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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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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新嘉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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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新嘉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12-08-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88 证券简称:新嘉联 公告编号:2012-27

    浙江新嘉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新嘉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2年8月8日以电话和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会议于2012年8月16日上午9:30分,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12年半年度报告>及<201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 0票反对,0票弃权。

    201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和2012年8月17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2、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 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及《公司章程》修改后全文见2012年8月1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 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全文见2012年8月1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4、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 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 经我司董事会研究并决议,拟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善县支行签署《银企合作要求书》,同意于2012年8月16日起至2013年8月15日止在中国农业银行嘉善支行申请办理各类“信用业务”,具体融资额度、期限、方式等由双方协商确定,综合授信额度最高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以公司房地产抵押担保。

    拟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善支行签署《银企合作要求书》,同意于2012年8月16日起至2013年8月15日止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善支行申请办理各类“信用业务”,具体融资额度、期限、方式等由双方协商确定,综合授信额度最高申请不超过人民币6500万元,以公司房地产抵押担保。

    “信用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本外币贷款、贴现、国际贸易融资、承兑、信用证、保函、承诺等各类银行信用业务,具体业务种类以实际签定的信用业务合同为准。

    由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公司办理相关信贷事宜,并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

    5、审议通过《关于放弃参股子公司浙江新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优先增资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 0票反对,0票弃权。

    浙江新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力光电”)是公司拥有33%股权的参股子公司,现阶段由于新力光电资金压力较大,其拟通过增加注册资金的方式解决,故新力光电召开董事会商讨增资事项,并达成初步决议,即由汪海涛个人增资300万元人民币,公司及另一位法人股东同意放弃优先增资权。本次增资完成后新力光电注册资本由1500万元增加至1800万元,公司持有27.5%的股权。

    6、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子公司浙江新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 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丁仁涛、宋爱萍回避表决。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新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力光电”)向中国建设银行申请融资人民币1500万元,同时请求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国资委下属――浙江兴科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或称“浙江兴科”)为其提供融资担保,担保金额人民币1500万元已经获得国资委批准。浙江兴科要求新力光电各股东以其在新力光电所持有的股权为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

    针对上述浙江兴科为新力光电向中国建设银行融资,提供人民币1500万元的担保,本公司以在新力光电所合法拥有的27.5%股权为最高限,向浙江兴科提供最多覆盖浙江兴科提供担保责任的27.5%(即本金412.5万元及其利息等)的反担保。担保期限至2013年4月6日,本次担保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2年8月1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为参股子公司浙江新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30)。

    7、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 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浙江新嘉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和《关于为参股子公司浙江新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最终审议,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2 年9月3日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浙江新嘉联电子股份有限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31)。

    浙江新嘉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188 证券简称:新嘉联 公告编号:2012-28

    浙江新嘉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新嘉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2年8月8日以电话和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并于2012年8月16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4人,监事韩永其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参加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惠中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2年半年度报告>及<201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赞成, 0票反对,0票弃权。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浙江新嘉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赞成, 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条款的修订,符合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以及浙江证监局发布的《关于转发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浙证监上市字[2012]138号)的要求。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赞成, 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制订的股东回报规划,符合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以及浙江证监局发布的《关于转发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浙证监上市字[2012]138号)的要求,充分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建立了对社会公众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计划,保证了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子公司浙江新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赞成, 0票反对,0票弃权。

    经过认真审议,针对浙江兴科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兴科”)为公司参股公司浙江新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力光电”)向中国建设银行提供融资人民币1500万元的担保,监事会同意公司继续以在新力光电所合法拥有的27.5%股权为最高限向浙江兴科提供最多覆盖浙江兴科责任27.5%(即本金412.5万元及其利息等)的反担保。担保期限至2013年4月6日,本次反担保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生效,并同意由公司董事长签署有关新力光电担保事宜的相关合同文件。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赞成, 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浙江新嘉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和《关于为参股子公司浙江新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应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最终审议,提议2012 年9月3日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上议案进行审议表决。

    特此公告。

    浙江新嘉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二年八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188 证券简称:新嘉联 公告编号:2012-30

    浙江新嘉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子公司浙江新力光电

    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新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或称“新力光电” )是浙江新嘉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或称“本公司”、“公司”)的参股公司,截至目前,本公司持有其27.5%的股权,本公司董事丁仁涛先生、宋爱萍女士分别担任新力光电的董事 ,因此该反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基本情况概述

