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27 证券简称:华谊兄弟 公告编号:2012-041
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17次会议通过。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本次董事会议。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王忠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丁琪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丁琪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二、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一)基本情况简介
A股简称 | 华谊兄弟 |
A股代码 | 300027 |
法定代表人 | 王忠军 |
上市证券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项目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姓名 | 胡明 | 匡娜 |
联系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18号丰联广场A座908室 |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18号丰联广场A座908室 |
电话 | 010-65805818 | 010-65805818 |
传真 | 010-65881512 | 010-65881512 |
电子信箱 | ir@huayimedia.com | ir@huayimedia.com |
(三)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1、主要会计数据
以前报告期财务报表是否发生了追溯调整
□ 是 √ 否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 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总收入(元) | 449,130,520.36 | 330,663,166.52 | 35.83% |
营业利润(元) | 84,492,047.42 | 74,353,013.34 | 13.64% |
利润总额(元) | 118,886,118.78 | 82,722,223.16 | 43.7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05,498,525.28 | 63,649,052.57 | 65.7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72,481,131.51 | 55,762,130.21 | 29.9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23,645,919.79 | 90,755,886.44 | -346.43% |
项目 | 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总资产(元) | 3,257,928,183.16 | 2,463,757,404.31 | 32.2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 1,702,069,475.53 | 1,687,290,950.25 | 0.88% |
股本(股) | 604,800,000.00 | 604,800,000.00 | 0% |
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 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7 | 0.11 | 54.55%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7 | 0.11 | 54.5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2 | 0.09 | 33.3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6.12% | 4.08% | 2.0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2% | 3.57% | 0.63%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37 | 0.15 | -346.67% |
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同期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2.81 | 2.79 | 0.72% |
资产负债率(%) | 47.22% | 30.68% | 16.54% |
2、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元)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27,015.69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34,608,873.0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87,785.95 | |
所得税影响额 | -1,376,677.59 | |
合计 | 33,017,393.77 | -- |
三、董事会报告
(一)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元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电影及衍生 | 143,693,063.61 | 73,260,803.69 | 49.02% | 2.27% | 12.61% | -4.68% |
电视剧及衍生 | 137,522,260.06 | 72,263,470.13 | 47.45% | 71.28% | 80.73% | -2.75% |
艺人经纪及相关服务 | 97,776,517.08 | 31,422,914.57 | 67.86% | 36.16% | 23.69% | 3.24% |
电影院 | 50,747,291.17 | 21,286,092.13 | 58.05% | 204.34% | 216.12% | -1.56% |
音乐 | 8,545,204.02 | 5,457,639.96 | 36.13% | -22.71% | -56.05% | 48.46% |
游戏 | 5,191,011.07 | 392,653.93 | 92.44% | -53.15% | -68.73% | 3.77% |
品牌授权及服务 | 15,000,000.00 | 0.00 | 100% | 100% | ||
合并抵消 | -10,474,962.56 | -487,102.56 | 95.35% | 1,109.73% | -72.43% | 199.38% |
合计 | 448,000,384.45 | 203,596,471.85 | 54.55% | 35.53% | 36.56% | -0.34% |
(二)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华东地区 | 101,352,681.18 | 90.8% |
华南地区 | 62,314,488.82 | 133.31% |
华北地区 | 176,529,931.46 | 11.26% |
华中地区 | 21,331,307.41 | 37.12% |
西北地区 | 9,952,306.66 | 371.47% |
西南地区 | 64,888,607.81 | 74.59% |
东北地区 | 16,351,377.47 | -47.41% |
境内小计 | 452,720,700.80 | 39.55% |
北美地区 | 3,773,339.04 | 261.81% |
亚太地区 | 644,135.42 | -43.34% |
南美地区 | 171,040.53 | |
欧洲地区 | 1,166,131.22 | -75.8% |
境外合计 | 5,754,646.21 | -17.77% |
内部抵消 | -10,474,962.56 | 1,109.73% |
合计 | 448,000,384.45 | 35.53% |
