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水务现金分红比例超八成
2012-08-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记者 王屹 ○编辑 邱江
日前,重庆水务有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公司坚决拥护监管部门关于鼓励上市公司分红的有关政策,高度重视并且以实际行动践行对股东的回报。前不久刚刚实施完毕的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显示,公司当年实现净利润16.09亿元,母公司当期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3.03亿元,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1.184亿元,占可分配利润的比重高达85.83%。
事实上,重庆水务历来非常重视对投资者的回报。早在上市前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就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以现金形式分配的股利将不低于公司当期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60%”,并且将该项股利分配政策列入了《公司章程》。
数据显示,公司2008-2010年三年现金分红金额分别为7.36亿、8.76亿和9.02亿元,分别占当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股东净利润的91.88%、86.54%和69.75%,加上2011年的分红,已累计分配现金36.364亿元,平均分红率超过八成。分红绝对金额已超过公司上市募集资金净额34.02亿元,而且分红率远超沪深300指数成分股近三年平均32%左右的水平。
重庆水务今日公告,公司拟发行不超过15亿元公司债券的申请已获得证监会审核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