    (一)新力光电持股情况概述

    新力光电的注册资本1800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495万元,占新力光电注册资本的27.5%;浙江比例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出资525万元,占新力光电注册资本的29.17%;汪海涛出资780万元,占新力光电注册资本的43.33%。

    (二)基本担保情况概述

    新力光电向中国建设银行申请融资人民币1500万元,同时请求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国资委下属――浙江兴科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或称“浙江兴科”)为其提供融资担保,担保金额人民币1500万元已经获得国资委批准。浙江兴科要求新力光电各股东以其在新力光电所持有的股权为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

    (三)反担保情况概述

    针对上述浙江兴科为新力光电向中国建设银行融资,提供人民币1500万元的担保,本公司以在新力光电所合法拥有的27.5%股权为最高限,向浙江兴科提供最多覆盖浙江兴科提供担保责任的27.5%(即本金412.5万元及其利息等)的反担保。担保期限至2013年4月6日,新力光电以其资产为公司此次提供的反担保做担保。本次担保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浙江新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嘉兴市南湖区凌公塘路3339号(嘉兴科技城)1号楼302室

    法人代表:汪海涛

    注册资本:1800万元

    成立时间:2008年8月20日

    营业执照号码:330421000025423

    主营业务:光电子器件、显示器件和组件的研发、生产、销售、维修及相关产品的设计咨询服务;进出口业务。

    2、截止2011年12月31日,新力光电的资产总额为4,238.91万元,负债总额为3,038.27万元,净资产为1,200.6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1.68%。2011年1-12月,新力光电的销售额为1,896.53万元,净利润为-121.31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止2012年5月31日,新力光电的资产总额为3,804.48万元,负债总额为2,606.49万元,净资产为1,198.0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8.51%。2012年1-5月,新力光电的销售额为1,754.34万元,净利润为-2.65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三、反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反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后,由本公司和浙江兴科共同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同意本公司将所持新力光电27.5%股权(即本金412.5万元及其利息等)为浙江兴科上述担保提供相应比例的反担保。本次反担保,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生效。同时授权本公司董事长韦中总先生签署有关新力光电担保事宜的相关合同文件。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信息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发生额累计为49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4%,为对新力光电的反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浙江新嘉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新嘉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八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188 证券简称:新嘉联 公告编号:2012-31

    浙江新嘉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浙江新嘉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定于2012年9月3日(星期一)召开浙江新嘉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会议地点:浙江省嘉善县东升路36号本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的方式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4、会议召开日期与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2年9月3日(星期一)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2年9月2日(星期日)至2012年9月3日(星期一)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9月3日上午9:30 至11:30,下午13:00 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9月2 日下午15:00 至2012年9月3 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12年8月23日(星期四)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以上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2年8月17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浙江新嘉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公告》

    2、审议《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以上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2年8月17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浙江新嘉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3、审议《关于为参股子公司浙江新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以上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2年8月17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浙江新嘉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公司关于为参股子公司浙江新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12年8月23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参与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会议登记时间:2012年8月31日(星期五)8:00-16:00。

    2、会议登记地点:浙江省嘉善县东升路36号办公楼证券办,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会议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2年8月30日下午16:0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9月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投票证券代码证券简称买卖方向买入价格
    362188新嘉联投票买入对应申报价格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

    (3)在“买入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议案1,2.00 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

    (4)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对应的申报价格为:

    议案序号议 案 名 称对应申报价格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1.00元
    2《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2.00元
    3《关于为参股子公司浙江新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3.00元

    (5)在“委托股数”项下输入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同意反对弃权
    对应申报股数1 股2 股3 股

    (6)确认委托完成

    4、计票原则: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网络投票不能撤单;对同一表决事项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5、如需投票结果查询,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操作具体流程:

    1、股东获得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 “证券帐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通过深交所交易激活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 活服务密码。

    买入证券买入价格买入股数
    3621881.00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 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 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浙江新嘉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帐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2年9月2日下午15:00至2012年9月3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嘉善县东升路36号 浙江新嘉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

    联系人:张晓艳   电话:0573-84252627  传真:0573-84252318  

    邮编:314100    电子邮箱:njlstock@newjialian.com

    2、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费用及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新嘉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八月十七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致:浙江新嘉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新嘉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全权行使审议、表决、和签署会议文件的股东权利。

    会议议案表决情况

    序号议 案赞成反对弃权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3《关于为参股子公司浙江新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注:1、股东请明确选择表决选项;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为无效选票;

    3、授权书用剪报或复印件均为有效。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及期限: 2012年  月  日 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