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 建信双周安心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及其基金份额的发售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1112号文批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核准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 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债券型基金。
3. 本基金的管理人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4. 本基金的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 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6. 本基金自2012年8月22日起至2012年8月24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包括直销中心和代销机构)发售,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募集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本基金的募集期限并及时公告。
7. 代销机构包括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直销机构即本公司。
8. 本基金募集对象为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9. 本基金募集期内不设募集目标上限。
10. 本基金根据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的金额,对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按照不同的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用,因此形成不同的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将设A 类和B 类两类基金份额,两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并分别公布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
11. 投资者欲认购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若已经在本公司开立基金账户的,则不需要再次办理开户手续。募集期内本公司直销中心和指定的基金代销机构网点同时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12. 通过代销机构认购本基金A类份额,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1000元,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代销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通过直销中心认购本基金A类份额,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5万元,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
通过代销机构或者直销中心认购本基金B类份额,首次认购最低金额均为500万元,追加认购最低金额均为1000元。
13. 基金份额的自动升降级
(1)当A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500万份时,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其在该基金账户持有的A 类基金份额升级为B 类基金份额。
(2)当B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低于500 万份时,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其在该基金账户持有的B 类基金份额降级为A 类基金份额。
(3)投资者在提交认、申购等交易申请时,应正确填写基金份额的代码(A 类、B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代码不同),否则,因错误填写基金代码所造成的认、申购等交易申请无效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认、申购申请确认成交后,实际获得的基金份额类别以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根据上述规则确认的基金份额类别为准。
14. 本基金募集期间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设置最高累计认购金额限制。
15. 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认购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16. 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基金合同生效后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应在基金合同生效并正式发布生效公告后第2日起到原认购网点打印认购成交确认凭证。
(下转18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