(三)主营业务及其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四)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利润构成与上年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六)无形资产(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探矿权、采矿权等)发生重大变化的影响因素及重大不利变化的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七)因设备或技术升级换代、核心技术人员辞职、特许经营权丧失等导致公司核心竞争能力受到严重影响的具体情况及公司拟采取的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八)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14,823.87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0,300.5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05,942.22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电影制作 | 否 | 23,480 | 23,480 | 23,480 | 100% | 2,618.05 | 是 | 否 | ||
电视剧制作 | 否 | 38,520 | 38,520 | 38,520 | 100% | 4,014.22 | 是 | 否 | ||
影院投资项目 | 否 | 12,966.32 | 12,966.32 | 12,966.32 | 100% | -1,650.28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74,966.32 | 74,966.32 | 74,966.32 | - | - | 4,981.99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收购北京华谊兄弟音乐有限公司股权 | 否 | 6,365.4 | 6,365.4 | 6,365.4 | 100% | 313.67 | 是 | 否 | ||
收购北京巨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股权 | 否 | 7,000 | 7,000 | 2,862.5 | 5,725 | 81.79% | -382.69 | 是 | 否 | |
增资实景娱乐 | 否 | 11,000 | 11,000 | 438 | 1,885.5 | 17.14% | 否 | |||
否 | 否 |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17,000 | 17,000 | 7,000 | 17,000 | 17,000%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41,365.4 | 41,365.4 | 10,300.5 | 30,975.9 | - | - | -69.02 | - | - |
合计 | - | 116,331.72 | 116,331.72 | 10,300.5 | 105,942.22 | - | - | 1,272.3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无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 适用 □ 不适用 | |||||||||
公司超募资金为52,823.87万元。1、根据公司2009年7月20日股东大会决议和《招股说明书》,其中12,966.32万元用于影院投资项目,截至2012年6月30日公司已累计投入12,966.32万元,投入运营的影院为11家。2、2010年5月13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26次会议及2010年6月7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28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使用超募资金6,365.40万元收购北京华谊兄弟音乐有限公司全部股权。截至2012年6月30日股权收购已经完成。3、2010年12月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3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超募资金使用计划(三)》的议案,公司决定使用超募资金7,000万元以收购股权及增资的方式控股北京华谊巨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截至2012年6月30日公司已支付5,725.00万元,股份收购已经完成。4、2011年8月10日,根据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3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华谊兄弟(天津)实景娱乐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使用超募资金11,000 万元,以增资的方式向全资子公司华谊兄弟(天津)实景娱乐有限公司追加投资,用于投资和经营文化旅游行业。截至2012年6月30日公司已支付11,000 万元,增资已经完成;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华谊兄弟(天津)实景娱乐有限公司对外利用募集资金投资支出1,885.50万元。5、2011年8月10日,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6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中人民币1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2年6月30日,已使用超募资金中10,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6、2011年8月10日,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6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6,7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2012年2月14日,公司将上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6,700万元全部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2年2月24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5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12年2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10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7,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该笔资金承诺于2012年8月24日前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12年6月30日,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7,000万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2年6月30日,公司超募资金余额为8,881.65万元。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 适用 √ 不适用 | |||||||||
□ 报告期内发生 □ 以前年度发生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 适用 □ 不适用 | |||||||||
□ 报告期内发生 √ 以前年度发生 | ||||||||||
