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O一二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2-08-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80 股票简称:金花股份 编号:临2012-020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O一二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二0一二年八月十五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召开前不存在补充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会议通知刊登于2012年7月28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大会于2012年8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股东出席会议的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2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87591700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28.69 |
3、表决方式
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情况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会议7人。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会议3人。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吴一坚先生主持。
二、提案审议情况
大会审议了列入会议通知中的各项议案,经过逐项记名投票表决,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赞成票数 | 赞成比例 | 反对票数 | 反对比例 | 弃权票数 | 弃权比例 | 是否通过 |
1 | 章程修正案 | 87591700 | 100% | 0 | 0 | 0 | 0 | 通过 |
2 | 修订《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工作制度》的议案 | 87591700 | 100% | 0 | 0 | 0 | 0 | 通过 |
三、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郭斌、贺伟平为本次会议出具见证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本次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主体资格、出席会议人员主体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于2012年7月28日在《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
2.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3.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0一二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