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华永泰积极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2年8月22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2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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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基金产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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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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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信息披露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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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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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本报告所列示的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银华永泰积极债券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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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永泰积极债券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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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天相可转债指数收益率×6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40%。
天相可转债指数是国内较早编制的可转债指数,编制原则客观、清晰,能够较好的反映目前国内可转债市场变化。中债综合指数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并发布,该指数样本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涵盖主要交易市场、不同发行主体和期限的债券,是中国目前最权威、应用最广的债券指数之一。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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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期为2011年12月28日,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到本报告期末不满一年,按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起六个月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各项资产配置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的规定:投资于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的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其中可转债(含可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债)的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20%-95%;投资于权益类金融工具的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超过20%;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5月28日,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证监基金字[2001]7号文)设立的全国性资产管理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2亿元人民币,公司的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分别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9%、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9%、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1%及山西海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公司的主要业务是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公司注册地为广东省深圳市。
截至2012年6月30日,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着23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和1只创新型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具体包括银华优势企业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银华-道琼斯88精选证券投资基金、银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核心价值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优质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富裕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领先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全球核心优选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内需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银华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和谐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银华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成长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信用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抗通胀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银华中证等权重9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永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消费主题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证内地资源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永泰积极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小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和银华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同时,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着多个全国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和特定客户资产管理投资组合。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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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公司作出决定之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符合行业普遍认可的计算标准。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各项实施准则、《银华永泰积极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基金无违法、违规行为。本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制定了《公平交易制度》和《公平交易执行制度》等,并建立了健全有效的公平交易执行体系,保证公平对待旗下的每一个投资组合。
在投资决策环节,本基金管理人构建了统一的研究平台,为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公平地提供研究支持。同时,在投资决策过程中,各基金经理、投资经理严格遵守本基金管理人的各项投资管理制度和投资授权制度,保证各投资组合的独立投资决策机制。
在交易执行环节,本基金管理人实行集中交易制度,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综合平衡”的原则,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
在事后监控环节,本基金管理人定期对股票交易情况进行分析,并出具公平交易执行情况分析报告;另外,本基金管理人还对公平交易制度的遵守和相关业务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报告。