2010年2月3日公司第一次股东临时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影院投资项目通过全资子公司实施的议案》、《关于具体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电视剧业务运营项目时采取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方式拨付募集资金的议案》。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 适用 □ 不适用 | |||||||||
经2009年11月11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19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并经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人机构发表同意意见,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8,684.04万元。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 适用 □ 不适用 | |||||||||
2011年8月10日,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6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6,7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2012年2月14日,公司将上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6,700万元全部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2年2月24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5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12年2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10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7,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该笔资金承诺于2012年8月24日前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12年6月30日,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7,000万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 适用 □ 不适用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账户。公司考虑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投资、收购、兼并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同行业、周边产业或上下游的公司、企业或实体项目;考虑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增加影院投资项目的开发建设;考虑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其它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3、重大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说明 |
4、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华谊兄弟国际有限公司投资设立China Lion Entertainment Limited,华谊兄弟国际有限公司持有China Lion Entertainment Limited 17.75%的股权;截至报告期末,China Lion Entertainment Limited已注册成立。公司投资海外影视制作公司,进一步拓展了业务空间,进一步完善了公司产业链。 5、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华谊兄弟(天津)实景娱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实景娱乐”)与其他投资方于2012年5月24日签署《项目合作框架协议书》,共同投资设立项目公司负责开发经营“观澜湖·华谊·冯小刚电影公社”项目,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暂定为人民币2亿元,其中实景娱乐持有项目公司35%的股权,该项目的投资总额预计为人民币8亿元至10亿元。截至报告期末,该项目正在实施过程中。该项目的推进将提高公司的业务经营能力,增强公司的品牌竞争力,促进公司产业链的进一步完善。 |
(九)董事会下半年的经营计划修改计划
√ 适用 □ 不适用
1、2012年下半年公司经营计划调整如下:
(1)2012年下半年公司上映电影片情况如下:
公映电影名称(暂定) | 公映档期 |
《画皮2》 | 2012年6月 |
《太极1 从零开始》 | 2012年9月 |
《太极2 英雄崛起》 | 2012年10月 |
《一九四二》 | 2012年11月 |
《十二生肖》 | 2012年12月 |
注:目前有个别影片尚在审批及洽谈中,公司总经理将根据市场与审批情况进行调整。
(2)2012年下半年公司计划形成收入的电视剧包括:《石光荣和他的儿女们》、《唐山大地震》、《双雄》、《我们的生活比蜜甜》、《红色宝藏》、《良人》、《踮起脚尖吻到爱》、《圣天门口》总计8部,约300集。(注:制片人及公司总经理可能根据项目的市场反馈、剧本开发进展、演职人员档期等因素对项目进行增加、减少、替换和调整。以前年度制作完成的电视剧还将形成部分版权收入。)
2、公司将贯彻年初制订的和本次调整的年度经营计划,通过加强影视剧及艺人经纪服务业务的开发和管理,加深业务领域的扩展,持续巩固并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力争完成2012年度经营目标。具体举措如下:
(1)公司将主要通过提高优秀影视剧作品产量和增加知名签约艺人数量来巩固和提升公司在影视剧业务和艺人经纪业务上的优势。充分发挥电影、电视和艺人经纪之间的业务协同效应,以资本运作为支撑,加快多层次、跨媒体、跨地区方向的扩张。
(2)公司将凭借雄厚的品牌优势、管理优势和资源整合能力,积极延伸产业链和价值链,拓展包括影院放映业务、影院广告业务、品牌授权业务等影视娱乐相关业务。
(3)公司将通过外部引进和内部培养相结合的方式,提高员工素质,改善人才结构,组建一支与公司发展战略相适应的梯队人才队伍。
(十)报告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司以2011年末总股本60,48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QFII、RQFII实际每10股派1.35元)。 公司于2012年5月2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登了《2011年度权益分配实施公告》,并于2012年5月30日实施完毕权益分派。
(十一)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十二)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十三)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四、重要事项
(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二)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
1、收购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2、出售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3、自资产重组报告书或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刊登后,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对报告期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报告期内股权激励方案的执行情况,以及对公司报告期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的说明
