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93 证券简称:荣盛石化 公告编号:2012-029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于2012年8月3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修改、否决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召开时间: 2012年8月21日(星期二)上午9:30
3、召开地点:杭州市萧山区益农镇荣盛控股集团大楼十二楼会议室
4、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方式
5、主持人:董事兼财务总监李彩娥女士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890,40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80.01%。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书面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90,4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90,4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关于公司与下属控股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90,4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韦少辉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