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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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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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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2-08-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820 证券简称:*ST金城 编号:2012—058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通知时间和方式:2012年8月16日以现场送达方式通知。

    2、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2012年8月22日在公司会

    议室现场召开。

    3、应出席人数、实际出席人数、缺席人数、委托表决人数

    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监事夏俊清、王建荒、吴长

    城参加了会议。

    4、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夏俊清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1、《201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监事会对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同意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公司关于投资建设年产5万吨木质素磺酸镁干粉项目的议

    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锦州宝城物资贸易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000820 证券简称:*ST金城 编号:2012-059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通知时间和方式:2012年8月16日以传真及送达方式通知

    2、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2012年8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召开

    3、应出席人数、实际出席人数、缺席人数、委托表决人数

    应出席董事8名,实到董事6名,董事陆剑斌、吕立、葛锦辉、张福贵、王宝山、李耀出席了会议,董事余保安、黄晓誉因公出差未出席会议,委托董事陆剑斌代为行使表决权。

    4、会议主持人和列席人员

    主持人:董事长陆剑斌

    列席人员:监事会成员及部分高管人员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1、《201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公司关于投资建设年产5万吨木质素磺酸镁干粉项目的议

    案》

    详见2012年8月24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关于投资建设年产5万吨木质素磺酸镁干粉项目的公告》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锦州宝城物资贸易有限公司的议案》

    详见2012年8月24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 m.cn《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锦州宝城物资贸易有限公司的公告》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关于改聘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原聘任的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自2010年起为公司提供年

    报审计与相关咨询服务,为公司出具了2010、2011年年度审计报告。鉴于目前公司正处于破产重整阶段,需要在2012年10月中旬前提供重整和恢复上市的审计报告,经沟通,公司收到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的书面回函, 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提出因时间原因及工作上的安排,可能无法保证10月中旬前完成相关审计报告。为此,公司拟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84年,注册地为北京,具有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的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审计资格。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改聘恢复上市保荐人以及股份托管、转让有关事宜的

    议案》

    公司2012年4月20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

    保荐人。由于近期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业务量增加,无法继续为公司提供保荐业务,公司拟聘任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恢复上市的保荐人,办理公司恢复上市事宜;如果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则委托其提供代办股份转让服务,并授权其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结算系统股份退出登记,办理股份重新确认及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股份登记结算等事宜。

    本议案需提交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恢复上市或终止上市相关协议的签署及办理工作,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终止上市以及进行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事宜。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2012年8月24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000820 证券简称:*ST金城 公告编号:2012-060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

    年产5万吨木质素磺酸镁干粉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的基本情况:公司现有液体木质素磺酸镁产品(俗称粘合剂)生产线一套,年生产能力17万吨。为维护公司现有粘合剂产品的销售状态,扩大销售半径和销售行业领域,公司拟投资1386万元建设年产5万吨木质素磺酸镁干粉项目。

    2、董事会审议投资议案的表决情况:此次董事会通知于2012年8月16日以通讯的方式发出,董事会于2012年8月22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董事8名,参会董事6名,有2名董事委托参加,与会董事投票表决。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本议案。

    3、是否构成关联交易:本议案不构成关联交易,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前景分析

    木质素磺酸镁干粉产品采用高速离心喷雾干燥技术生产,已广泛用于化工、医药、环保、轻工、军火、食品、建筑、皮革等十多个产业部门。包装简易,运输、储存非常方便,适于现有的船运、汽运和火车运输,有助于降低经销商和用户的使用成本,扩展销售量,增大销售半径。干粉产品的投产不会影响现有液体产品的销售。

    公司木质素磺酸镁液体和粉体产量的稳定增加,可极大激发经销商、用户和研究机构对公司产品的利用和开发,拓展产品应用领域,为公司扩大产能战略奠定基础。

    2、具体内容

    本项目在公司现有液体粘合剂生产规模的基础上,新增干粉项目,生产规模为年产干粉5万吨。投资范围包括木质素磺酸镁产品生产线——喷雾干燥系统及其配套工程所需的设备、建筑工程等。 3、投资进度

