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20 证券简称:长航凤凰 公告编号:2012-51
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2012年8月16日09:00
(二)召开地点:武汉市汉口民权路39号汇江大厦10楼会议室
(三)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五)主持人:杨德祥
(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股份180,521,7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6.75%。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长江交科提供担保的议案》(9000万)
本议案同意180,521,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票股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章程部分修改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180,521,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票股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长江交科提供担保的议案》(8000万)
本议案同意180,521,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票股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表决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办理船舶抵押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180,521,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票股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表决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北正信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答邦彪、李伊苓
3、结论性意见:长航凤凰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长航凤凰《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