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焦点
  • 3:焦点
  • 4:要闻
  • 5:要闻
  • 6:海外
  • 7:金融货币
  • 8:证券·期货
  • 9:证券·期货
  • 10:财富管理
  • 11:观点·专栏
  • 12:上证面对面
  • A1:公司封面
  • A2:公司·热点
  • A3:公司·纵深
  • A4:公司·动向
  • A5:公司·融资
  • A6:专 版
  • A7:研究·市场
  • A8:上证研究院·宏观新视野
  • A9:股市行情
  • A10:市场数据
  • A11:信息披露
  • A12:信息披露
  • A13:信息披露
  • A14:信息披露
  • A15:信息披露
  • A16:信息披露
  • A17:信息披露
  • A18:信息披露
  • A19:信息披露
  • A20:信息披露
  • A21:信息披露
  • A22:信息披露
  • A23:信息披露
  • A24:信息披露
  • A25:信息披露
  • A26:信息披露
  • A27:信息披露
  • A28:信息披露
  • A29:信息披露
  • A30:信息披露
  • A31:信息披露
  • A32:信息披露
  • A33:信息披露
  • A34:信息披露
  • A35:信息披露
  • A36:信息披露
  • A37:信息披露
  • A38:信息披露
  • A39:信息披露
  • A40:信息披露
  • A41:信息披露
  • A42:信息披露
  • A43:信息披露
  • A44:信息披露
  • A45:信息披露
  • A46:信息披露
  • A47:信息披露
  • A48:信息披露
  • A49:信息披露
  • A50:信息披露
  • A51:信息披露
  • A52:信息披露
  • A53:信息披露
  • A54:信息披露
  • A55:信息披露
  • A56:信息披露
  • A57:信息披露
  • A58:信息披露
  • A59:信息披露
  • A60:信息披露
  • A61:信息披露
  • A62:信息披露
  • A63:信息披露
  • A64:信息披露
  • A65:信息披露
  • A66:信息披露
  • A67:信息披露
  • A68:信息披露
  • A69:信息披露
  • A70:信息披露
  • A71:信息披露
  • A72:信息披露
  • A73:信息披露
  • A74:信息披露
  • A75:信息披露
  • A76:信息披露
  • A77:信息披露
  • A78:信息披露
  • A79:信息披露
  • A80:信息披露
  • A81:信息披露
  • A82:信息披露
  • A83:信息披露
  • A84:信息披露
  • A85:信息披露
  • A86:信息披露
  • A87:信息披露
  • A88:信息披露
  • A89:信息披露
  • A90:信息披露
  • A91:信息披露
  • A92:信息披露
  • A93:信息披露
  • A94:信息披露
  • A95:信息披露
  • A96:信息披露
  • A97:信息披露
  • A98:信息披露
  • A99:信息披露
  • A100:信息披露
  • A101:信息披露
  • A102:信息披露
  • A103:信息披露
  • A104:信息披露
  • A105:信息披露
  • A106:信息披露
  • A107:信息披露
  • A108:信息披露
  • A109:信息披露
  • A110:信息披露
  • A111:信息披露
  • A112:信息披露
  • A113:信息披露
  • A114:信息披露
  • A115:信息披露
  • A116:信息披露
  • A117:信息披露
  • A118:信息披露
  • A119:信息披露
  • A120:信息披露
  • A121:信息披露
  • A122:信息披露
  • A123:信息披露
  • A124:信息披露
  • T1:汽车周刊
  • T2:汽车周刊
  • T3:汽车周刊
  • T4:汽车周刊
  • T5:钱沿周刊
  • T6:钱沿周刊
  • T7:钱沿周刊
  • T8:钱沿周刊
  • 独董监事会
    最佳实践案例征集启动
  • 外汇占款减少创良机 货币调控方式转型迎好时机
  • 推员工持股释放维稳信号 有助改善上市公司治理 ——专访信达证券总经理张志刚
  • 转融通最快下周启动
  • 监管层再鸣发令枪
    主板公司分批建齐内控防火墙
  • 不良贷款连续三季抬头需警惕
  • 蓝筹更蓝 数万亿资金入市可期
  •  
    2012年8月16日   按日期查找
    4版:要闻 上一版  下一版
     
     
     
       | 4版:要闻
    独董监事会
    最佳实践案例征集启动
    外汇占款减少创良机 货币调控方式转型迎好时机
    推员工持股释放维稳信号 有助改善上市公司治理 ——专访信达证券总经理张志刚
    转融通最快下周启动
    监管层再鸣发令枪
    主板公司分批建齐内控防火墙
    不良贷款连续三季抬头需警惕
    蓝筹更蓝 数万亿资金入市可期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推员工持股释放维稳信号 有助改善上市公司治理 ——专访信达证券总经理张志刚
    2012-08-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孙霖 马婧妤 ○编辑 龚维松

      ■关注员工持股计划

      推员工持股释放维稳信号

      有助改善上市公司治理 ——专访信达证券总经理张志刚

      有助改善上市公司治理

      ——专访信达证券总经理张志刚

      ⊙记者 孙霖 马婧妤 ○编辑 龚维松

      

      本月4日,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信达证券总经理张志刚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表示,《员工持股暂行办法》的推行对促进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的同时,还将为证券公司开展创新业务提供新的空间。

      释放维稳信号 发现公司价值

      上海证券报:在市场低迷的情况下,证监会近期出台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对于此番推出的《员工持股暂行办法》,您是怎样看待的?办法的出台将对资本市场产生怎样的影响?

