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03 证券简称:伟星股份 公告编号:2012-023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于2012年8月11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并于2012年8月22日上午在临海市临海大道1号华侨大酒店二楼会议厅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亲自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章卡鹏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逐项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12年8月24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增强公司现金分红透明度,以便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相关条款内容进行补充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一《〈公司章程〉修改条款对照》,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
《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全文及相关独立董事意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于2012年9月28日届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届董事会提名章卡鹏先生、张三云先生、谢瑾琨先生、罗仕万先生、朱立权先生、朱美春女士、徐金发先生、金雪军先生、吴冬兰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徐金发先生、金雪军先生、吴冬兰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九名董事候选人中没有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中拟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详细信息已公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平台,独立董事侯选人的任职资格已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九名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二。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发表了同意意见,独立董事意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将激光雕刻钮扣技改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于2012年8月24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将激光雕刻钮扣技改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公告》。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6、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深圳市联星服装辅料有限公司高品质钮扣扩建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于2012年8月24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变更深圳市联星服装辅料有限公司高品质钮扣扩建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7、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定于2012年9月11日在临海市临海大道1号华侨大酒店二楼会议厅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全文于2012年8月24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有关意见;
3、《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配股募集资金运用相关事项的保荐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8月24日
附件一:
《公司章程》修订条款对照
(修改部分用仿宋加黑标示)
项目 | 原条款内容 | 修改后的条款内容 |
第七十三条 | (五)股权激励计划; (六)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规定的,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 (六)公司调整或变更现金分红政策; (七)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规定的,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
第七十四条 | (4)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附属企业到境外上市; (5)对中小投资者权益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事项。 | (5)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附属企业到境外上市; (6)对中小投资者权益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事项。 |
增加 | 在原第一百四十六条后面增加: 第二节 利润分配 | |
第一百五十条 | (三)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包括现金分红,且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公司现金分红须满足如下条件:当年实现盈利;会计师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若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连续2年为负时不进行高比例现金分红,本条所称高比例的范围是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50%。 | (四)利润分配的时间间隔与比例: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5%。 |
增加: 第一百五十一条 | 2、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时,须由董事会作出专题讨论,详细论证说明理由,多渠道听取独立董事以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意见。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认可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变更事项时,应尽量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公司监事会应对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进行审议。 |
附件二: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章卡鹏先生:中国国籍,1965年1月出生, 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伟星集团总裁、副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长、伟星集团董事长兼总裁、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国服装协会服装辅料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浙江省人大代表、台州市人大常委、临海市人大常委。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持有公司6.70%的股份,持有公司控股股东伟星集团有限公司11.80%的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张三云先生:中国国籍,1963年12月出生,硕士,高级经济师。现任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伟星集团副董事长、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国服装协会服装辅料专业委员会专家组组长,临海市政协委员。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持有公司4.43%的股份,持有公司控股股东伟星集团有限公司8.85%的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谢瑾琨先生:中国国籍,1967年9月生,硕士,经济师。现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持有公司2.93%的股份, 持有公司控股股东伟星集团有限公司2.37%的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罗仕万先生:中国国籍,1963年8月生,大学专科、经济师。现任本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伟星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持有公司0.63%的股份, 持有公司控股股东伟星集团有限公司2.23%的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朱立权先生:中国国籍,1959年5月生,硕士,会计师。曾任伟星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裁助理。现任本公司董事、伟星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未持有公司股份,持有公司控股股东伟星集团有限公司2.37%的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朱美春女士:中国国籍,1965年1月生,硕士、经济师。