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1-7月已投运电厂电量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股票简称: 凯迪电力 股票代码: 000939 公告编号: 2012—42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2年1-7月已投运电厂电量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已投运生物质发电公司共6个,分别为:宿迁市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望江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祁东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万载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五河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桐城市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装机容量均为2×12MW。2012年1-7月上述6个生物质电厂完成上网电量24938.07万千瓦时。
另公司下属子公司来凤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崇阳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松滋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均已通过“72+24”小时的性能测试,目前3个电厂正在设备调试及试运行期间内。
特此公告。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8月21日
股票简称:凯迪电力 股票代码:000939 公告编号:2012—44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变更或者否决议案的情况发生。
一、会议召集情况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于2012年8月4日通过《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向全体股东发出《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2012年8月20日下午14:30时
2、股权登记日:2012年8月15日
3、召开地点:公司708会议室(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江夏大道特1号凯迪大厦)
4、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 陈义龙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是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决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计6 人,代表股份292,994,472股,占公司总股本943,308,800股的31.0603%。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四、会议议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92,994,47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分红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92,994,47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2—2014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92,994,47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
表决结果: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智正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于振 樊明凯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法律意见书》全文见巨潮网)
六、备查文件
1、2012年8月4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会议签到、授权委托书、会议记录、表决票等会议文件;
3、载有到会股东、董事签字的《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4、北京市智正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