综上所述,本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严格执行了公平交易制度的相关规定。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现存在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有13次,原因是指数型投资组合投资策略需要,未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上半年,国内经济增速连续下滑,企业盈利不断恶化,通胀压力明显缓解,宏观调控逐渐转向稳增长,政府加大了政策支持力度,对首套房按揭利率进行下浮,多次下调银行存贷款基准利率和存款准备金率。
由于政策基调的变化、欧债危机的演变以及房地产销售的回暖,市场的经济增长预期出现较大波动。一季度,随着外围经济的好转,我国出口增速高于预期,同时房地产销售开始回暖,投资增速回落幅度低于预期,经济增长预期逐渐改善;二季度,国内政策微调效果不明显,美国就业改善速度放缓,换届选举给欧债危机带来较大不确定性,美元指数出现显著上涨,大宗商品价格跌幅明显,市场的经济增长预期重新恶化。
与对经济预期的变化相适应,A股市场一季度出现小幅反弹,二季度下跌明显;债市方面,利率产品随经济预期变化涨跌,中低评级信用债信用利差收窄,表现显著好于高等级债券;可转债方面,除电力转债取得较好收益外,其他可转债表现较差。
报告期内,基于可转换债券长期价值较为突出,本基金快速完成了可转债的建仓,并适度进行了波段操作,股票以估值较低的保险、消费股配置为主。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009元,本报告期A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9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2.72%;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005元,本报告期C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5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2.72%。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下半年,在欧债问题得到根本性解决之前,外围经济体仍难走出单边向上的复苏趋势,全球央行货币政策有望继续保持较为宽松的状态,并存在进一步加大力度的可能。国内方面,在稳增长政策作用下,政策效果显现的进程和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同时,2009年以来较强烈的居民通胀预期仍在持续,这种预期对政策以及资本市场的影响愈加迅速。我们判断,下半年债券市场继续单边上涨的可能性较小,伴随估值水平的持续下降和盈利恶化预期的不断加强,股市继续单边大幅下跌的概率降低。
结合以上判断,本基金将维持现有可转债仓位,适度进行波段操作,股票投资以低估值、成长性股票为主,在控制风险前提下,力争提高基金投资回报率。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同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本基金管理人设立估值委员会(委员包括估值业务分管领导以及投资部、研究部、监察稽核部、运作保障部等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业务骨干),负责研究、指导基金估值业务。估值委员会委员和负责基金日常估值业务的基金会计均具有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基金经理不介入基金日常估值业务;估值委员会决议之前会与涉及基金的基金经理进行充分沟通。运作保障部负责执行估值委员会制定的估值政策及决议。
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本基金管理人未签约与估值相关的任何定价服务。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利润分配。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托管人”)在对银华永泰积极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银华永泰积极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未发现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该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期内,由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本托管人复核的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银华永泰积极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2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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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报告截止日2012年6月30日,银华永泰积极债券基金份额总额为128,671,125.14份;银华永泰积极债券A基金份额净值为1.009元,基金份额总额为41,246,702.28份;银华永泰积极债券C基金份额净值为1.005元,基金份额总额为87,424,422.86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银华永泰积极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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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于2011年12月28日基金合同生效,无上年度可比期间。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银华永泰积极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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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于2011年12月28日基金合同生效,无上年度可比期间。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王立新______ ______杨清______ ____龚飒____
基金管理公司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银华永泰积极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银华永泰积极债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 1630 号《关于核准银华永泰积极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的批准,由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1年11月28日至2011年12月23日止的期间以A、C两种类型同时向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发售。A类基金在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而不计提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在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份额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银华永泰积极债券A类、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基金代码。由于基金费用不同,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募集期结束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安永华明(2011)验字第60468687_A10号验资报告后,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备案材料。基金合同于2011年12月28日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银华永泰积极债券A类收到首次募集扣除认购费后的有效净认购金额为人民币419,737,697.03元,折合419,737,697.03份A类基金份额;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为人民币38,924.55元,折合38,924.55份A类基金份额;以上收到的实收基金共计人民币419,776,621.58元,折合419,776,621.58份A类基金份额。银华永泰积极债券C类已收到首次募集金额为人民币773,673,031.91元,折合773,673,031.91份C类基金份额;募集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为人民币126,824.23元,折合126,824.23份C类基金份额;以上收到的实收基金共计人民币773,799,856.14元,折合773,799,856.14份C类基金份额。银华永泰积极债券A类及C类收到的实收基金合计人民币1,193,576,477.72元,分别折合成A类和C类基金份额,合计折合1,193,576,477.72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为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的投资对象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债券、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可转债(含可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债)、国债、中央银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地方政府债、正回购、逆回购、次级债、资产支持证券、银行存款,以及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本基金也可投资股票、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权益类金融工具。