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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光大保德信添盛双月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 光大保德信添盛双月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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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大保德信添盛双月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光大保德信添盛双月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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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大保德信添盛双月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012-08-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A17版)

      1) 直销收款账户(光大银行)

      ●收款人: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083651120100410001258

      ●开户行:光大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大额实时支付系统号:303290000510

      2) 直销收款账户(招商银行)

      ●收款人: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216089292810003

      ●开户行: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大额实时支付系统号:308290003020

      3) 直销收款账户(建设银行)

      ●收款人: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31001550400050010194

      ●开户行:建设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大额实时支付系统号:105290036005

      4) 直销收款账户(交通银行)

      ●收款人: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310066726018170101767

      ●开户行:交通银行上海第一支行

      大额实时支付系统号:301290050037

      A. 投资人在办理汇款时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投资人应在“汇款人”栏中填写其在光大保德信投资理财中心开立基金账户时登记的姓名。

      ●投资人应在“汇款备注栏”或“用途栏”中准确填写其在光大保德信投资理财中心的开户名称,因未填写或填写错误导致的认购失败或资金划转错误由投资人承担。

      投资人若未按上述办法划付认购款项,造成认购无效的,本公司及直销专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B. 如果个人投资者当日没有把足额资金划到账,则以资金到账之日作为受理申请日,投资人须对其申请表中的申请日期进行修改(即有效申请日)。

      C. 至募集期结束,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款项将退往投资人指定的资金结算账户:

      ●投资人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

      ●投资人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申请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

      ●投资人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

      ●其它导致认购无效的情况。

      (3)认购

      认购款项已经足额到账并完成开户的投资人,可以办理认购申请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已填好并签章的《交易类日常业务申请表》;

      ●投资人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投资人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加盖银行受理章的转账凭证;

      ●没有汇款的投资人只能在其资金划到投资理财中心资金专户后(募集期结束前),才能进行认购。

      (4)认购确认结果查询

      认购申请得到受理的投资人,可在自申请日(T日)起第二个工作日到投资理财中心或致电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或登陆本公司网站查询认购确认与否,待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可查询到基金认购份额。

      (二)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1、注意事项

      (1)投资人可以使用银行转帐等主动付款方式进行认购缴款,但不接受现金方式认购。

      (2)在投资理财中心开立基金及交易账户的基金投资人应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作为其资金交收账户,以便进行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资金交收账户的账户名称必须与基金投资人的名称一致。

      (3)营业时间:2012年8月24日至2012年9月3日9:00~17:00(节假日不受理)

      (4)请有意在投资理财中心认购基金的机构投资者尽早向投资理财中心索取开户和认购申请表及相关资料,投资人也可从本公司的网站(www.epf.com.cn)下载有关表格,但必须在办理业务时保证提交的材料与下载文件中所要求的格式一致。

      (5)投资理财中心与代销网点的申请表不同,投资人请勿混用。

      (6)已开立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人无需再次开户。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开户

      A. 投资人可从2012年8月24日起到投资理财中心办理开户手续。开户资料的填写必须真实、准确,否则由此引起的客户资料寄送等错误的责任,由投资者自己承担。

      B. 选择在投资理财中心认购的投资人应同时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和交易账户。

      C. 机构投资者需同时提交下列材料:

      ●填写《账户类日常业务申请表》、《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由被授权的经办人签名;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税务局颁发的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立银行账户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或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

      ●经办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业务负责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法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公章、法定代表人章(如预留其他印鉴章请一并携带);

      ●投资者风险提示函;

      ●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估调查表;

      ●投资人须仔细阅读《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人权益须知》。

      托管类机构开户,账户托管人还需提供以下资料:

      ●填写《账户类日常业务申请表-托管人》,《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由被授权的经办人签名;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税务局颁发的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经办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业务负责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法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公章、法定代表人章(如预留其他印鉴章请一并携带)。

      D. 开户申请得到受理的投资人,可在自申请日(T日)起第二个工作日到投资理财中心或致电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查询基金账户开户确认与否,如果开户确认成功则可以得到基金账号。

      (2)缴款

      投资人申请认购本基金,应首先将足额认购资金以银行认可的付款方式,划入本公司投资理财中心在下列银行开立的直销资金专户(不接受现金存入)。

      1) 直销收款账户(光大银行)

      ●收款人: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083651120100410001258

      ●开户行:光大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大额实时支付系统号:303290000510

      2) 直销收款账户(招商银行)

      ●收款人: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216089292810003

      ●开户行: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大额实时支付系统号:308290003020

      3) 直销收款账户(建设银行)

      ●收款人: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31001550400050010194

      ●开户行:建设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大额实时支付系统号:105290036005

      4) 直销收款账户(交通银行)

