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1011 股票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12-033号
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2012年8月10日发出的会议通知,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2年8月15日8:3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共有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
一、会议情况
会议共审议了五项议案,会议及参加表决的人员与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在事前已与各位董事对议案内容进行过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最终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控股子公司双鸭山宝泰隆投资有限公司出资3000万元人民币收购双鸭山龙煤天泰煤化工有限公司3%股权》的议案
经公司控股子公司双鸭山宝泰隆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鸭山投资公司”)与双鸭山市科达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达资源公司”)、长征火箭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征火箭公司”)协商,决定出资3000万元人民币收购其分别合法持有的双鸭山龙煤天泰煤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煤天泰公司”)1.5%、合计3%股权。
由于本次收购的股权为国有资产,科达资源公司、长征火箭公司将分别通过其指定的产权交易所进行法定招拍挂程序完成本次股权转让,双鸭山投资公司于2012年8月13日分别与科达资源公司、长征火箭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补充协议》及《股权转让协议》。本次股权拍卖存在被其他公司投标竞拍的风险。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经营管理层按照产权交易所的交易流程办理具体事宜,待本次股权招拍挂结束后两个交易日内,公司将刊登股权收购进展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公司出资2100万元人民币购买七台河龙腾电力租赁股份有限公司110KV双回路联网线路事宜》的议案
2006年8月1日,黑龙江宝泰隆煤化工集团(以下简称“宝泰隆集团”)与七台河龙腾电力设施租赁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龙腾电力公司”,后更名为七台河龙腾电力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七台河宝泰隆电厂联网工程合作协议》,由龙腾电力公司负责架设七台河宝泰隆电厂至新民变电所的110KV双回路联网线路,在七台河宝泰隆电厂并网发电后,租赁给宝泰隆集团使用,租金:422万元/年。该线路用途是:在七台河宝泰隆电厂并网发电前作为电厂的受电线路,并网发电后,利用该线路向电网送电,最终实现宝泰隆集团现有企业(宝泰隆焦化、洗煤、甲醇、圣迈)直接由自备电厂供电,多余电量上网销售。
2007年7月1日,公司与宝泰隆集团、龙腾电力公司签署《变更协议》,将宝泰隆集团在《七台河宝泰隆电厂联网工程合作协议》中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全部转给公司执行。
因公司业务需要,并减少公司财务成本,经公司研究决定,以资产收购方式购买龙腾电力公司110KV双回路联网线路。经伊春贝克资产评估事务所于2012年6月5日出具的《七台河龙腾电力租赁股份有限公司“110KV双回路联网线路”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伊贝克评报字[2012]第012号),截止2012年5月31日,该资产账面价值为1966.27万元,评估价值为2722.25万元。根据评估价值,经双方协商决定,公司出资2100万元人民币购买该资产,公司与龙腾电力公司于2012年8月13日签署了《110KV双回路联网线路转让合同》,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每年将节省租金422万元。
七台河龙腾电力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及签署的《110KV双回路联网线路转让合同》相关条款如下:
七台河龙腾电力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7月3日,公司住所: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桃山区桃山街,注册资本:600万元,法定代表人:王松波,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电力设施及设备租赁、运营、投资、开发、管理;电力设备销售;电力客户计量装置核抄;电力生产、输电、变电设备设施运行管理及服务。
根据签署的转让合同规定:公司以资产收购方式购买110KV双回路联网线路,转让价款:2100万元;付款方式:现金支付;期限:分两期支付转让价款,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支付转让价款的50%,自资产交付并提供购买资产发票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价款。
表决结果:赞成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3、审议通过了《修订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1年修订)>的通知》(上证公字[2012]20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及公司业务发展需要,需修订公司章程中相应条款,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办公室具体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修订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1年修订)>的通知》(上证公字〔2012〕20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需修订《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相应条款,修订后的《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该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施行。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召开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所审议的部分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董事会研究决定,于2012 年8月31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临2012-034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备查文件
1、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股权转让补充协议》;
3、《股权转让协议》;
4、《110KV双回路联网线路转让合同》。
特此公告。
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二年八月十五日
股票代码:601011 股票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12-034号
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8月31日(星期五)08:30
●股权登记日:2012年8月28日(星期二)
●会议召开地点: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会议方式:现场投票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一、会议基本情况
1、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8月31日(星期五)08:30
4、会议地点:公司五楼会议室
5、会议方式:现场会议
二、会议审议事项
序号 | 提议内容 | 是否为特别决议事项 |
1 | 审议关于《修订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 是 |
2 | 审议关于《修订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 否 |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2年8月28日(星期二)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可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本人不能出席的,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参会办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公司根据股东大会出席人数安排会议场地,为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
1、会议登记方式: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会议登记时间: 2012年8月29日(星期三) 8:00-16:00
3、会议登记方式:本人现场登记或传真
五、其它事项:
1、会期半天,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人:王维舟、唐晶
3、联系电话:0464—8338010
13904670287
4、传真:0464—8338010
5、邮编:154603
六、备查文件
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二年八月十五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现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依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则由本人的委托人自行投票。
1、审议关于《修订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2、审议关于《修订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注:对于以上议案,请把该议案下选定的选项后的□ 涂黑以示选择该项。每项议案只能选一个选项,多选、不选、以非涂黑方式选择视同弃权。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