公司于2012年6月公布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拟向130位激励对象授予1,155万份股票期权,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 股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60,480万股的1.91%。每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有效期内以行权价格和行权条件购买1股华谊兄弟股票的权利。本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华谊兄弟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票。
(四)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2、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五)担保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六)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七)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一)2009年7月25日,王忠军、王忠磊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或实际控制人出具《承诺函》,承诺: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的经营期间,(1)承诺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2)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未在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未在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其财务人员未在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兼职;(3)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华谊兄弟娱乐投资有限公司享有北京市怀柔区政府以企业发展资金名义对营业税“先征后返”的地方性税收优惠。根据国务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及现行有关税收管理权限的规定,北京华谊兄弟娱乐投资有限公司享受的前述企业发展资金存在被要求补缴税款的法律风险。承诺人承诺,如前述税收追缴发生时,其将以除其持有的公司股权以外的其他个人财产承担北京华谊兄弟娱乐投资有限公司该等补缴税款;(4)承诺人现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权属清晰,未被设定质押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或第三者权益,承诺人与公司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支配或被支配关系,承诺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与其他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重大权属纠纷;(5)承诺人现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权属清晰,均为承诺人本人真实持有,承诺人不存在任何代他人持有公司股份或股份行使受他人支配的情形,承诺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与任何公司其他股东以外的第三人不存在任何重大权属纠纷;(6)如公司成功上市,承诺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部分或全部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7)承诺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承诺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证券,或者有关违法行为虽然发生在三年前,但目前仍处于持续状态的情形。报告期内,未发生违反以上承诺的行为。
(二)2009年7月25日,王忠军、王忠磊作为公司的非独立董事出具《承诺函》,承诺: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的经营期间,(1)除申请上市文件已依法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外,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2)承诺人均已经了解与股票发行上市有关的法律法规,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的法定义务和责任;(3)承诺人均有与其任职职务相适应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下列情形:《公司法》第147条规定之情形;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的;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12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现任国家公务员;(4)除已披露的关联交易外,承诺人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但不限于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等关联自然人及其控制的公司均未与公司进行过交易、承诺交易等任何经济往来;(5)除已披露的对外投资及兼职情况外,承诺人不存在任何对外投资或兼职情况;(6)承诺人自公司股票上市起一年内和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并且在卖出后6个月内不再行买入本公司股份,买入后6个月内不再行卖出本公司股份;离任6个月内增持的本公司股份也将予以锁定,该部分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在离任6个月后方可解锁,且解锁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有限售条件股票解锁的数量。报告期内,未发生违反以上承诺的行为。
(三)2009年7月25日,王忠磊作为公司的现任高级管理人员出具《承诺函》,承诺: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的经营期间,(1)除申请上市文件已依法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外,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2)承诺人均已经了解与股票发行上市有关的法律法规,知悉上市公司及其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3)承诺人均有与其任职职务相适应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下列情形:《公司法》第147条规定之情形;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的;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12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现任国家公务员;(4)除已披露的关联交易外,承诺人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但不限于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等关联自然人及其控制的公司均未与公司进行过交易、承诺交易等任何经济往来;(5)除已披露的对外投资及兼职情况外,承诺人不存在任何对外投资或兼职情况;(6)承诺人自公司股票上市起一年内和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并且在卖出后6个月内不再行买入本公司股份,买入后6个月内不再行卖出本公司股份。离任6个月内增持的本公司股份也将予以锁定,该部分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在离任6个月后方可解锁,且解锁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有限售条件股票解锁的数量。报告期内,未发生违反以上承诺的行为。