曾任伟星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裁助理。现任本公司董事、伟星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未持有公司股份,持有公司控股股东伟星集团有限公司2.55%的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徐金发先生:中国国籍,1946年10月生,经济学硕士、管理科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浙江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兼企业管理与市场营销学系主任,浙江省人民政府经济建设咨询委员会委员,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经贸管理系主任。现任浙江大学教授,浙江大学企业成长研究中心主任,兼任杭州市企业联合会、杭州市企业家协会、杭州工业经济联合会副会长,中共义乌市委、市府咨询专家库专家,浙江汽车工程学院特聘教授,同时兼任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安徽黄山金马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未持有公司股票,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与公司及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并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金雪军先生:中国国籍,1958年6月生,教授、博士生导师。1993年获国务院颁发的享受政府特殊津贴证书,是浙江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与重点资助人员,浙江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招标项目首席专家,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指导教师。曾任浙江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浙江大学江万龄国际经济与金融投资研究中心主任,中国国际金融学会常务理事,中国金融协会经济关系协会常务理事,中国社会经济系统工程协会副理事长。现任浙江大学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浙江大学应用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浙江省国际金融学会会长,浙江省公共政策研究院执行院长,同时兼任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未持有公司股票,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与公司及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并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吴冬兰女士:中国国籍,1965年12月生,大学本科,高级会计师。现任临海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董事、财务科科长。未持有公司股票,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与公司及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并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证券代码:002003 证券简称:伟星股份 公告编号:2012-024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于2012年8月11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并于2012年8月22日上午在临海市临海大道1号华侨大酒店二楼会议厅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亲自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召集人叶立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逐项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经认真审核,我们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因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12年9月28日届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届监事会提名叶立君先生、郑福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两位监事候选人最近二年内未担任过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候选人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两位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将激光雕刻钮扣技改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公司将激光雕刻钮扣技改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是公司合理的资源配置行为,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有利于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我们同意董事会作出本次变更的决定。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深圳市联星服装辅料有限公司高品质钮扣扩建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本次变更深圳市联星服装辅料有限公司高品质钮扣扩建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转投至公司高档拉链技改项目,是基于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财务费用,保证股东的利益最大化,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董事会作出本次变更的决定。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2年8月24日
附: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叶立君先生:中国国籍,1965年1月生,硕士,经济师。曾任深圳联达钮扣有限公司副厂长,现任公司监事会召集人、伟星集团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联星服装辅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伟星股份(香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持有公司0.65%的股份,持有控股股东伟星集团有限公司2.44%的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拟聘的其他监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郑福华先生:中国国籍,1967年12月生,大学专科,经济师。曾任临海市伟星电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公司监事、浙江伟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持有公司0.65%的股份,持有伟星集团有限公司2.21%的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拟聘的其他监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003 证券简称:伟星股份 公告编号:2012-027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将激光雕刻钮扣技改项目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公司
流动资金的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伟星股份”)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2年8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将激光雕刻钮扣技改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激光雕刻钮扣技改项目节余的2,059.98万元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为公司的流动资金,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86号文核准,公司于2011年2月17-23日向截止2011年2月16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按10:2.5的比例配售股份,共计配售5,157.70万股,配售价为7.33元/股,共计募集资金37,805.92万元,扣除配股各项费用1,182.26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6,623.6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天健验[2011]53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并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及节余情况
本次配股所募集的资金主要用于公司激励雕刻钮扣技改项目、公司高档拉链技改项目、深圳市联星服装辅料有限公司高品质钮扣扩建项目和高档拉链扩建项目等四个项目的建设,截止目前,募集资金累计投资总额为32,002.35万元。其中公司激光雕刻钮扣技改项目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为7,915.00万元,实施主体为公司,计划于2012年8月份建成投产。截止本公告出具日,该项目实际累计投入金额为5,855.02万元,节余募集资金2059.98万元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内。
