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23 股票简称:首商股份 编号:临2012-013
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8月13日以书面或传真、邮件方式发出,于2012年8月23日上午在公司办公地址燕莎盛世大厦二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2012年8月25日公司2012-014临时公告)。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8月23日
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2012年8月23日,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议第二项《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同意为北京法雅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法雅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北京长安支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贰仟万元提供保证担保;同意为法雅公司在招商银行北京方庄支行申请的流动资金贷款授信额度人民币叁仟万元提供保证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的审议和决策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法雅公司经营情况稳定,具有偿还债务的能力,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该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
独立董事:陈及、汪宁、于帆
2012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0723 股票简称:首商股份 编号:临2012-014
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
北京法雅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法雅公司”)
●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
5,000万元,累计为其担保:16,157.96万元。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反担保
●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17,357.96万元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12年8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法雅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北京长安支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贰仟万元提供保证担保,融资期限为壹年;为法雅公司在招商银行北京方庄支行申请的流动资金贷款授信额度人民币叁仟万元提供保证担保,融资期限为壹年。上述融资种类、金额及期限以银行最终确定为准。完成上述担保,公司累计为其担保16,157.96万元。法雅公司其他股东未为该公司上述借款提供担保。
上述担保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法雅公司是本公司控股72%的子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注册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09号;法定代表人:尹阿奇;经营范围:销售百货、服装、鞋帽、纺织品、针织品及原料、其他日用品、体育用品、体育器材。
截止2011年12月31日,法雅公司主要财务状况:资产总额24,310.13万元,负债总额14,510.46万元,净资产9,799.68万元。2012年1-6月法雅公司实现销售收入42,367.48万元,利润总额2,177.06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尚未签订担保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法雅公司经营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公司提供上述担保是为了支持控股子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其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完成上述担保后,本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7,357.96万元,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 法雅公司2011年1至12月份财务报表;
3、 法雅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8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