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期提交收购报告书备案及豁免要约收购补正材料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88 股票简称:天药股份 编号:2012-019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渤海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有限公司
延期提交收购报告书备案及豁免要约收购补正材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曾于 2012年7月3日披露了国有股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于2012年6月29日收到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天津市国资委”)下发《关于将天津市医药集团及金耀集团全部股权无偿划转至渤海国资公司的通知》(津国资企改[2012]51号)及《关于将医药集团金耀集团全部股权划转注入天津渤海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的通知》(津国资企改[2012]187号),根据上述文件,天津市国资委拟将其持有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天津金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耀集团”)、间接股东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医药集团”)的全部股权无偿划转至天津渤海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国资”)。上述股权划转前金耀集团和医药集团分别间接持有本公司 46.80%和 0.47%的股份,股权划转后渤海国资将间接持有本公司 47.27%的股份,构成了对本公司的间接收购。
2012年7月6日,渤海国资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递交《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及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的申请,并于2012年7月13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121267号及121268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以下简称“补正通知”)。上述补正通知要求渤海国资公司补充提交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关于本次交易事项的批准文件,并于收到补正通知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部门报送有关补正材料;如不能按期补正的,渤海国资公司应向中国证监会报告,说明不能按时补正的原因及材料准备的情况,并予以公告。
2012年8月21日,本公司从金耀集团获悉,截至目前,渤海国资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将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事宜上报控股股东天津津联控股有限公司,由天津津联控股有限公司上报天津市国资委,并由天津市国资委转报国务院国资委审批。
因无法在上述补正通知规定的期限内取得国务院国资委的批准文件,故渤海国资公司根据要求向中国证监会提出申请延期提交国务院国资委的批准文件。渤海国资公司在取得国务院国资委的批准文件后将立即向中国证监会递交相关补正材料。同时本公司也将密切关注上述无偿转让事宜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