      ●收款人: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310066726018170101767

      ●开户行:交通银行上海第一支行

      大额实时支付系统号:301290050037

      A. 投资人在办理汇款时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投资人应在“汇款人”栏中填写其在光大保德信投资理财中心开立基金账户时登记的姓名。

      ●投资人应在“汇款备注栏”或“用途栏”中准确填写其在光大保德信投资理财中心的开户名称,因未填写或填写错误导致的认购失败或资金划转错误由投资人承担。

      机构投资者若未按上述办法划付认购款项,造成认购无效的,本公司及直销专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B. 如果机构投资者当日没有把足额资金划到账,则以资金到账之日作为受理申请日(在募集期结束前),投资人须对其申请表中的申请日期进行修改(即有效申请日)。

      C. 至募集期结束,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款项将退往机构投资者的指定资金结算账户:

      ●机构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

      ●机构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申请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

      ●机构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

      ●其它导致认购无效的情况。

      (3)认购

      认购款项已经足额到账并完成开户的投资人,可以办理认购申请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已填好并签章的《交易类日常业务申请表》;

      ●投资人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加盖银行受理章的转账凭证。

      没有汇款的投资人只能在其资金划到投资理财中心资金专户后(在募集期结束前),才能进行认购。

      (4)认购受理查询

      认购申请得到受理的投资人,可在自申请日(T日)起第二个工作日到投资理财中心或致电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或登陆本公司网站查询认购受理情况。

      四、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户与认购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工作日9:30-15:00,15:00以后交易作为下一基金工作日交易。

      2、开户及认、申购程序(下述三项业务可同时办理)

      (1)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已在交通银行开立过基金交易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直接开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即可);

      (2)开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已在交行开立过相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者无需再次办理,已在其他机构开立过相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者仅需在交行开通已有基金账户);

      (3)认、申购基金。

      3、个人客户办理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时,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1)事先办妥的交通银行太平洋借记卡;

      (2)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

      (3)填妥的开通基金交易账户申请表。

      4、个人客户在营业网点办理认、申购申请时,需先存入足够资金,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交通银行太平洋借记卡(存有足够资金);

      (2)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5、机构客户办理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时,需指定经办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1)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民政部门、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2)机构对基金业务经办人员的授权书(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私章);

      (3)机构代码证;

      (4)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5)填妥的开立基金交易账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人代表章;

      (6)指定一个该基金代销网点的资金结算账户为基金结算账户,用以对所有基金交易业务的资金清算。

      6、机构客户办理开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时,需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1)《交通银行代销基金交易卡》

      (2)填写的开通基金账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人代表章);

      (3)经办人身份证件。

      7、机构客户办理认、申购申请时,需在银行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资金,并提交以下材料:

      (1)《交通银行代销基金交易卡》;

      (2)填写的代销基金认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人代表章)。

      (3)认购款项的有效结算凭证;

      (4)经办人身份证件。

      8、个人投资者本人仅需持有已开通基金交易账户交通银行借记卡,可到交通银行任一网点柜台办理开通网上基金交易功能。

      五、在其他代销银行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其他商业银行,此程序原则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各代销银行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

      各代销银行营业日的受理时间,以代销银行的具体规定为准。

      2、开户与认购的程序

      (1)开立银行交易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银行的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士兵证、文职证等);

      2)代销银行借记卡;

      3)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4)代销银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2)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在开立银行交易账户后,可提出基金认购申请,应提供以下资料:

      1)代销银行借记卡;

      2)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3)基金交易卡;

      4)代销银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3)注意事项:

      1)没有银行借记卡的投资者可当场办理,但建议有意认购的投资者提前办理;

      2)个人投资者在代销银行开户和认购的详细程序如与上述规定有所不同,或若代销银行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各代销银行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二)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其他商业银行,此程序原则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各代销银行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

      各代销银行营业日的受理时间,以代销银行的具体规定为准。

      2.开户与认购的程序

      (1)开立银行交易账户

      机构投资者必须由指定的经办人亲自到网点办理银行交易账户的开户手续,并提交以下资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3)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4)机构活期存款账户的印鉴卡;

      5)填妥的开户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名章。

      (2)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在开立银行交易账户后,可提出基金认购申请,应提供以下资料:

      1)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加盖预留印鉴的认购申请表。

      (3)注意事项:

      1)同一机构投资者只能在代销银行开立一个基金交易账户,并只能指定一个人民币活期结算账户作为与之关联的资金账户;

      2)机构投资者在代销银行开户和认购的详细程序如与上述规定有所不同,或若代销银行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各代销银行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六、在代销证券公司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以下开户和认购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此程序仅供投资人参考,具体程序以各证券公司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9:30—11:30 和13:00—15:00。

      2、开户与认购的程序

      (1)事先在证券公司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如果没有开立资金账户,需携带如下材料到营业部办理资金账户开户,同时办理基金账户开户:

      1)填妥的《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3)如果已有资金账户,到营业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资金账户卡;

