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吴正懿 ○编辑 阮奇
罗牛山今日公告,对本报报道作出回应。罗牛山证实,大股东罗牛山集团确与乐东黎族自治县政府签署了投资总额约126亿元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其中部分项目不排除由上市公司罗牛山参与。
本报此前报道,8月16日,罗牛山大股东罗牛山集团与乐东黎族自治县政府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拟在未来5年内投入126亿元实施生猪养殖等15个项目,推进乐东国家热带现代农业示范区项目建设。从规避同业竞争的角度,上述协议中有关生猪养殖等投资项目,很可能由上市公司罗牛山来落实。8月21日起,罗牛山停牌核实相关情况。
罗牛山今日在澄清公告中证实了前述协议,并表示该项目计划总投资125.94亿元,资金由罗牛山集团及招商引进的其他龙头企业共同筹集,项目具体方案、政府招商引资政策及拟引进的企业尚未确定。公司提醒,上述框架协议仅为乐东县政府和罗牛山集团双方的初步合作意向,对于项目选址、项目环评、项目设计、项目政策、招商方式等重要内容均未明确,尚需罗牛山集团与乐东县政府进一步研究论证。截至目前,该项目尚无任何实质性进展。
对于同业竞争的问题,罗牛山表示,上述15个子项目中的30万头现代化花园式生猪养殖项目、特色高标准五指山猪养殖项目、冷链物流配送及农产品深加工项目和高标准生猪标准化屠宰加工厂项目4个子项目与公司主业相关。若项目能够顺利实施,且在建设过程中可能出现同业竞争的情况,公司将会与罗牛山集团协商解决方案,今后不排除公司参与此4个项目的可能性。
据公告披露,2011年,罗牛山畜牧业毛利率16.97%,但上述花园式生猪养殖项目和特色高标准五指山猪养殖项目从生猪品种、生产线设计、饲养标准、饲养方式等多方面与公司经营的相关业务均存在一定差异,因此不完全具有可比性。目前,公司尚未对上述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未来上述项目是否可行尚存在不确定性。即使公司今后参与部分项目,但能否给公司带来较大盈利,存在重大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