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201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相关事项的公告
证券简称:中国平安 证券代码:601318 编号:临 2012-042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披露平安银行非公开发行股票进展
及201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相关事项的公告
特别提示: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于2012年8月15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对平安银行2012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2012年半年度报告及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有效期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具体如下:
一、 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2012年上半年,平安银行法定财务报告(经境内注册会计师—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利润情况为: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人民币6,761,485千元,可供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22,625,864千元。
依据上述利润情况及国家有关规定,平安银行2012年上半年作如下利润分配:
1、平安银行法定盈余公积余额已超过实收资本的50%,暂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人民币3,844,248千元。
经上述利润分配,截至2012年6月30日,平安银行盈余公积为人民币2,830,459千元;一般风险准备为人民币11,799,151千元;剩余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8,781,616千元。
3、除上述法定利润分配外,平安银行董事会提议2012年中期增加如下利润分配预案:
以平安银行2012年6月30日的总股本5,123,350千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人民币0.10元(含税)。本次实际用于分配的利润共计人民币512,335千元,剩余未分配利润人民币18,269,281千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二、 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可参阅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本公告的附件。
三、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011年9月2日,平安银行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向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相关议案,确定平安银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平安银行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由于平安银行非公开发行事项尚需监管机构核准,为保持平安银行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平安银行拟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延长12个月,除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作前述延长外,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相关内容不变。
本议案须提交平安银行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于2011年8月1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认购深发展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议案》的决议仍然有效。
四、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2011年8月17日,平安银行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现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延长12个月,公司名称已变更,财务信息等内容需更新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2年5月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非公开发行预案需披露现金分红相关情况,平安银行决定对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做相应修订。
本次会议、平安银行半年度报告及平安银行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的详细情况亦可参阅平安银行于同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平安银行董事会决议公告》、《平安银行2012年半年度报告》及《平安银行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特此公告。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