本基金可参与一级市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或新股增发,也可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金融工具,并可持有因可转债转股所形成的股票、因持仓股票所派发或因投资可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债而产生的权证。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的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其中可转债(含可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债)的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20%-95%;本基金投资于权益类金融工具的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超过20%;本基金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天相可转债指数收益率×6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40%。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中国财政部2006年2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业协会制定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及其他中国证监会颁布的相关规定而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12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2年上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6.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基金财务报表所载财务信息根据下列依照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和其他相关规定所厘定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
6.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6.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表示。
6.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本基金的金融资产(负债),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资产)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资产分类
金融资产应当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
本基金将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衍生工具(主要系权证投资)于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除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衍生金融资产列示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将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划分为贷款和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和各类应收款项等。
(2)金融负债分类
金融负债应当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两类。本基金目前持有的金融负债划分为其他金融负债。
6.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本基金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本基金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应当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等,以及不作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金融工具,相关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本基金的其他金融资产和其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在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应当确认为当期收益。每日,本基金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本基金的其他金融资产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处置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应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同时结转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当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或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将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本基金将金融资产让与或交付给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转入方)。本基金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本基金主要金融工具的成本计价方法具体如下:
(1)股票投资
买入股票于成交日确认为股票投资,股票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交易费用入账;
因股权分置改革而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现金对价,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的股票复牌日,冲减股票投资成本;
卖出股票于成交日确认股票投资收益,出售股票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2)债券投资
1)证券交易所市场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如有充足证据证明最近交易市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2)证券交易所市场未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按最近交易日债券收盘净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如有充足证据证明最近交易市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3)未上市债券、交易所以大宗交易方式转让的资产支持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4)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固定收益品种,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5)同一债券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市场交易的,按债券所处的市场分别估值;
(3)权证投资
买入权证于成交日确认为权证投资。权证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交易费用后入账;
配股权证及由股权分置改革而被动获得的权证,在确认日记录所获分配的权证数量,该类权证初始成本为零;
卖出权证于成交日确认衍生工具投资收益,出售权证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4)分离交易可转债
申购新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于确认日,按可分离权证公允价值占分离交易可转债全部公允价值的比例将购买分离交易可转债实际支付全部价款的一部分确认为权证投资成本,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扣减可分离权证确定的成本确认债券成本;
上市后,上市流通的债券和权证分别按上述(2)、(3)中相关原则进行计算。
(5)回购协议
本基金持有的回购协议(封闭式回购)以成本列示,按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使用合同利率)在实际持有期间内逐日计提利息。
6.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公允价值是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本基金的公允价值的计量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本基金在计量日能获得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报价的,以该报价为依据确定公允价值;第二层次是本基金在计量日能获得类似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的报价,或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在非活跃市场上的报价的,以该报价为依据做必要调整确定公允价值;第三层次是本基金无法获得相同或类似资产可比市场交易价格的,以其他反映市场参与者对资产或负债定价时所使用的参数为依据确定公允价值
本基金主要金融工具的估值方法如下:
(1)股票投资
1)上市流通的股票的估值
