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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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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2-08-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65 证券简称:迪马股份 编号 临2012-46号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增提案的情况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于2012年8月9日通过《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向全体股东发出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2-42)。本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2年8月24日(星期五)上午9:30点在重庆市南岸区南城大道199号正联大厦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表决方式。

    会议出席股东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2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271,671,769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37.73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贾浚先生主持会议,公司2名董事、2名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重庆志平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表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以现场计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审议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赞成票数赞成比例%反对票数反对比例%弃权票数弃权比例%是否通过
    271,671,7691000000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东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重庆绿泰园林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泰园林”)为公司控股股东同一控制企业下的关联公司重庆国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展地产”)、重庆同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原地产”)提供所属开发项目中公共区域及部分室内的装修、装饰、园林景观服务。绿泰园林与国展地产协议约定的年交易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绿泰园林与同原地产协议约定的年交易金额不超过20,000万元,有效期自该议案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两年内有效。双方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以市场价格做参考,协议定价执行。

    控股股东重庆东银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该议案。

    赞成票数赞成比例%反对票数反对比例%弃权票数弃权比例%是否通过
    163,7001000000

    重庆志平律师事务所律师黎媛、张巍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二年八月二十四日

    股票简称:迪马股份 股票代码:600565 公告编号:临2012-47号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2年8月14日以电话和传真方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2年8月24日以通讯方式在重庆市南岸区南城大道199号正联大厦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贾浚先生主持。会议经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5票同意,0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了《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5票同意,0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565 证券简称:迪马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2-48号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12年8月14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2年8月24日在重庆市南岸区正联大厦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崔卓敏女士主持。会议经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核并通过了《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出具审核意见如下:

    1、2012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12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12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二、审议并通过了《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565 证券简称:迪马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2-49号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监事会全体成员、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365号文核准,2007年11月2日,本公司以12.60元/股的发行价格向7家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了4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为人民币48,539.20万元。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为2007年11月2日,经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深南验字(2007)第196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此次募集资金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以截止2007年3月31日东原地产净资产评估值的90%作价,相当于1.84元/股作价溢价增资控股子公司重庆东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原地产”),并最终投资于“中央大街”项目(现更名为“长江畔1891”项目)。

    截至2012年6月30日,迪马股份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8,394.53万元,剩余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10,144.67万元,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在逐步建设中。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本公司制定了《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此制度规定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等情况。本公司已在中国建设银行重庆南坪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所有募集资金项目资金的支出,均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凡涉及募集资金的支出由具体使用部门或单位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提出募集资金使用申请,经该部门主管领导签字后,报财务负责人审核,并由总经理签字批准。超过董事会授权范围的,应报股东大会审批。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2007年11月2日,本公司已收到募集资金款项人民币48,539.20万元,存放于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南坪支行(账号:50001073600050002555)。

    2007年11月5日,本公司将募集资金全部投入东原房地产,存放于东原地产在中信银行南坪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7421210182600078084)。

    截至2012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144.67万元存放于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东原地产中信银行南坪支行(账号:7421210182600078084),按活期存款管理;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已经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本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2007年11月5日,本公司将实际募集资金人民币48,539.20万元已全部增资投入东原地产,此次增资完成后本公司对东原地产的持股比例提高为77.56%。上述资金将最终全部投入“中央大街”项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48,539.20 本半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6,880.1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8,394.5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本半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半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东原地产“中央大街”项目 否 48,539.2  无48,539.26,880.10 38,394.53  10,144.6779.10  2013.12 -137.10否  否
    合计48,539.2  48,539.26,880.10 38,394.53  10,144.6779.10 2013.12 

    (1)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中央大街”项目位于重庆市南滨路,项目区位条件非常优越,项目建设用地面积为92,51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359,743平方米。由于重庆市政府对“两江四岸”规划审核原因,项目开发计划时间有所变化,开发周期推迟,本项目共分三期建设,该项目一期工程从2007年4月到2012年12月;二期工程从2010年10月到2013年12月;三期工程根据市场情况再做决策。

    预计项目总投资人民币223,744万元,项目总收入人民币272,117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48,373万元,销售净利率为17.78%。

    截至2012年6月30日止,该项目一期9号楼已于2010年3月开始预售,项目一期7号楼已于2011年3月开始预售。上述两号楼分别于2011年10月29日、2011年12月20日开始交房。

    (2)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截至2012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12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无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由于重庆市政府对“两江四岸”规划审核原因,项目开发周期推迟,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本公司于2012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将部分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12年5月14日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以网络投票决议方式通过该议案。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公司以不超过募集资金总量50%的资金,即人民币10,000万元用来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为六个月。

    (5)募集资金产生收益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项目收入共计41,360.34万元,毛利率为38.13%,产生利润4,982.40万元。

    (6)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截至2012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未完成,暂未知是否结余。

    (7)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截止2012年6月30日,本公司未发生用募集资金归还与募集资金项目无关的贷款、用募集资金存单质押取得贷款等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四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总额48,539.20 本半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6,880.1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8,394.5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本半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半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东原地产“中央大街”项目 否 48,539.2  无48,539.26,880.10 38,394.53 10,144.67 79.10 2013.12 -137.10否  否
    合计48,539.2  48,539.26,880.10 38,394.53  10,144.6779.10 2013.12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分具体募投项目)

    “中央大街”项目位于重庆市南滨路,项目区位条件非常优越,项目建设用地面积为92,51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359,743平方米。由于重庆市政府对“两江四岸”规划审核原因,项目开发计划时间有所变化,开发周期推迟,本项目共分三期建设,该项目一期工程从2007年4月到2012年12月;二期工程从2010年10月到2013年12月;三期工程根据市场情况再做决策。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

    情况说明

    截至2012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12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无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由于重庆市政府对“两江四岸”规划审核原因,项目开发周期推迟,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本公司于2012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将部分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12年5月14日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以网络投票决议方式通过该议案。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公司以不超过募集资金总量50%的资金,即人民币10,000万元用来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为六个月。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截至2012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未完成,暂未知是否结余。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截止2012年6月30日,本公司未发生用募集资金归还与募集资金项目无关的贷款、用募集资金存单质押取得贷款等情况。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