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 002665 证券简称:首航节能 公告编号:2012-022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2年8月20日在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188号总部基地3区20号楼以现场参会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2年8月8日以电话、传真、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黄文佳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议案获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002665 证券简称:首航节能 公告编号:2012-023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2年8月20日在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188号总部基地3区20号楼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12年8月8日以邮件、电话及传真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出席会议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强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议案获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成立光热发电技术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公司拟出资6500万元成立控股子公司,子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该子公司主要经营太阳能光热电站EPC总承包;太阳能光热电站相关设备研发、生产、销售;节能系统工程的技术咨询、设计、安装、调试、运行维护;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本议案获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2012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成立子公司全文于2012年8月14日公布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2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002665 证券简称:首航节能 公告编号:2012-024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2年8月2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5,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272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335万股,每股发行价格30.86元,募集资金102,918.1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5,017.0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97,901.0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2年3月20日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中瑞岳华验字[2012]第0049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截止到2012年7月31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4,763.07万元(不含支付的发行费用),尚有未使用募集资金83,137.97万元。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所披露的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计划为42,620.00万元,超募资金55,281.04万元。
公司以前无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二、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目前正在进行的项目较多,流动资金需求较大,公司目前无银行贷款。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须补充部分流动资金。
根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的整体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大效益。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结合投资计划,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保质保量、有序实施的前提下,使用15,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过去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或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风险投资。同时公司承诺:本次将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未来12个月内也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上述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不存在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为保证项目的正常实施,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同时确保本次募集资金不投向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项目。
三、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方案
公司使用超额募集资金15,000万元人民币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业务发展较快,目前在建和准备开工的项目超过十个,预计未来一段时间内需要补充材料采购款约10,000万元。
2、为了在未来竞争取得优势,公司需要持续加大研发投资,未来几个月,公司预计增加研发投入约5,000万元左右。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本次将15,000万元超募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有效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本;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利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是可行的,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15,000万元人民币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认为: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和投资计划,公司本次将15,000万元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有效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本;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利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是可行的,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15,000万元人民币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意见认为:
首航节能本次将15,000万元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实际经营需要。公司最近12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未来12个月内也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将15,000万元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能够有效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本。
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也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有关规定。首航节能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没有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结构,提高公司经营效益,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中信证券对首航节能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成立控股子公司的独立意见;
4、监事会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成立控股子公司的审核意见;
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超募资金使用的保荐意见。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