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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暨
    召开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12-08-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21 股票简称:国栋建设 编号:2012-018

    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暨

    召开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2年8月24日在成都市陕西街195号国栋中央商务大厦28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王春鸣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2年1-6月份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与公司签署的《审计委托协议》已经到期,同时,因其业务繁忙,经与公司协商四川华信不再续任公司财务审计机构。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且有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建议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45万元,其它与审计有关的差旅、食宿等费用由公司承担。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聘请王云露女士暂代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现在暂代公司财务总监职务的万培先生因个人原因不再适宜继续暂代财务总监职务,经公司董事会提议,决定终止万培先生暂代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聘请公司总经理王云露女士暂代公司财务总监,公司将尽快聘请合适人选另行担任财务总监。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王云露女士简历附后。

    五、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并提交公司201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利润分配的政策为:

    1、利润分配原则:公司每年将根据当期经营情况和项目投资的资金需求计划,在充分考虑股东利益的基础上,确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影响公司持续经营和发展能力。

    2、公司利润分配的内容:

    1)利润分配形式: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许可的其他方式,并优先考虑现金分红的方式。

    2)现金分红比例及时间间隔:原则上公司每年实施一次利润分配,最近3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必要时公司也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3)分配股票股利的条件: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保证公司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公司可以发放股票股利;

    3、利润分配的调整

    1)如按照既定利润分配政策执行将导致公司重大投资项目、重大交易无法实施,或将对公司持续经营或保持盈利能力构成实质性不利影响的,董事会应提出利润分配调整预案;

    2)董事会在制订利润分配调整预案时,应经独立董事认可后方能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发表独立意见,同时,利润分配的调整亦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4、利润分配需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在制订利润分配预案时,可以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通过投资者咨询电话、公司官网投资者关系专栏等方式听取中小股东意见。

    2)董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应充分听取监事会的意见;独立董事应发表明确意见。

    3)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方式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可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涉及利润分配预案调整的,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四川南充国栋林产科技有限公司增加投资5亿元建设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201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50万M3/年秸秆/木质刨花板节材代木项目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的长远战略规划,按照国家发改委发改办环资[2012]1335号文件关于申报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201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的通知精神,公司拟向全资子公司四川南充国栋林产科技有限公司增加投资5亿元建设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201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50万M3/年秸秆/木质刨花板节材代木项目。目前,公司已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经四川省发改委批准向国家发改委推荐,申请将该新建50万M3/年秸秆/木质刨花板节材代木项目进入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名单。该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属于国家鼓励类发展项目,项目工艺技术可行,资源综合利用效果明显,对提高农林三剩物利用比例具有显著的示范带动作用;同时项目的建成将弥补我国中西部乃至全国范围内高端优质木质刨花板产品的稀缺,满足当前市场对优质刨花板产品的迫切需求,对公司收入和利润的增加贡献巨大。该投资项目待取得国家发改委批准进入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名单后开始实施。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拟定于2012年9月25日(星期二)上午9:30在成都市金盾路52号国栋中央商务大厦28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全文刊载于2012年8曰25日出版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时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8月25日

    附件一、

    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定于2012年9月25日上午9:30在成都市金盾路52号国栋中央商务大厦28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9月25日9:30时

    3、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金盾路52号国栋中央商务大厦28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的议题

    1、 关于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的议

    案;

    2、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3、 关于提名徐晋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4、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四川南充国栋林产科技有限公司增加投资5亿元建设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201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50万M3/年秸秆/木质刨花板节材代木项目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2年9月21日(星期五)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资格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议。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登记事项

    1、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代理人需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金盾路52号国栋中央商务大厦28楼公司证券部。

    3、登记时间:2012年9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 0。

    4、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电话:028-86119148 传真:028-86154162

    (3)联系人:贾雪

    附:授权委托书样本: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本单位(人)意见代理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日期:

    委托人股东账号:

    附件二、王云露女士简历

    王云露,女,36岁,美籍华人,2009年8月进入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此前定居美国,曾在美国多家公司从事市场营销、产品开发、经营管理工作。2009年8月加入公司负责销售管理工作;2010年5月起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1年12月起担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321 股票简称:国栋建设 编号:2012-019

    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2年8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长张凤国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2年1-6月份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提名徐晋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监事覃海先先生由于个人工作原因向公司监事会申请辞去其担任的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职务,经公司监事会批准,同意覃海先辞去其监事职务,同时提名徐晋江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徐晋江个人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2年8月25日

    附:徐晋江个人简历

    徐晋江,监事候选人,男,1966年8月生,中专学历。1983年至1989年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服役,1989年曾任四川省盐亭县食品厂车间主任,1992年进入公司历任后勤部部长、机关党支部书记、公司建筑分公司总经理、四川广元国栋新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公司板材研发总部总经理等职务。1999年至2001年曾任公司董事,2002年至2011年曾任公司监事。

    股票代码:600321 股票简称:国栋建设 编号:2012-020

    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聘请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华信”)为公司审计机构。目前,双方所签署的《审计业务约定书》已履行完毕。同时,因四川华信业务繁忙,经双方平等协商,四川华信不再续任公司财务审计机构。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经过认真筛选,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且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建议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于2012年8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不再续聘四川华信为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拟改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2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45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改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不再续聘四川华信不违反现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且有合理理由。公司已事先通知四川华信,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聘用、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截至目前,四川华信未提出书面异议。

