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焦点
  • 3:焦点
  • 4:要闻
  • 5:海外
  • 6:金融货币
  • 7:证券·期货
  • 8:路演回放
  • 9:证券·期货
  • 10:财富管理
  • 11:观点·专栏
  • 12:圆桌
  • A1:公 司
  • A2:公司·热点
  • A3:公司·纵深
  • A4:公司·纵深
  • A5:公司·动向
  • A6:公司·融资
  • A7:研究·市场
  • A8:上证研究院·宏观新视野
  • A9:股市行情
  • A10:市场数据
  • A11:信息披露
  • A12:信息披露
  • A13:信息披露
  • A14:信息披露
  • A15:信息披露
  • A16:信息披露
  • A17:信息披露
  • A18:信息披露
  • A19:信息披露
  • A20:信息披露
  • A21:信息披露
  • A22:信息披露
  • A23:信息披露
  • A24:信息披露
  • A25:信息披露
  • A26:信息披露
  • A27:信息披露
  • A28:信息披露
  • A29:信息披露
  • A30:信息披露
  • A31:信息披露
  • A32:信息披露
  • A33:信息披露
  • A34:信息披露
  • A35:信息披露
  • A36:信息披露
  • A37:信息披露
  • A38:信息披露
  • A39:信息披露
  • A40:信息披露
  • A41:信息披露
  • A42:信息披露
  • A43:信息披露
  • A44:信息披露
  • A45:信息披露
  • A46:信息披露
  • A47:信息披露
  • A48:信息披露
  • A49:信息披露
  • A50:信息披露
  • A51:信息披露
  • A52:信息披露
  • A53:信息披露
  • A54:信息披露
  • A55:信息披露
  • A56:信息披露
  • A57:信息披露
  • A58:信息披露
  • A59:信息披露
  • A60:信息披露
  • A61:信息披露
  • A62:信息披露
  • A63:信息披露
  • A64:信息披露
  • A65:信息披露
  • A66:信息披露
  • A67:信息披露
  • A68:信息披露
  • A69:信息披露
  • A70:信息披露
  • A71:信息披露
  • A72:信息披露
  • A73:信息披露
  • A74:信息披露
  • A75:信息披露
  • A76:信息披露
  • A77:信息披露
  • A78:信息披露
  • A79:信息披露
  • A80:信息披露
  • A81:信息披露
  • A82:信息披露
  • A83:信息披露
  • A84:信息披露
  • A85:信息披露
  • A86:信息披露
  • A87:信息披露
  • A88:信息披露
  • A89:信息披露
  • A90:信息披露
  • A91:信息披露
  • A92:信息披露
  • A93:信息披露
  • A94:信息披露
  • A95:信息披露
  • A96:信息披露
  • A97:信息披露
  • A98:信息披露
  • A99:信息披露
  • A100:信息披露
  • A101:信息披露
  • A102:信息披露
  • A103:信息披露
  • A104:信息披露
  • A105:信息披露
  • A106:信息披露
  • A107:信息披露
  • A108:信息披露
  • A109:信息披露
  • A110:信息披露
  • A111:信息披露
  • A112:信息披露
  • A113:信息披露
  • A114:信息披露
  • A115:信息披露
  • A116:信息披露
  • A117:信息披露
  • A118:信息披露
  • A119:信息披露
  • A120:信息披露
  • A121:信息披露
  • A122:信息披露
  • A123:信息披露
  • A124:信息披露
  • A125:信息披露
  • A126:信息披露
  • A127:信息披露
  • A128:信息披露
  • A129:信息披露
  • A130:信息披露
  • A131:信息披露
  • A132:信息披露
  • A133:信息披露
  • A134:信息披露
  • A135:信息披露
  • A136:信息披露
  • A137:信息披露
  • A138:信息披露
  • A139:信息披露
  • A140:信息披露
  • A141:信息披露
  • A142:信息披露
  • A143:信息披露
  • A144:信息披露
  • A145:信息披露
  • A146:信息披露
  • A147:信息披露
  • A148:信息披露
  • A149:信息披露
  • A150:信息披露
  • A151:信息披露
  • A152:信息披露
  • A153:信息披露
  • A154:信息披露
  • A155:信息披露
  • A156:信息披露
  • T1:汽车周刊
  • T2:汽车周刊
  • T3:汽车周刊
  • T4:汽车周刊
  • T5:钱沿周刊
  • T6:钱沿周刊
  • T7:钱沿周刊
  • T8:钱沿周刊
  • 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 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补充公告
  •  
    2012年8月23日   按日期查找
    A10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A104版:信息披露
    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补充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2012-08-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17 证券简称:ST秦岭 编号:临2012-024

      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基本情况概述

      陕西省铜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铜川中院”)2009年8月23日裁定受理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重整案件, 2009年8月28日裁定公司重整,公司股票自2009年8月26日起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公司2008年度、2009年度连续两年亏损,公司股票自2010年3月18日起因出现最近两年连续亏损而实行退市风险警示。铜川中院2009年12月14日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终止重整程序。2010年10月22日裁定本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公司2010年年度财务报告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审计:公司2010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241.5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321.2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权益合计为25,924.66万元。

      根据相关规定, 公司于2011年3月22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递交了关于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特别处理的申请。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11年7月22日开始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同时实施其他特别处理,简称由“*ST秦岭”变更为“ST秦岭”。

      根据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1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1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553.61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678.6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1,093.26万元。2012年上半年未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765.2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191.2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8,459.76万元。

      本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水泥的生产与销售。公司201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6,940万元,2012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3,076万元。公司目前的主营业务经营情况正常。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银行账号不存在被冻结的情形;董事会各项会议正常召开并形成决议;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常性占用资金且不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担保的情况。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不涉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中规定的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二、公司符合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条件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13.2.1条之规定,对照公司已披露的2011年年度报告,公司的净利润、净资产、营业收入等指标均不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条件,也不触及该条款规定的其他情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13.3.1条之规定,本公司也不存在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2010年度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0,241.58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21.26万元。公司201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553.61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678.61万元。

      公司仅有一个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中规定的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因此,公司股票交易符合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公司于2012年8月22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经上交所同意,公司股票于2012年8月23日停牌一天,2012年8月24日复牌,公司的股票简称由“ST秦岭”变更为“秦岭水泥”,股票代码“600217”不变,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恢复为10%。

      三、风险提示

      公司201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553.61万元,2012年上半年未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扣除非经营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如2012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公司预测2012年初至2012年第三季度末的累计净利润为负值,但累计亏损额可能小于上半年末亏损额,与上年同期相比将有较大幅度提升(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公司正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努力提升主营业务盈利水平,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