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20 证券简称:*ST金城 编号:2012-056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在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2年8月16日上午9:30
2、召开地点:辽宁省凌海市金城街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陆剑斌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1人,代表股份43,290,85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0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出席了会议,辽宁文柳山律师事务所张开胜律师和孙华琛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43,290,854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通过本议案。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辽宁文柳山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开胜、孙华琛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辽宁文柳山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000820 证券简称:*ST金城 编号:057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重整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重整进展情况
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锦州中院”)于2012年5月22日裁定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整,指定公司清算组为管理人。
截止2012年8月15日,已向管理人申报的债权人共207家,申报债权金额共计人民币1,707,799,542.89元。此外,与重整相关的资产评估等工作也在进行中。
根据锦州中院(2012)锦民一破字第00015-3号《决定书》,经本公司申请,锦州中院准许本公司在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详见公司2012-047号公告)
二、财产变价进展情况
锦州运通拍卖有限公司于2012年8月10日上午9时在其拍卖大厅召开拍卖会,对本公司所有的13宗土地使用权进行再次公开拍卖,拍卖因无人报名而再次流拍。
三、风险提示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存在因《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 年修订)》规定的原因被终止上市,或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原因被宣告破产清算的风险。
公司将根据重整工作的进程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被查文件
锦州运通拍卖有限公司流拍说明。
特此公告。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