三、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在实施激光雕刻钮扣技改项目的建设过程中,对花园工业园原有的老厂房进行了翻修,对原有的生产线进行了大规模的调整,不仅使原有工业园的布局更为合理,生产流程更加顺畅,而且使生产场地的利用更加高效,并腾出一部分老厂房供激光雕刻钮扣项目使用,从而使激光雕刻钮扣项目节约了部分生产厂房建设及与之相配套的消防、安全、环保、水电汽供应系统等各项设施的建设投资共计2,059.98万元。
四、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鉴于本次激光雕刻钮扣技改项目募集资金投资已全部实施完毕,为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效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为公司和全体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公司拟将激光雕刻钮扣技改项目节余的2,059.98万元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对流动资金的需要。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将激光雕刻钮扣技改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认真地了解与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通过对原有生产布局进行流程优化和改造,节约了部分新建厂房及配套设施的投资,在确保激光雕刻钮扣技改项目新增产能的前提下,将节余的2,059.98万元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节约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公司本次将节余的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同意公司将激光雕刻钮扣技改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
六、公司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将激光雕刻钮扣技改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是公司合理的资源配置行为,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有利于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我们同意董事会作出本次变更的决定。
七、保荐机构意见
本保荐机构认为:上述募集资金运用的调整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客观需要,本保荐机构同意伟星股份将激光雕刻钮扣技改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上述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拟将激光雕刻钮扣技改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4、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配股募集资金运用相关事项的保荐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2003 证券简称:伟星股份 公告编号:2012-028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深圳市联星服装辅料
有限公司高品质钮扣扩建项目
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伟星股份”)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2年8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深圳市联星服装辅料有限公司高品质钮扣扩建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深圳市联星服装辅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联星公司”)高品质钮扣扩建项目未投的2,015.55万元募集资金改投由公司临海拉链分公司承建的高档拉链技改项目,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86号文核准,公司于2011年2月17-23日向截止2011年2月16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按10:2.5的比例配售股份,共计配售5,157.70万股,配售价为7.33元/股,共计募集资金37,805.92万元,扣除配股各项费用1182.26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6,623.6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天健验[2011]53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并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配股所募集的资金主要用于公司激励雕刻钮扣技改项目、公司高档拉链技改项目、深圳联星公司高品质钮扣扩建项目和高档拉链扩建项目等四个项目的投资建设。本次拟变更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深圳联星公司高品质钮扣扩建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为9,836万元,占公司募集资金总额的26.02%。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一)原募投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深圳联星公司高品质钮扣扩建项目于2010年7月29日在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理了项目备案手续,备案号为深发改备案[2010]0120号。该项目实施主体为深圳联星公司,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为9,836.0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8,563.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273.00万元,项目建设周期为18个月,计划于2012年8月建成投产。该项目全部达产后,预计年新增销售收入20,450万元,新增利润总额3,473万元。
截至目前,深圳联星公司高品质钮扣扩建项目实际累计投入募集资金7,820.45万元,投资进度为80%,尚未使用的2,015.55万元募集资金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二)终止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深圳联星公司高品质钮扣扩建项目地处深圳,主要面对珠三角地区市场以及国际市场。由于在该项目实施建设的过程中,国内外经济环境和市场状况较立项时发生了较大变化,导致市场需求疲软,行业竞争加剧。出于审慎考虑,深圳联星公司拟减少高品质钮扣扩建项目近阶段的建设投入,将截至目前尚未投完的2,015.55万元募集资金暂停投入。
三、新募投项目情况说明
(一)项目基本情况和投资计划
公司高档拉链技改项目原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投资9,451.3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8,071.3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380万元,建设周期为2年,拟于2013年2月份建成投产。截至2012年6月30日实际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8,954.27万元,投资进度为95%。
为了更彻底地完成该项目原有拉链设备的技术改造与更新,公司拟将深圳联星公司高品质钮扣扩建项目尚未投完的2,015.55万元募集资金改投由临海拉链分公司承建的高档拉链技改项目,增加对该项目的投资。增加的投资部分建设期为十二个月。
(二)项目可行性分析
1、项目建设背景
随着经济的发展及拉链应用领域不断拓展,全球拉链市场需求量逐年上升。近几年公司拉链产品凭借在研发与技术、营销与网络、品质与品牌等方面的综合竞争优势,得到了市场的广泛认同,公司拉链业务快速增长,销售和利润比重逐年提升。同时,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中高档拉链的需求渐增,公司拉链产品面临的市场空间较大。
2、项目建设地
本次项目变更后实施地点位于临海经济开发区前江南路8号的伟星股份大洋工业园内,主要由临海拉链分公司承建。
3、项目实施面临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1)国际贸易环境的不确定性及人民币汇率波动的影响。
受国际金融危机的持续影响,全球经济疲软,导致国际贸易环境具有不确定性,贸易保护主义有抬头的倾向,可能影响中国纺织服装业的出口,将对公司经营带来不利影响。同时,人民币汇率的波动,也会增加公司经营的难度。
(2)原材料价格波动的影响。随着国际主要货币汇率的频繁波动,将引发大宗商品价格大幅震荡,可能波及公司主要原材料铜、锌合金等材料的价格,将对公司的生产成本产生一定的影响,进而影响公司产品的盈利水平。
针对上述不利因素的影响,公司将遵循“以开发为先锋,以经营带动生产,以生产促进经营”的指导思想,以市场拓展、技术革新为突破口,积极应对不断变化的市场经济环境,努力提升公司综合竞争能力。
(三)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本次变更用途的该部分募集资金投入高档拉链技改项目后,预计项目于2013年8月完成投资建设。该部分变更的募集资金达产后,预计年新增销售收入不少于4300万元,新增利润不少于800万元。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变更深圳联星公司高品质钮扣扩建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进行了充分地核查与认证,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将深圳联星公司高品质钮扣扩建项目2,015.55万元募集资金变更投入高档拉链扩建项目,是基于对当前市场形势变化的判断,经过充分论证作出的审慎决定,是合理可行的,本次变更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和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本次变更深圳联星公司高品质钮扣扩建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已履行了相应的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3、我们同意公司将深圳联星公司高品质钮扣扩建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变更投入公司高档拉链技改项目。