(四)2009年7月25日,王忠军、王忠磊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出具《实际控制人有关消除或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任何公司均未从事与公司及其子公司相同、近似或相关业务,与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不存在影响公司上市的因素;承诺人承诺其控制的公司将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相同、近似或相关的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不直接或间接参与投资任何与公司及其子公司从事的业务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经营项目。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王忠军、王忠磊不存在以任何形式,从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章所规定的可能与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活动。
(五)、2008年6月12日,王忠军、王忠磊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于公司可能面临的行政处罚出具《承诺函》,承诺:(1)因公司及其子公司浙江天意影视异地经营可能面临的行政处罚法律责任;(2)因公司及其子公司浙江天意影视设立时未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其社会保险由关联公司华谊广告、影业投资及时代经纪等代为缴纳员工社会保险可能面临的行政处罚法律责任;(3)因公司及其子公司未依法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可能面临的行政处罚法律责任;对于上述可能面临的行政处罚,承诺人将以除公司股份外的其他个人财产,缴纳该等行政处罚的罚金。报告期内,未发生违反以上承诺的行为。
(六)2009年7月25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出具《承诺函》,承诺: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的经营期间,(1)承诺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2)承诺人现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权属清晰,均为承诺人本人真实持有,不存在任何代他人持有公司股权、信托持股或其他股权行使受他人限制或支配的情形,亦未被设定质押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或第三者权益,承诺人与公司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支配或被支配关系,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与其他股东股份不存在任何重大权属纠纷;(3)如公司成功上市,承诺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公司的部分或全部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报告期内,未发现违反上述承诺情况。
(七)2010年5月13日,王忠军、王忠磊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针对公司从华友数码传媒科技有限公司收购北京华谊兄弟音乐有限公司51%的股权出具了《承诺函》,承诺:①2010年6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北京华谊兄弟音乐有限公司实现净利润目标为经过审计的税后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385万元;②北京华谊兄弟音乐有限公司在2011年和2012年平均每个年度实现净利润目标为经过审计的税后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660万元。
如果北京华谊兄弟音乐有限公司在2010年6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经审计的税后净利润未达到人民币385万元,或者北京华谊兄弟音乐有限公司在2011年和2012年平均每个年度经过审计的税后净利润未达到人民币660万元,则承诺人应当:(1)若公司经董事会批准、拟将所持北京华谊兄弟音乐有限公司51%的股权以从华友数码传媒科技有限公司收购时的价格转让给承诺人,承诺人应当按该等条件购买,不得拒绝,承诺人应当与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具体条款;(2)若承诺人按上述第(1)项约定条件购买了公司所持北京华谊兄弟音乐有限公司51%股权后,承诺人应保证其控股的北京华谊兄弟音乐应有偿使用公司的商标、商号,向公司支付商标商号许可使用费,承诺人应当与公司签署商标商号许可使用协议约定具体条款。
本承诺函一经签署即具有不可撤销的效力,本承诺函自承诺人签署之日起生效至2013年9月30日或承诺履行完毕之日(两者以先到者为准)终止。
(八)2010年6月7日,王忠军、王忠磊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针对公司从北京齐心伟业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和北京兄弟盛世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收购北京华谊兄弟音乐有限公司49%的股权出具了《承诺函》,承诺:①2010年6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北京华谊兄弟音乐有限公司实现净利润目标为经过审计的税后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385万元;②北京华谊兄弟音乐有限公司在2011年和2012年平均每个年度实现净利润目标为经过审计的税后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660万元。
如果北京华谊兄弟音乐有限公司在2010年6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经审计的税后净利润未达到人民币385万元,或者北京华谊兄弟音乐有限公司在2011年和2012年平均每个年度经过审计的税后净利润未达到人民币660万元,则承诺人应当:(1)若公司经董事会批准、拟将所持北京华谊兄弟音乐有限公司49%的股权以从北京齐心伟业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和北京兄弟盛世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收购时的价格转让给承诺人,承诺人应当按该等条件购买,不得拒绝,承诺人应当与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具体条款;(2)若承诺人按上述第(1)项约定条件购买了公司所持北京华谊兄弟音乐有限公司49%股权后,承诺人应保证其控股的北京华谊兄弟音乐应有偿使用公司的商标、商号,向公司支付商标商号许可使用费,承诺人应当与公司签署商标商号许可使用协议约定具体条款。
本承诺函一经签署即具有不可撤销的效力,本承诺函自承诺人签署之日起生效至2013年9月30日或承诺履行完毕之日(两者以先到者为准)终止。