上市流通的股票按估值日该股票在证券交易所的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如有充足证据表明最近交易市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2)未上市的股票的估值
A.送股、转增股、公开增发新股或配股的股票,以其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证券估值日的估值方法估值;
B.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其成本价计算;
C.首次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同一股票在交易所上市后,以其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证券估值日的估值方法估值;
D.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的估值
本基金投资的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按以下方法估值:
a.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市价低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取得成本时,应采用在证券交易所的同一股票的市价作为估值日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值;
b.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市价高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取得成本时,应按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处理。
(2)债券投资
1)证券交易所市场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如有充足证据表明最近交易市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2)证券交易所市场未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盘净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如有充足证据表明最近交易市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3)未上市债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4)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债券及交易所固定收益平台交易的债券等,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5)同一债券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市场交易的,按债券所处的市场分别估值;
(3)权证投资
1)上市流通的权证按估值日该权证在证券交易所的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如有充足证据表明最近交易市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2)未上市流通的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计量;
3)因持有股票而享有的配股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进行估值;
(4)分离交易可转债
分离交易可转债,上市日前,采用估值技术分别对债券和权证进行估值;自上市日起,上市流通的债券和权证分别按上述(2)、(3)中的相关原则进行估值。
(5)其他
1)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
2)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6.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同时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6.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所对应的金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6.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和未实现损益平准金。已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利得/(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利得/(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 未实现损益平准金与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均在“损益平准金”科目中核算,并于每日全额转“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6.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1)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的利率逐日计提的金额入账;
(2)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或内含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3)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按证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资产支持证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证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4)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成本及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使用合同利率),在实际持有期间内逐日计提;
(5)股票投资收益/(损失)于卖出股票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股票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差额入账;
(6)债券投资收益/(损失)于成交日确认,并按成交金额与其成本、应收利息的差额入账;
(7)衍生工具收益/(损失)于卖出权证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权证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差额入账;
(8)股利收益于除息日确认,并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入账;
(9)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系本基金持有的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10)其他收入在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对方,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金额可以可靠计量的时候确认。
6.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1)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80%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2)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0%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0.40%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4)卖出回购证券支出,按卖出回购金融资产的成本及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使用合同利率)在实际持有期间内逐日计提;
(5)其他费用系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基金费用。影响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第四位的,则采用待摊或预提的方法。
6.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1)由于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份额持有人自行承担。当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可将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按红利再投日的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3)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12 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10%;
(4)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5)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红利再投日的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6)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期末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的时间不得超过15 个工作日;
