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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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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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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2-08-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宏大爆破 公告编号:2012-012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2年8月13日以书面送达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通知。本次会议于2012年8月23日11:00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茂文主持,公司的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均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2]第410291号),截至2012年6 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12,663 万元。

    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以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核查报告,相关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50,000,000.00元(伍仟万元整)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相关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2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宏大爆破 公告编号:2012-013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2012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2年第三次会议于2012年8月13日以书面送达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

    本次会议于2012年8月23日上午9:00在公司21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其中以现场表决方式参加的董事7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的董事2人。独立董事汪旭光、娄爱东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全体监事、以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郑炳旭先生主持。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 0票。

    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2]第410291号),截至2012年6 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12,663 万元。

    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以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核查报告,相关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3、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 0票,弃权0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50,000,000.00元(伍仟万元整)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相关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2年度预算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子公司广东明华机械有限公司韶关分公司的停产对公司全年业绩产生不利影响,根据今年上半年公司经营情况以及下半年的经营预测,现将公司年初制定的预算目标进行调整:将营业收入预算目标下调5%,将利润总额预算目标下调27.62%,将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预算目标下调30.72%。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及实际情况,在原公司组织架构基础上成立“投资发展事业部”、“法务风控中心”、“党群文化中心”,并将原来的“安全监督中心”更名为“安监保卫中心”。

    6、 关于聘任梁发同志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聘任梁发同志为公司副总经理。

    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聘任梁发同志为公司副总经理,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7、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 0票,弃权0票。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2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宏大爆破 公告编号:2012-014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

    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595号文核准,公司向中国境内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476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4.46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91,829,6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65,285,404.5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26,544,195.4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2年6月4日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2012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2]第410247号)。

    截至2012年6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人民币为12,663万元。上述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为: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截至2012年6月30日自有资金已投入金额拟置换金额
    施工设备技术

    改造项目

    65,495.0065,495.0012,663.0012,663.00

    二、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为了把握市场机遇,实现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确保公司的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公司在本次募集资金到账前已开始使用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先期投入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

    1、公司于2012年8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2012年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确认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 12,663万元,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该部分资金。

    2、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同意上述募集资金置换事项。

    3、公司于2012年8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

    4、公司已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此次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 [2012]第410291号)。

    5、公司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进行了专项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2,663万元,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注册会计师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规中关于中小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实施上述事项。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2年第二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公司第二届监事会2012年第二次监事会决议;

    4、注册会计师鉴证报告;

    5、保荐机构意见。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宏大爆破 公告编号:2012-015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595号文核准,公司向中国境内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476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4.46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91,829,6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65,285,404.5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26,544,195.4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2年6月4日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2012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2]第410247号)。

    二、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按原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将投资于施工设备技术改造项目,投资总额为654,950,000元。本次发行后,公司尚未规划用途的超募资金为71,594,195.48元。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前提下,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 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50,000,000.00元(伍仟万元整)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同时公司还承诺此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三、具体实施情况

    1、公司于2012年 8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2012年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5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5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3、公司于2012年8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5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可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银行贷款,有效提升公司经营业绩,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补充流动资金不与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相悖,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侵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4、公司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5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进行了专项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不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不断扩大经营规模的资金需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同意公司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2年第二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4、保荐机构意见。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宏大爆破 公告编号:2012-016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2年第三次会议于2012年8月23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梁发同志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梁发同志个人简介如下:

    梁发,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7年7月出生,法律硕士。1999年取得律师资格,2002年取得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9年7月至2009年8月期间任广东华侨信托投资公司法律顾问,历任法律事务部主办经理、经理。2009年8月至2011年5月任广东华侨信托投资公司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2011年5月至今,任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企管中心总监。

    梁发同志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以及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中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8月25日

    股票简称:宏大爆破 股票代码:002683 编号:2012-017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将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召集人: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49号津滨腾越大厦北塔21层公司会议室

    3、表决方式:现场投票的方式

    4、现场会议时间:2012 年9月10日(星期一)上午10:00

    二、会议议程

    1、审议《关于调整公司2012年度预算的议案》

    上述议案的内容详见2012年8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2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出席对象:

    1、截止2012年9月3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3、登记时间: 2012年9月10日 上午8:30-9:45

    4、登记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49号津滨腾越大厦北塔21层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5、 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相关手续。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敏贤、郑少娟

    联系电话:020-38031687

    传 真:020-38092800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49号津滨腾越大厦北塔21层

    邮 编:510623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2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8月25日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在下述授权范围内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序号表 决 项 目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调整公司2012年度预算的议案   

    委托人盖章/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委托单位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