      张志刚:员工持股计划的推行对促进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办法的推出释放出管理层维稳股市的信号,对于股票市场来说是长期利好。从今年5月开始,大盘又经历了一轮深幅调整,大量公司的股价不断创下新低,市场信心极度脆弱。证监会在此时出台员工持股办法,既体现了对资本市场“固本强基”的政策理念,也对当前市场具有稳定作用。《员工持股暂行办法》在第二条中明确规定了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只能通过二级市场回购,而不能通过增发的方式来实施计划。这一政策在中长期会增加股票二级市场的资金供给,从而起到促进股票市场发展的作用。

      同时,从中长期来看,员工持股计划创造了新的甄别机制,有利于上市公司实际价值的体现。证监会是希望通过鼓励员工持股来优化资本市场对股票价值的体现。目前A股估值水平已经处于历史最低水平,我们应该认识到,有很多拥有着良好的成长性和资本回报率的优质公司,其投资价值已经显现。证监会在此时推出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能够引导市场对上市公司内在价值的重新审视,如果员工对其所在公司的前景充满信心,公司股票也会得到员工的青睐,这一新的信号甄别机制,对股票实际价值的体现将大有帮助。

      另外,今年以来,我国资本市场改革创新的力度明显加强,出台《员工持股暂行办法》是证监会一系列改革措施的一部分,这些措施都体现了监管层对发挥资本市场资源配置功能的充分重视,以及对各市场主体投融资需求的高度关注,因此我们不能孤立地理解这个事件,而应当把它纳入到资本市场改革的整体进程中去看待。

      缓解“委托-代理”矛盾

      改善上市公司治理水平

      上海证券报:《员工持股暂行办法》为上市公司提供了一套指引,从上市公司层面来说,员工持股计划将从哪些角度为上市公司的治理带来变化?

      张志刚:对上市公司而言,员工持股计划最重要的作用在于可以有效减轻企业内部的“委托-代理”矛盾。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特征是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企业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利益不同,就产生了“委托-代理”矛盾。员工持股计划是在优化企业治理结构上的重要创造,其最大的意义在于它通过一种机制的设计,把企业的利益和员工的利益统一起来,减轻了道德风险问题。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对从公司治理层面改善上市公司经营业绩意义重大。在员工购买公司股份后,员工的未来收益和公司股票的未来价值紧密联系起来,将对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

      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另一个重要作用,是分散了企业的股东权益构成。而分散化、多元化的产权结构对改善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提升董事会、监事会的执行力度是有帮助的。员工持股将引导公司员工正确的履行股东职责,参与公司决策,监督公司管理层认真履行职责,更多地倾听基层声音,了解市场变化,发掘员工智慧,进而提高公司整体的决策水平和管理质量。

      对于员工而言,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直接的好处就是可以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资本增值,同时减少纳税;更长远地看,员工持股计划也有助于保障员工的就业机会和退休后的收入水平,这是落实中央关于切实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的直接体现。

      持股计划利于券商创新

      建议拓展政策空间

      上海证券报:《员工持股暂行办法》中明确上市公司应当将员工持股计划委托给券商、基金等资产管理机构进行管理,您认为员工持股计划的推行将为证券公司等资产管理机构带来怎样的影响?

      张志刚:办法规定了员工持股计划应委托专业资管机构对计划进行管理,为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等业务的发展提供了巨大空间。截至2012年6月,我国股票市场的总市值已经达到20万亿元,如果有5%的股份能纳入员工持股计划,也有1万亿元的规模。

      如果员工持股计划得以大规模推行,那么员工持股的市值管理就将成为券商资产管理的一项常规业务,这对于券商资管业务的扩展和提升很有意义。我们不能简单地将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看成购买上市公司股票。管理员工持股计划必须和企业的长远发展相结合,这从一定程度上又将促进券商的研究部门加大对上市公司的调研深度。

      今年年初,证监会发布了《证券公司业务创新工作指引(试行)》,为证券公司的业务创新打开了通道,在随后的几个月里,我国资本市场改革创新的步伐明显加快,此次证监会出台《员工持股暂行办法》,给证券公司的业务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

      上海证券报:对于证券公司开展员工持股计划管理业务,您是怎样考虑的?对《员工持股暂行办法》有怎样的建议?

      张志刚:要想将《员工持股暂行办法》带来的机遇转化为业绩,证券公司必须从自身出发,不断加强业务创新和管理创新,以符合新业务对公司经营提出的新要求。

      上市公司要认识和理解员工持股计划需要一个过程,预计早期业务规模不会很大,为证券公司带来的效益也不会很明显。但重要的是,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可能会衍生出一批新的相关业务,具有一定的延展性。

      我们的思路是培育市场、培育客户,利用集团拥有信托、租赁、保险、产业基金业务的优势,为客户提供专业、持续、综合的服务,以增强客户粘性。比如可以将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设计成相关产品,通过质押融资等方式,使其可以阶段性变现,以增强员工持股计划资产的流动性等。

      建议方面,本次发布的《员工持股暂行办法》将针对上市公司实施,包括了上市的证券公司。其他未上市的90多家证券公司,同样面临建立员工长效激励机制的问题。因此我们建议,应进一步拓展政策空间,促进证券行业自身的发展壮大。并探索其他合法合规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推动证券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全面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