(7)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8)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4.4.12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事项。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不涉及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6.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不涉及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6.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6.4.6 税项
(1)印花税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4月24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3%。调整为1%。。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9月19日起,调整由出让方按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缴纳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税率不变。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暂免征收印花税。
(2)营业税、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3)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2]128号文《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储蓄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债券发行企业及金融机构在向基金派发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储蓄利息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7号文《关于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的规定,自2005年6月13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从上市公司分配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按照财税[2005]102号文规定,扣缴义务人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减按50%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32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自2008年10月9日起暂免征收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
6.4.7 关联方关系
6.4.7.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2012年3月23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公告,经本基金管理人股东会审议通过, 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受让山西海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基金管理人20%的股权。本股权转让完成后,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基金管理人的出资比例由29%变更为49%,山西海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对本基金管理人的出资比例相应地由21%变更为1%。
6.4.7.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
注: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1年12月28日生效,无上年度可比期间。
6.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交易。
6.4.8.2 关联方报酬
6.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80%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8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五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6.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0%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五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6.4.8.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率为年费率0.4%。
在通常情况下,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H 为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主要用于本基金持续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各项费用。
6.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6.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本报告期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份额。
6.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本基金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于2012年6月30日及2011年12月31日均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6.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
6.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6.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要说明的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6.4.9 期末(2012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而流通受限的证券。
6.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6.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17,000,000.00元,于2012年7月2日到期。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在回购期内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和/或在新质押式回购下转入质押库的债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6.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各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7 投资组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信息,应阅读登载于http://www.yhfund.com.cn网站的半年度报告正文。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7.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买入金额”按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交易费用。
7.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卖出金额”按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交易费用。
7.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
注:“买入股票成本总额”和“卖出股票收入总额”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交易费用。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7.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9.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不存在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7.9.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情形。
7.9.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
7.9.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9.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7.9.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各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
注:对于分级基金,比例的分母采用各自级别的份额,对于合计数,比例的分母采用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注:1、对于分级基金,下属分级份额比例的分母采用各自级别的份额,合计数比例的分母采用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注:本期申购中包含转入份额,本期赎回中包含转出份额。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为该证券经营机构具有较强的研究服务能力,能及时、全面、定期向基金管理人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服务,包括宏观经济报告、行业报告、市场走向分析报告、个股分析报告、市场服务报告以及全面的信息服务。