五、公司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深圳联星公司高品质钮扣扩建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转投至公司高档拉链技改项目,是基于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财务费用,保证股东的利益最大化,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董事会作出本次变更的决定。
六、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上述募集资金运用的调整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客观需要,本保荐机构同意伟星股份将深圳市联星服装辅料有限公司高品质钮扣扩建项目部分募集资金改投由临海拉链分公司承建的高档拉链技改项目。上述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拟变更深圳市联星服装辅料有限公司高品质钮扣扩建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独立意见;
4、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配股募集资金运用相关事项的保荐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2003 证券简称:伟星股份 公告编号:2012-029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公司定于2012年9月11日在临海市临海大道1号华侨大酒店二楼会议厅召开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具体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召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2年9月11日(星期二)上午10:00。
5、会议召开方式: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6、出席对象:
(1)截止2012年9月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临海市临海大道1号华侨大酒店二楼会议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2、审议《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股东回报规划》;
3、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分项选举董事候选人章卡鹏先生、张三云先生、谢瑾琨先生、罗仕万先生、朱立权先生、朱美春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2)分项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徐金发先生、金雪军先生、吴冬兰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分项选举监事候选人叶立君先生、郑福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5、审议《关于拟将激光雕刻钮扣技改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
6、审议《关于拟变更深圳市联星服装辅料有限公司高品质钮扣扩建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议案1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议案3和议案4将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独立董事侯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将分别进行。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2年8月24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监事会后,同日,公司将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董事会会议将就选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进行审议;监事会将就选举监事会召集人事项进行审议。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12年9月7日9:00-11:30;14:0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通讯地址:浙江省临海市花园工业区 邮政编码:317025
4、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上述材料除注明复印件外均要求为原件,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须于表决前补交完整。
四、其他事项
1、联 系 人:谢瑾琨、项婷婷
联系电话:0576-85125002
传 真:0576-85126598
电子邮箱:002003@weixing.cn
2、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授权委托书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8月24日
附件: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
审议事项 | 表决意见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 |||
二、《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股东回报规划》 | |||
三、《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
1、选举董事候选人章卡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 |||
2、选举董事候选人张三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 |||
3、选举董事候选人谢瑾琨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 |||
4、选举董事候选人罗仕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 |||
5、选举董事候选人朱立权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 |||
6、选举董事候选人朱美春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 |||
7、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徐金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8、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金雪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9、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吴冬兰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四、《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
1、选举监事候选人叶立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 |||
2、选举监事候选人郑福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 |||
五、《关于拟将激光雕刻钮扣技改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 | |||
六、《关于拟变更深圳市联星服装辅料有限公司高品质钮扣扩建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
注:1、请在表决意见的“同意”、“反对”、“弃权”相应栏中选择一项,用画“√”的方式填写。
2、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2012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003 证券简称:伟星股份 公告编号:2012-030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12年半年度业绩
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已于2012年8月24日披露,为方便广大投资者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定于2012年8月31日(星期五)下午3:00-5:00点举办2012年半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本次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取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chinairm.p5w.net/gszz/index.htm)参与本次交流。
出席活动人员:公司董事长章卡鹏先生、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张三云先生、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谢瑾琨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沈利勇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通知。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