五、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255,933,000 | 42.32% | -12,121,650 | -12,121,650 | 243,811,350 | 40.31%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3、其他内资持股 | 204,719,400 | 33.85% | -11,662,650 | -11,662,650 | 193,056,750 | 31.92% | |||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204,719,400 | 33.85% | -11,662,650 | -11,662,650 | 193,056,750 | 31.92%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5.高管股份 | 51,213,600 | 8.47% | -459,000 | -459,000 | 50,754,600 | 8.39%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348,867,000 | 57.68% | 12,121,650 | 12,121,650 | 360,988,650 | 59.69% | |||
1、人民币普通股 | 348,867,000 | 57.68% | 12,121,650 | 12,121,650 | 360,988,650 | 59.69%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604,800,000.00 | 604,800,000.00 |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王忠军 | 158,068,800 | 158,068,800 | 首发承诺 | 2012-10-30 | ||
王忠磊 | 50,025,600 | 50,025,600 | 首发承诺 | 2012-10-30 | ||
马云 | 33,274,800 | 8,318,700 | 24,956,100 | 高管锁定股 | 2012-10-30 | |
虞锋 | 13,375,800 | 3,343,950 | 10,031,850 | 高管锁定股 | 2012-10-30 | |
胡明 | 972,000 | 243,000 | 729,000 | 高管锁定股 | 2012-10-30 | |
徐佳 | 216,000 | 216,000 | 高管锁定股 | 2012-6-2 | ||
合计 | 255,933,000 | 12,121,650 | 243,811,350 | -- | -- |
(二)前10名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股东总数 | 26,338 |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总数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王忠军 | 境内自然人 | 26.14% | 158,068,800 | 158,068,800 | 质押 | 52,000,000 |
王忠磊 | 境内自然人 | 8.27% | 50,025,600 | 50,025,600 | 质押 | 18,000,000 |
马云 | 境内自然人 | 5.5% | 33,274,800 | 24,956,100 | ||
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4.6% | 27,800,000 | |||
鲁伟鼎 | 境内自然人 | 3.51% | 21,254,400 | |||
中国建设银行-银华核心价值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68% | 16,205,004 | |||
虞锋 | 境内自然人 | 2.21% | 13,375,800 | 10,031,850 | ||
交通银行-华安策略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65% | 10,004,096 | |||
中国工商银行-华安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43% | 8,649,253 | |||
中国银行-大成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05% | 6,331,061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 27,800,000 | A股 | 27,800,000 | |||
鲁伟鼎 | 21,254,400 | A股 | 21,254,400 | |||
中国建设银行-银华核心价值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6,205,004 | A股 | 16,205,004 | |||
交通银行-华安策略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0,004,096 | A股 | 10,004,096 | |||
中国工商银行-华安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8,649,253 | A股 | 8,649,253 | |||
马云 | 8,318,700 | A股 | 8,318,700 | |||
中国银行-大成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6,331,061 | A股 | 6,331,061 | |||
中国建设银行-华商动态阿尔法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6,184,461 | A股 | 6,184,461 | |||
中国农业银行-中邮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6,000,000 | A股 | 6,000,000 | |||
中国农业银行-银华内需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5,846,584 | A股 | 5,846,584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及)一致行动人的说明 | (1)、王忠军、王忠磊为一致行动人。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2)、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关系未获悉。 |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六、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期初持股数(股) | 期末持股数(股) | 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领取的报酬总额(万元)(税前) | 是否在股东单位或其他关联单位领取薪酬 |
王忠军 | 董事长 | 男 | 51 | 2011年03月31日 | 2014年03月31日 | 158,068,800 | 158,068,800 | 36.00 | 否 | |
王忠磊 | 董事 | 男 | 41 | 2011年03月31日 | 2014年03月31日 | 50,025,600 | 50,025,600 | 93.44 | 否 | |
刘晓梅 | 董事 | 女 | 49 | 2011年03月31日 | 2014年03月31日 | 否 | ||||
马云 | 董事 | 男 | 47 | 2011年03月31日 | 2014年03月31日 | 33,274,800 | 33,274,800 | 否 | ||
虞锋 | 董事 | 男 | 48 | 2011年03月31日 | 2014年03月31日 | 13,375,800 | 13,375,800 | 否 | ||
胡明 | 董事会秘书 | 女 | 40 | 2011年03月31日 | 2014年03月31日 | 972,000 | 972,000 | 22.07 | 否 | |
王兵 | 独立董事 | 男 | 43 | 2011年03月31日 | 2014年03月31日 | 6 | 否 | |||
张大维 | 独立董事 | 男 | 57 | 2011年03月31日 | 2014年03月31日 | 6 | 否 | |||
丁健 | 独立董事 | 男 | 46 | 2011年03月31日 | 2014年03月31日 | 6 | 否 | |||