2、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程序为根据标准进行考察后,确定证券经营机构的选择。经公司批准后与被选择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协议。
10.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8月24日
基金名称 | 银华永泰积极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银华永泰积极债券 | |
基金主代码 | 180029 | |
基金运作方式 | 契约型开放式 |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1年12月28日 | |
基金管理人 |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基金托管人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 128,671,125.14份 | |
基金合同存续期 | 不定期 | |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 银华永泰积极债券A | 银华永泰积极债券C |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 180029 | 180030 |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 41,246,702.28份 | 87,424,422.86份 |
投资目标 | 在严格控制基金资产风险和确保投资组合流动性的前提下,通过积极主动的可转换债券投资管理,力争为投资者提供最优的当期收益和稳定的长期投资回报。 |
投资策略 | 本基金将充分发挥基金管理人的研究分析和投资管理优势,采取自上而下的宏观分析和自下而上的个券精选相结合的投资策略,在挖掘可转债及其它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的债券特性,获取债券组合稳健收益的基础上,通过积极主动的研究分析挖掘可转债及其他权益类金融工具的股票特性,以优化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收益特征,追求基金资产的风险调整后收益。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的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其中可转债(含可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债)的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20%-95%;本基金投资于权益类金融工具的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超过20%;本基金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
业绩比较基准 | 天相可转债指数收益率×6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40%。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
项目 | 基金管理人 | 基金托管人 | |
名称 |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信息披露负责人 | 姓名 | 凌宇翔 | 周倩芝 |
联系电话 | (010)58163000 | 021-61618888 | |
电子邮箱 | yhjj@yhfund.com.cn | zhouqz@spdb.com.cn | |
客户服务电话 | 4006783333,(010)85186558 | 021-61618888 | |
传真 | (010)58163027 | 021-63602540 |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 http://www.yhfund.com.cn |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办公地址 |
基金级别 | 银华永泰积极债券A | 银华永泰积极债券C |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 报告期(2012年1月1日 - 2012年6月30日) | 报告期(2012年1月1日 - 2012年6月30日) |
本期已实现收益 | 1,312,773.23 | 2,723,501.15 |
本期利润 | 1,360,310.17 | 1,675,999.26 |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 0.0139 | 0.0082 |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 1.39% | 0.82% |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 0.90% | 0.50% |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 报告期末( 2012年6月30日 ) | |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 357,008.68 | 443,060.71 |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 0.0087 | 0.0051 |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 41,603,710.96 | 87,867,483.57 |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 1.009 | 1.005 |
3.1.3 累计期末指标 | 报告期末( 2012年6月30日 ) | |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 0.90% | 0.50% |
阶段 |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 ①-③ | ②-④ |
过去一个月 | -0.98% | 0.50% | -0.91% | 0.15% | -0.07% | 0.35% |
过去三个月 | 2.75% | 0.44% | 1.89% | 0.18% | 0.86% | 0.26% |
过去六个月 | 0.90% | 0.35% | 2.72% | 0.24% | -1.82% | 0.11% |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今 | 0.90% | 0.35% | 3.37% | 0.24% | -2.47% | 0.11% |
阶段 |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 ①-③ | ②-④ |
过去一个月 | -1.08% | 0.48% | -0.91% | 0.15% | -0.17% | 0.33% |
过去三个月 | 2.55% | 0.43% | 1.89% | 0.18% | 0.66% | 0.25% |
过去六个月 | 0.50% | 0.35% | 2.72% | 0.24% | -2.22% | 0.11% |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今 | 0.50% | 0.34% | 3.37% | 0.24% | -2.87% | 0.10% |
姓名 | 职务 |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 证券从业年限 | 说明 | |
任职日期 | 离任日期 | ||||
王怀震先生 |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 2011年12月28日 | - | 6年 | 硕士学位。曾在新疆证券研究所、浙商银行、招商证券从事行业研究、债券研究、债券交易投资等工作,历任研究员、债券交易员、投资经理等职位。2008年4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债券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等职。自2010年12月3日起担任银华信用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1年8月19日起兼任银华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具有从业资格。国籍:中国。 |
资 产 | 本期末 2012年6月30日 | 上年度末 2011年12月31日 |
资 产: | ||
银行存款 | 4,149,728.53 | 395,276,489.08 |
结算备付金 | 941,837.51 | - |
存出保证金 | 250,000.00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43,693,470.22 | - |
其中:股票投资 | 24,568,442.16 | - |
基金投资 | - | - |
债券投资 | 119,125,028.06 |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798,300,000.00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 - |
应收利息 | 533,245.77 | 516,374.66 |
应收股利 | - | - |
应收申购款 | 625,998.44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 |
其他资产 | - | - |
资产总计 | 150,194,280.47 | 1,194,092,863.74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 本期末 2012年6月30日 | 上年度末 2011年12月31日 |
负 债: | ||
短期借款 | -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17,000,000.00 |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3,005,694.50 | - |
