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项违规领受罚单
⊙见习记者 王莉雯 ○编辑 阮奇
2010年8月,因涉嫌在公司治理、大股东资金占用、会计核算不规范和信披等方面存在违规行为而被立案调查的*ST华科,在历时两年的调查后,证监会向公司及包括原董事长刘敬路在内的13人开出了总额81万元的罚单。
*ST华科今日公告,8月14日,公司收到了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存在的违规事实包括,2008年至2010年8月间,*ST华科与华阳集团、华天化工存在多项未公开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行为,且公司未履行及时披露上述信息的责任。
披露信息显示,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ST华科向华阳集团划转资金79次,累计金额6.12亿元;华阳集团向*ST华科划转资金59次,累计金额6.11亿元。在此期间,*ST华科还向华天化工划转资金11次,累计金额1138万元;华天化工向*ST华科划转资金15次,累计金额1238万元,上述资金往来均未及时进行披露。此外,*ST华科于2008年1月、3月分别向华天化工、华阳集团划转资金共1493万元也未及时披露。
与此同时,*ST华科在2008年半年报、年报,2009年半年报、年报以及2010年半年报中均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行为。
本次证监会开出的罚单,除针对*ST华科的30万元之外,其他均指向原公司相关人员。其中,时任董事长刘敬路,时任代理董事长、总经理闫新华给予警告,分别处以8万元罚款;时任董事、副总经理宋东升,董事、财务总监范伟,董事李德军、王开运、周忠、刘福军,独立董事罗海章、高杰、李庆新、张辉玉、财务总监黄昌存均在受罚名单之中。证监会对上市公司及上述13人开出了总额81万元的罚单。
公司表示,2010年以来,公司对山东证监局现场检查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全面整改,并已于2011年9月完成换届工作。公司现任董事、监视和高管人员将以本案为戒,提高规范运作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