、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