应付赎回款 | 70,176.91 |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 85,639.56 | 78,492.61 |
应付托管费 | 21,409.89 | 19,623.15 |
应付销售服务费 | 29,112.40 | 25,443.42 |
应付交易费用 | 19,839.28 | - |
应交税费 | 40,332.80 | - |
应付利息 | 2,911.98 | - |
应付利润 |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 |
其他负债 | 447,968.62 | - |
负债合计 | 20,723,085.94 | 123,559.18 |
所有者权益: | ||
实收基金 | 128,671,125.14 | 1,193,576,477.72 |
未分配利润 | 800,069.39 | 392,826.84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29,471,194.53 | 1,193,969,304.56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50,194,280.47 | 1,194,092,863.74 |
项 目 | 本期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 |
一、收入 | 5,581,646.30 |
1.利息收入 | 4,116,569.51 |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 1,123,257.60 |
债券利息收入 | 521,668.15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2,471,643.76 |
其他利息收入 |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 2,253,803.54 |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1,028,326.88 |
基金投资收益 | - |
债券投资收益 | 1,106,026.36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
衍生工具收益 | - |
股利收益 | 119,450.30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999,964.95 |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 211,238.20 |
减:二、费用 | 2,545,336.87 |
1.管理人报酬 | 1,329,076.33 |
2.托管费 | 332,269.10 |
3.销售服务费 | 461,546.04 |
4.交易费用 | 89,941.40 |
5.利息支出 | 123,025.87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123,025.87 |
6.其他费用 | 209,478.13 |
三、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3,036,309.43 |
减:所得税费用 |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036,309.43 |
项目 | 本期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 | ||
实收基金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 1,193,576,477.72 | 392,826.84 | 1,193,969,304.56 |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 | 3,036,309.43 | 3,036,309.43 |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1,064,905,352.58 | -2,629,066.88 | -1,067,534,419.46 |
其中:1.基金申购款 | 65,511,295.48 | 246,924.28 | 65,758,219.76 |
2.基金赎回款 | -1,130,416,648.06 | -2,875,991.16 | -1,133,292,639.22 |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 128,671,125.14 | 800,069.39 | 129,471,194.53 |
关联方名称 | 与本基金的关系 |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
项目 | 本期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 |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 1,329,076.33 | - |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 208,998.37 | - |
项目 | 本期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 |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 332,269.10 | - |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 本期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 | ||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 |||
银华永泰积极债券A | 银华永泰积极债券C | 合计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 0.00 | 181,948.33 | 181,948.33 |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0.00 | 189,188.45 | 189,188.45 |
合计 | 0.00 | 371,136.78 | 371,136.78 |
合计 | - | - | - |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 | ||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 |||
银华永泰积极债券A | 银华永泰积极债券C | 合计 |
关联方 名称 | 本期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 | ||
期末余额 | 当期利息收入 | 期末余额 | 当期利息收入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 4,149,728.53 | 1,073,821.49 | - | - |
序号 | 项目 | 金额 |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 权益投资 | 24,568,442.16 | 16.36 |
其中:股票 | 24,568,442.16 | 16.36 | |
2 | 固定收益投资 | 119,125,028.06 | 79.31 |
其中:债券 | 119,125,028.06 | 79.31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 |
3 |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 - |
4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
5 |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 5,091,566.04 | 3.39 |
6 | 其他各项资产 | 1,409,244.21 | 0.94 |
7 | 合计 | 150,194,280.47 | 100.00 |
代码 | 行业类别 | 公允价值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A | 农、林、牧、渔业 | - | - |
B | 采掘业 | - | - |
C | 制造业 | 8,350,736.20 | 6.45 |
C0 | 食品、饮料 | - | - |
C1 | 纺织、服装、皮毛 | 834,915.15 | 0.64 |
C2 | 木材、家具 | - | - |
C3 | 造纸、印刷 | - | - |
C4 | 石油、化学、塑胶、塑料 | - | - |
C5 | 电子 | - | - |
C6 | 金属、非金属 | 1,047,000.00 | 0.81 |
C7 | 机械、设备、仪表 | 3,296,860.00 | 2.55 |
C8 | 医药、生物制品 | 3,171,961.05 | 2.45 |
C99 | 其他制造业 | - | - |
D | 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 - | - |
E | 建筑业 | - | - |
F | 交通运输、仓储业 | 3,326,064.00 | 2.57 |
G | 信息技术业 | - | - |
H | 批发和零售贸易 | - | - |
I | 金融、保险业 | 8,661,181.76 | 6.69 |
J | 房地产业 | - | - |
K | 社会服务业 | 4,230,460.20 | 3.27 |
L | 传播与文化产业 | - | - |
M | 综合类 | - | - |
合计 | 24,568,442.16 | 18.98 |
序号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数量(股) | 公允价值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601601 | 中国太保 | 200,000 | 4,436,000.00 | 3.43 |
2 | 601888 | 中国国旅 | 149,910 | 4,230,460.20 | 3.27 |
3 | 601336 | 新华保险 | 123,399 | 4,225,181.76 | 3.26 |
4 | 000538 | 云南白药 | 29,901 | 1,772,531.28 | 1.37 |
5 | 601006 | 大秦铁路 | 200,000 | 1,406,000.00 | 1.09 |
6 | 000423 | 东阿阿胶 | 34,977 | 1,399,429.77 | 1.08 |
7 | 600125 | 铁龙物流 | 150,000 | 1,272,000.00 | 0.98 |
8 | 002638 | 勤上光电 | 79,200 | 1,251,360.00 | 0.97 |
9 | 600720 | 祁连山 | 100,000 | 1,047,000.00 | 0.81 |
