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孙公司完成工商设立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江苏旷达 公告编号:2012-030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孙公司完成工商设立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成立孙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6,000.00万元增资全资子公司广州旷达汽车织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旷达”),与前期公司用超募资金对广州旷达增资的1,000.00万元共计7,000.00万元,用于广州旷达设立其全资子公司,即设立公司的孙公司,建设新工厂。近日,孙公司完成了相关的工商登记手续,并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孙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信息如下:
注册号:440600000028806;
住所: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三水大道南139号综合楼;
法定代表人姓名:沈介良;
注册资本:人民币柒仟万元;
实收资本:人民币柒仟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销售:汽车用纺织品、海绵制品、皮革、座套、座椅、塑料件、窗帘及内饰件。筹建:汽车用纺织品、皮革的生产、加工项目;
成立日期:2012年8月8日;
营业期限:至长期。
特此公告。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江苏旷达 公告编号:2012-031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9年3月4日取得由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0932000115),被认定为2009年度江苏省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为三年。
根据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下发的文件《关于公示江苏省第一批复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苏高企协[2012]8号),公司顺利通过江苏省2012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的复审,此次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为三年。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后,自2012年起公司连续三年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所得税按15%税率征收。以上税收优惠政策不影响公司本年度已经披露的财务数据及对2012年度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