      3)填妥的《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4)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二)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

      以下开户和认购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此程序仅供投资人参考,具体程序以各证券公司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2、开户与认购的程序

      (1)事先在证券公司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如果没有开立资金账户,需携带如下材料到营业部办理资金账户开户,同时办理基金账户开户:

      1)机构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经办人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3)填妥的《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机构公章)。

      (3)如果已有资金账户,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基金账户开户手续:

      1)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2)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上述文件需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3)机构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4)开户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加盖机构公章);

      6)证券公司资金账户卡。

      (4)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七、清算与交割

      (一)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如果基金合同生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产生的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时归入投资人认购金额中,折合成基金份额,归投资人所有。

      (二)本基金权益登记由基金注册登记人(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基金募集结束后完成过户登记。

      八、退款事项

      (一)基金认购结束后,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

      1、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

      2、已开户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

      3、投资者划来的资金小于其认购申请金额;

      4、投资者认购资金到账晚于本公司规定的最迟到账时间;

      5、本公司确认的其他无效资金。

      (二)投资者的无效认购资金,将于本基金认购结束后第3个工作日起划往投资者指定的银行账户。

      九、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由银行出具基金募集专户存款证明,由基金管理人聘请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专门账户中的募集资金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并按照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基金注册登记人出具认购户数证明。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

      若基金募集期届满,未达到基金备案条件,则基金募集失败。若基金募集失败,则基金管理人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并将已募集资金加计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30天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十、募集费用

      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会计师费、律师费、验资费、信息披露费用等不得从基金资产中列支。若基金募集失败,已发生的基金募集费用依照法律法规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十一、本次基金募集当事人及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延安东路222号外滩中心大厦46层

      法定代表人:林昌

      总经理:傅德修

      成立日期:2004年4月22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42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1.6亿元

      电话:(021)33074700

      传真:(021)63351152

      客服电话:4008-202-888

      联系人:王超

      网址:www.epf.com.cn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交通银行)

      法定代表人:胡怀邦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邮政编码:200120

      注册时间:1987年3月30日

      注册资本:618.85亿元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5号

      联系人:张咏东

      电话:021-32169999

      (三)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上海市延安东路222号外滩中心大厦46层

      电话:(021)63352934,63352937

      传真:(021)63350429

      客服电话:4008-202-888、 (021)53524620

      联系人:戴小娟

      网址:www.epf.com.cn

      2、代销机构:

      (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 号

      法定代表人:胡怀邦

      客服电话:95559

      联系人:曹榕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网址:www.bankcomm.com

      (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 号

      法定代表人:董文标

      客服电话:95568

      联系人:董云巍

      电话:010-58560666

      传真:010-57092611

      网址: www.cmbc.com.cn

      (3)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98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8号中融碧玉蓝天大厦15-23层

      法定代表人:胡平西

      客服电话:021-962999

      联系人:吴海平

      电话:021-38576969

      网址: www.srcb.com

      (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徐浩明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客服电话:4008888788、10108998、95525

      联系人:刘晨、李芳芳

      网址:www.ebscn.com

      (5)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23219100

      客服电话:95553、4008888001

      联系人:金芸

      网址:www.htsec.com、

      (6)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丁国荣

      联系人:邓寒冰

      电话:021-54046657

      传真:021-54038844

      客服热线:021—95523

      网址: www.sywg.com

      (7)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贸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电话:(0351)8686659

      传真:(0351)8686619

      客服电话:400-666-1618

      联系人:郭熠

      网址:www.i618.com.cn

      (8)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西藏中路336号

      法定代表人:郁忠民

      联系电话:021-51539888

      联系人:张瑾

      公司网址:www.962518.com

      客服电话:021-962518、4008918918(全国)

      (9)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客服电话:010-66045678

      网站:www.txsec.com 或www.txjijin.com

      (10)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5号中商大厦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信达金融中心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联系人:唐静

      联系电话:010-63081000

      传真:010-63080978

      客服电话:400-800-8899

      公司网址:www.cindasc.com

      (11)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浦东新区峨山路613号6幢551室

      办公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服电话:400-1818-188

      联系人: 潘世友

      电话:021-54509988分机7019

      传真:021-64383798

      网址:www.1234567.com.cn

      (12)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东2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周嬿旻

      电话: 021-60897869、0571-28829790

      传真:0571-26698533

      客服电话: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基金份额发售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减少其销售网点,并另行公告。

      (四)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延安东路222号外滩中心大厦46层

      法定代表人:林昌

      电话:(021)63350651

      传真:(021)63352652

      联系人:杨静

      (五)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韩炯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黎明

      经办律师:吕红、黎明

      (六)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公司全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卢湾区湖滨路202号企业天地2号楼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法定代表人:杨绍信

      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刘颖

      经办会计师:薛竞、刘颖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