薛桂枝 | 监事 | 女 | 67 | 2011年03月31日 | 2014年03月31日 | 3 | 否 | |||
YING WU(吴鹰) | 监事 | 女 | 52 | 2011年03月31日 | 2014年03月31日 | 否 | ||||
何学青 | 监事 | 女 | 43 | 2011年03月31日 | 2014年03月31日 | 16.8 | 否 | |||
丁琪 | 财务总监 | 女 | 44 | 2012年06月25日 | 2014年03月31日 | 17.5 | 否 | |||
合计 | -- | -- | -- | -- | -- | 255,717,000 | 255,717,000 | -- | 206.81 | --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姓名 | 职务 | 期初持有股票期权数量 | 报告期新授予股票期权数量 | 报告期内可行权股数 | 报告期股票期权行权数量 |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 期末持有股票期权数量 | 期初持有限制性股票数量 | 报告期新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 期末持有限制性股票数量 |
胡明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1,000,000 | 1,000,000 | 972,000 | 729,000 | ||||||
合计 | -- | 1,000,000 | -- | 1,000,000 | 972,000 | -- | 729,000 |
七、财务会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半年报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二)财务报表
是否需要合并报表:
√ 是 □ 否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 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 元
项目 | 附注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779,979,067.60 | 531,246,634.08 |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1,013,982.20 | ||
应收账款 | 476,001,004.69 | 409,681,179.50 | |
预付款项 | 444,283,601.82 | 398,922,421.64 |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应收利息 | 485,775.96 | 220,485.13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11,996,699.14 | 6,712,428.52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763,051,075.69 | 543,295,126.52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6,602,309.54 | 12,202,619.10 | |
流动资产合计 | 2,493,413,516.64 | 1,902,280,894.49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委托贷款及垫款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15,590,530.53 | 14,021,730.53 | |
长期股权投资 | 419,721,023.99 | 318,846,218.57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217,968,922.77 | 117,378,103.42 | |
在建工程 | |||
工程物资 | |||
固定资产清理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无形资产 | 17,500,000.00 | 20,000,000.00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77,194,922.45 | 77,194,922.45 | |
长期待摊费用 | 3,560,725.93 | 3,679,500.41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2,978,540.85 | 10,356,034.44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764,514,666.52 | 561,476,509.82 | |
资产总计 | 3,257,928,183.16 | 2,463,757,404.31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277,621,667.53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243,096,414.61 | 194,537,763.84 | |
预收款项 | 194,525,949.51 | 137,734,859.97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职工薪酬 | 9,137,438.11 | 3,008,798.49 | |
应交税费 | 18,951,823.32 | 69,891,490.66 |
应付利息 | 23,282,107.79 | 2,688,524.58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17,553,054.17 | 47,948,102.36 | |
应付分保账款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600,000,000.00 | 300,000,000.00 | |
流动负债合计 | 1,384,168,455.04 | 755,809,539.90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150,000,000.00 | ||
应付债券 | |||
长期应付款 | |||
专项应付款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4,166,031.18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54,166,031.18 | 0.00 | |
负债合计 | 1,538,334,486.22 | 755,809,539.90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604,800,000.00 | 604,800,000.00 | |
资本公积 | 709,822,056.90 | 709,822,056.90 | |
减:库存股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39,544,584.51 | 39,544,584.51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347,902,834.12 | 333,124,308.84 | |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1,702,069,475.53 | 1,687,290,950.25 | |
少数股东权益 | 17,524,221.41 | 20,656,914.1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719,593,696.94 | 1,707,947,864.41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3,257,928,183.16 | 2,463,757,404.31 |
法定代表人:王忠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丁琪 会计机构负责人:丁琪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 元