10 | 000651 | 格力电器 | 50,000 | 1,042,500.00 | 0.81 |
序号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601601 | 中国太保 | 4,390,061.88 | 0.37 |
2 | 601336 | 新华保险 | 4,149,063.00 | 0.35 |
3 | 601888 | 中国国旅 | 4,038,183.00 | 0.34 |
4 | 002266 | 浙富股份 | 3,576,192.14 | 0.30 |
5 | 601006 | 大秦铁路 | 3,045,200.00 | 0.26 |
6 | 601866 | 中海集运 | 2,729,080.91 | 0.23 |
7 | 002638 | 勤上光电 | 2,638,183.00 | 0.22 |
8 | 600030 | 中信证券 | 2,387,171.12 | 0.20 |
9 | 601566 | 九牧王 | 2,294,473.92 | 0.19 |
10 | 600376 | 首开股份 | 2,222,176.00 | 0.19 |
11 | 000423 | 东阿阿胶 | 2,149,109.34 | 0.18 |
12 | 000538 | 云南白药 | 2,050,246.41 | 0.17 |
13 | 600125 | 铁龙物流 | 1,840,874.80 | 0.15 |
14 | 300298 | 三诺生物 | 1,459,112.15 | 0.12 |
15 | 600720 | 祁连山 | 1,229,013.20 | 0.10 |
16 | 000651 | 格力电器 | 1,099,161.50 | 0.09 |
17 | 000157 | 中联重科 | 1,049,000.00 | 0.09 |
18 | 601000 | 唐山港 | 624,572.75 | 0.05 |
19 | 601800 | 中国交建 | 27,000.00 | 0.00 |
20 | 002662 | 京威股份 | 20,000.00 | 0.00 |
序号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002266 | 浙富股份 | 3,286,582.10 | 0.28 |
2 | 601866 | 中海集运 | 2,965,701.25 | 0.25 |
3 | 600030 | 中信证券 | 2,648,104.58 | 0.22 |
4 | 600376 | 首开股份 | 2,366,158.28 | 0.20 |
5 | 300298 | 三诺生物 | 1,884,192.83 | 0.16 |
6 | 601566 | 九牧王 | 1,728,530.50 | 0.14 |
7 | 601006 | 大秦铁路 | 1,516,840.00 | 0.13 |
8 | 002638 | 勤上光电 | 1,474,375.60 | 0.12 |
9 | 000423 | 东阿阿胶 | 620,543.20 | 0.05 |
10 | 601336 | 新华保险 | 591,707.80 | 0.05 |
11 | 000538 | 云南白药 | 530,986.00 | 0.04 |
12 | 600125 | 铁龙物流 | 473,153.00 | 0.04 |
13 | 601800 | 中国交建 | 32,650.00 | 0.00 |
14 | 002662 | 京威股份 | 20,980.00 | 0.00 |
15 | 002663 | 普邦园林 | 20,450.00 | 0.00 |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 43,032,875.12 |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 20,160,955.14 |
序号 | 债券品种 | 公允价值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国家债券 | - | - |
2 | 央行票据 | 9,696,000.00 | 7.49 |
3 | 金融债券 | - |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 - | |
4 | 企业债券 | 11,742,430.00 | 9.07 |
5 |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 - |
6 | 中期票据 | - | - |
7 | 可转债 | 97,686,598.06 | 75.45 |
8 | 其他 | - | - |
9 | 合计 | 119,125,028.06 | 92.01 |
序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名称 | 数量(张) | 公允价值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110015 | 石化转债 | 310,000 | 30,972,100.00 | 23.92 |
2 | 113002 | 工行转债 | 250,000 | 27,247,500.00 | 21.05 |
3 | 110018 | 国电转债 | 200,000 | 22,494,000.00 | 17.37 |
4 | 126018 | 08江铜债 | 135,500 | 11,742,430.00 | 9.07 |
5 | 113001 | 中行转债 | 100,000 | 9,712,000.00 | 7.50 |
序号 | 名称 | 金额 |
1 | 存出保证金 | 250,000.00 |
2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
3 | 应收股利 | - |
4 | 应收利息 | 533,245.77 |
5 | 应收申购款 | 625,998.44 |
6 | 其他应收款 | - |
7 | 待摊费用 | - |
8 | 其他 | - |
9 | 合计 | 1,409,244.21 |
序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名称 | 公允价值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110015 | 石化转债 | 30,972,100.00 | 23.92 |
2 | 113002 | 工行转债 | 27,247,500.00 | 21.05 |
3 | 110018 | 国电转债 | 22,494,000.00 | 17.37 |
4 | 113001 | 中行转债 | 9,712,000.00 | 7.50 |
5 | 125731 | 美丰转债 | 1,422,950.06 | 1.10 |
份额级别 | 持有人户数(户) |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 持有人结构 | |||
机构投资者 | 个人投资者 | |||||
持有份额 | 占总份额比例 | 持有份额 | 占总份额比例 | |||
银华永泰积极债券A | 428 | 96,370.80 | 31,571,398.59 | 76.54% | 9,675,303.69 | 23.46% |
银华永泰积极债券C | 497 | 175,904.27 | 64,506,635.79 | 73.79% | 22,917,787.07 | 26.21% |
合计 | 925 | 139,103.92 | 96,078,034.38 | 74.67% | 32,593,090.76 | 25.33% |
项目 | 份额级别 | 持有份额总数(份)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基金管理公司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 银华永泰积极债券A | - | - |
银华永泰积极债券C | 21,018.65 | 0.02% | |
合计 | 21,018.65 | 0.02% |
项目 | 银华永泰积极债券A | 银华永泰积极债券C |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1年12月28日)基金份额总额 | 419,776,621.58 | 773,799,856.14 |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 419,776,621.58 | 773,799,856.14 |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 58,018,860.07 | 7,492,435.41 |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 436,548,779.37 | 693,867,868.69 |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 | -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 41,246,702.28 | 87,424,422.86 |
本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10.2.2 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以及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
本基金的审计机构是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托管人的托管业务部门及其相关高级管理人员无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券商名称 | 交易单元数量 | 股票交易 |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 备注 |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 佣金 |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 | 63,131,830.26 | 100.00% | 52,856.96 | 100.00% | - |
券商名称 | 债券交易 | 债券回购交易 | 权证交易 |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例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债券回购 成交总额的比例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比例 |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05,639,178.70 | 100.00% | 5,190,200,000.00 | 100.00% | - | - |
2012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2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