    项目总建设期6个月内,如果资金能及时到位,设备制造厂能在3个月内提供设备,整个建设期可控制在4个月内,预计在2012年12月建成投产。

    4、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预计为1386万元人民币,其中:新增固定资产投资658.6万元,新增流动资金 727.4万元。项目资金来源全部为自筹。

    三、投资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生产期为10年。年生产木质素产品5万吨,售价2000元/T,年销售收入10000万元,项目年利润总额约464万元,对公司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000820 证券简称:*ST金城 公告编号:2012-061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

    锦州宝城物资贸易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的基本情况: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依托于本公司强有力的人才储备和公司关联方锦州宝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专业化人才队伍及对市场、信息、管理、技术等方面的准确把握能力,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锦州宝城物资贸易有限公司,以增加上市公司的销售能力,提高公司效益。

    2、董事会审议投资议案的表决情况:此次董事会通知于2012年8月16日以通讯的方式发出,董事会于2012年8月22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董事8名,参会董事6名,有2名董事委托参加,与会董事投票表决。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本议案,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锦州宝城物资贸易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

    拟成立的全资子公司锦州宝城物资贸易有限公司计划投资总额约为3000万元,其中流动资金投入约2300万元,其他投入约700万元。由本公司100%持股。 资金来源主要有自有资金约500万元,借贷资金约2500万元。

    2、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业务范围包括:机制纸浆、机制纸及纸板、粘合剂销售;造纸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销售;五金、建筑材料、化工产品(除危险品)、水暖设备销售;代购五金、建筑材料、化工产品(除危险品)、水暖设备。

    3、效益估算

    (1)销售收入:正常年销售收入为11000万元,销售纸产品及建材,纸产品主要是销售本公司生产的纸产品。

    (2)净利润:达产年项目净利润为355万元。

    三、投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 投资目的

    目前,纸品销售市场的产量总体供过于求,大型企业颇多,竞争十分激烈。另外,当地的建材市场行业经营业户众多,且规模普遍较小,实力较弱,主要的竞争来自外地经营者。与经营多年的贸易商相比,我们还存在着较大差距,需要花更大的力气来进行市场的开拓和推广。公司设立专门的销售机构,目的在于使其成为公司在全国乃至海外市场的最主要承销商,并成为当地建筑材料市场的最具竞争实力的贸易商。

    2、对公司的影响

    锦州宝城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将充分利用自身条件,实现自我造血,自我发展; 纸品及建材的广大潜在市场对公司快速开拓市场具有重要意义,并增加公司经济效益。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000820 证券简称:*ST金城 编号:2012-062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12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股东大会合法合规性: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

    法、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2年9月10日(星期一)上午9:30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

    6、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2012年9月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辽宁省凌海市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事项

    1、审议《关于改聘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2、审议《关于改聘恢复上市保荐人以及股份托管、转让有关事宜的议案》

    上述事项详见2012年8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

    登记时间:2012年9月7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登记地点:辽宁省凌海市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2、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法人股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出席人身份证;个人股股东持股东账户卡、个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不适用)

    五、其他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16—8350777 8350566

    传 真:0416—8350004

    邮政编码:121203

    联 系 人:刘平、高丽君

    2、会议费用: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8月22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签名): 身份证号码:      

    股东帐户:    持股数:           

    被委托人姓名(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议 案 名 称同意反对弃权
    关于改聘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改聘恢复上市保荐人以及股份托管、转让

    有关事宜的议案

       

    填写说明:

    1、每个议案只能表决一次,即只能在“同意”、“反对”、“弃权”项中选择一项,否则视为废票;

    2、表决内容只能用打“√”方式填写,填写其他符号均为废票。

    证券代码:000820 证券简称:*ST金城 编号:2012-063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重整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重整进展情况

    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锦州中院”)于2012年5月22日裁定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整,指定公司清算组为管理人。

    截止2012年8月23日,已向管理人申报的债权人共207家,申报债权金额共计人民币1,707,799,542.89元。此外,与重整相关的资产评估等工作也在进行中。

    根据锦州中院(2012)锦民一破字第00015-3号《决定书》,经本公司申请,锦州中院准许本公司在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详见公司2012-047号公告)

    二、风险提示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存在因《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 年修订)》规定的原因被终止上市,或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原因被宣告破产清算的风险。

    公司将根据重整工作的进程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