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55 股票简称:九龙山 公告编号:临2012-30
900955 九龙山B
上海九龙山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20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九龙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2年8月15日以传真及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20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2年8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九龙山开发有限公司向嘉兴银行平湖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授信额度股权质押方式的议案。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19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九龙山开发有限公司向嘉兴银行平湖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授信额度的议案。该2亿元授信额度用下述四个子公司的股权作质押担保:
1、股份公司持有的平湖九龙山海洋花园度假有限公司40%股权;
2、浙江九龙山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持有的平湖九龙山海洋花园度假有限公司55%股权;
3、浙江九龙山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平湖九龙山房思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
4、浙江九龙山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平湖九龙山房露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
现经与嘉兴银行平湖支行协商,同意变更原股权质押的方式,并采取如下担保措施:
1、股份公司持有的平湖九龙山海洋花园度假有限公司40%股权;
2、浙江九龙山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持有的平湖九龙山海洋花园度假有限公司55%股权;
3、平湖九龙山房思置业有限公司持有的平湖国用(2011)第03237号土地证,土地面积48000平方米;
4、平湖九龙山房露置业有限公司持有的平湖国用(2011)第03242号土地证,土地面积27333平方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1票,弃权1票。
针对上述议案,董事徐海宁发表了反对意见,独立董事吴艾今发表了弃权意见。
徐海宁反对理由为:贷款用途及方案需进一步论证。
吴艾今弃权理由为:变更质押担保后对公司的整体经营有哪些影响缺乏资料的支持,无法表示同意或反对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九龙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