    2、经审核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和资质情况,我们认为公司拟聘请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且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12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本次聘请审计机构的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形成审查意见。

    4、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时,已取得我们的事前认可。

    5、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拟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6、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不再聘请四川华信为2012年度审计机构,改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董事会的表决结果,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201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审计业务约定书》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二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321 股票简称:国栋建设 编号:2012-021

    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2年1-6月募集资金存放

    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指引)》和《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201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进行汇总,具体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以及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帐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423号”文核准,通过主承销商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1年5月12日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7家特定投资者发行了134,92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为6.30元/股,公司实际募集资金人民币814,696,120.00元(扣除发行费用),该项募集资金已于2011年5月12日全部到位,实际募集资金业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验证,并出具“川华信验(2011) 20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为了规范和完善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全体员工的合法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分别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通锦支行,账号73090154500000465及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账号21010120030003967开设了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并会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成都分行及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12年0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情况如下:

    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初始存放金额期末余额
    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成都通锦支行73090154500000465525,731,521.8625,471.30
    四川南充国栋林产科技有限公司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21010120030003967289,764,598.140
    合计  815,496,120.0025,471.30

    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初始存放金额为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保荐费等费用后的金额,其中包含尚未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的审计费、律师费等发行费用等共计80万元,扣除该部分发行费用后金额即为实际募集资金净额814,696,120.00元。

    二、2012年1-6月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1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814,696,120.00元,截至2012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815,277,820.25元,募集资金余额为581,700.25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及手续费收支净额为607,171.55元,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12年6月30日余额合计为25,471.30元。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三、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1 年6 月24 日召开,经与会董事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10,000.00 万元用以归还公司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双流支行的双流45 万M3 /年纤维板项目专项贷款。并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之核查意见》。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1 年7 月7 日召开,经与会董事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2011 年7 月25日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的自筹资金专项贷款金额为人民52,103.142 万元。置换金额已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川华信专【2011】127 号《关于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审核报告》,并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核查意见》,

    四、变更募集资金情况

    2011 年7 月7 日,公司第七届第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以募集资金6,600 万元偿还短期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涉及募集资金6,600 万元。原募集资金用途为:“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计划将募集资金用于项目后续投入,剩余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偿还项目专项贷款,拟偿还募投项目专项贷款69,053.76 万元。”,本次变更后的募集资金用途为“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计划将募集资金用于项目后续投入,剩余募集资金中的6,600 万元将用于归还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其余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偿还项目专项贷款。” 2011 年7 月25日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以募集资金6600万元偿还短期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并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有限公司出具《关于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审核意见》。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止2012年6月30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用于归还募投项目专项贷款的情况:

    日期款项用途款项金额划款帐户备注
    2011.6.2归还项目专项贷款190,000,000.00转入四川南充国栋林产科技有限公司农行南充高坪区支行账户。该款项属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专项贷款,需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和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后实施。此次董事会系追加审议上述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程序。
    2011.5.26归还专项

    贷款

    15,900,000.00转入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进出口银行成都分行账户。
    2011.6.3归还专项

    贷款

    170,000,000.00转入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进出口银行成都分行账户。
    已使用款项合计 375,900,000.00 

    上述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贷款之前尚未履行审批手续,因此公司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追加审议了上述先行置换专项贷款的行为,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追加审议并通过了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二年八月二十五日

    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改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意见:

    1、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不再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华信”)不违反现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且有合理理由。公司已事先通知四川华信,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聘用、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截至目前,四川华信未提出书面异议。

    2、经审核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和资质情况,我们认为公司拟聘请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且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12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本次聘请审计机构的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形成审查意见。

    4、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时,已取得我们的事前认可。

    5、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拟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6、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我们认为,公司不再聘请四川华信为2012年度审计机构,改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董事会的表决结果,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说明。

    独立董事:朱永明 林万祥 曾刚

    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二年八月二十四日

    附表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814,696,120.00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6,048,808.6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66,000,000.0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815,277,820.2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8.10%
    承诺投资项目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资金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双流45万M3/年纤维板项目524,931,521.86-468,931,521.8636,028,615.41469,400,691.97469,170.11100.00%2012年--
    南充22万M3/年纤维板项目289,764,598.14-279,764,598.1420,193.22279,877,128.28112,530.14100.00%2012年--
    归还流动资金贷款--66,000,000.00-66,000,000.00-100.00% ---
    合计-814,696,120.00-814,696,120.0036,048,808.63815,277,820.25581,700.25100.00%2012年---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2012年1-6月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2012年1-6月无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公司第七届第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以募集资金6,600万元偿还短期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涉及募集资金6,600万元。国栋建设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保荐机构对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变更发表了同意意见,经国栋建设2011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保障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利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根据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川华信专【2011】127 号《关于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审核报告》,截至2011 年4 月30 日,公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累计已预先投入资金人民币1,360,749,300.00 元。扣除募集资金到位后项目所需后续投入127,664,700.00元后, 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10,000.00 万元用以归还公司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双流支行的双流45 万M3 /年纤维板项目专项贷款,置换用于偿还专项贷款金额52103.142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2年1-6月无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结余金额:25,471.30元,形成原因:项目后续支出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2012年1-6月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