项目 | 附注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495,892,918.53 | 282,165,983.15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113,199,975.81 | 32,733,581.90 | |
预付款项 | 281,323,599.48 | 247,876,574.84 | |
应收利息 | 276,726.96 | 121,640.63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622,336,484.85 | 326,241,186.58 | |
存货 | 213,972,158.69 | 120,291,268.18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9,798,467.75 | 9,743,770.84 | |
流动资产合计 | 1,736,800,332.07 | 1,019,174,006.12 | |
非流动资产: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615,000.00 | ||
长期股权投资 | 1,272,680,353.68 | 1,163,904,204.37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6,318,849.65 | 6,586,605.33 | |
在建工程 | |||
工程物资 | |||
固定资产清理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无形资产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149,844.20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025,838.65 | 812,755.49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280,174,886.18 | 1,171,918,565.19 | |
资产总计 | 3,016,975,218.25 | 2,191,092,571.31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84,061,667.53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148,595,327.79 | 128,200,628.20 | |
预收款项 | 117,599,702.78 | 71,541,014.24 | |
应付职工薪酬 | 1,434,051.39 | 1,155,936.85 | |
应交税费 | 2,471,221.85 | 48,653.40 | |
应付利息 | 23,085,319.92 | 2,688,524.58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65,294,488.80 | 119,990,279.04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600,000,000.00 | 300,000,000.00 | |
流动负债合计 | 1,142,541,780.06 | 623,625,036.31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150,000,000.00 | ||
应付债券 | |||
长期应付款 | |||
专项应付款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50,000,000.00 | 0.00 | |
负债合计 | 1,292,541,780.06 | 623,625,036.31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604,800,000.00 | 604,800,000.00 | |
资本公积 | 737,838,663.68 | 737,838,663.68 | |
减:库存股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39,544,584.51 | 39,544,584.51 | |
未分配利润 | 342,250,190.00 | 185,284,286.81 | |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724,433,438.19 | 1,567,467,535.00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3,016,975,218.25 | 2,191,092,571.31 |
3、合并利润表单位: 元
项目 | 附注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一、营业总收入 | 449,130,520.36 | 330,663,166.52 | |
其中:营业收入 | 449,130,520.36 | 330,663,166.52 |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420,020,330.70 | 261,422,620.02 | |
其中:营业成本 | 203,596,471.85 | 149,088,500.37 |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15,804,063.03 | 12,829,470.27 | |
销售费用 | 123,959,229.43 | 69,173,592.07 | |
管理费用 | 51,259,757.86 | 35,911,721.48 | |
财务费用 | 23,552,570.79 | -7,925,444.79 | |
资产减值损失 | 1,848,237.73 | 2,344,780.62 | |
加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5,381,857.76 | 5,112,466.84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55,381,857.76 | 5,112,466.84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84,492,047.42 | 74,353,013.34 | |
加 :营业外收入 | 34,859,982.24 | 13,225,881.14 | |
减 :营业外支出 | 465,910.88 | 4,856,671.32 | |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 127,015.69 | 126,692.22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18,886,118.78 | 82,722,223.16 | |
减:所得税费用 | 16,520,286.26 | 18,395,412.92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02,365,832.52 | 64,326,810.24 | |
其中: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05,498,525.28 | 63,649,052.57 | |
少数股东损益 | -3,132,692.75 | 677,757.67 | |
六、每股收益: | -- | --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17 | 0.11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17 | 0.11 | |
七、其他综合收益 | |||
八、综合收益总额 | 102,365,832.52 | 64,326,810.24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05,498,525.28 | 63,649,052.57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3,132,692.75 | 677,757.67 |
法定代表人:王忠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丁琪 会计机构负责人:丁琪
(下转A11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