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财经新闻
  • 4:观点·专栏
  • 5:公司
  • 6:市场
  • 7:市场趋势
  • 8:开市大吉
  • 9:专 版
  • 10:信息披露
  • 11:信息披露
  • 12:信息披露
  • 13:信息披露
  • 14:信息披露
  • 15:信息披露
  • 16:信息披露
  • 17:信息披露
  • 18:信息披露
  • 19:信息披露
  • 20:信息披露
  • 21:信息披露
  • 22:信息披露
  • 23:信息披露
  • 24:信息披露
  • 25:信息披露
  • 26:信息披露
  • 27:信息披露
  • 28:信息披露
  • 29:信息披露
  • 30:信息披露
  • 31:信息披露
  • 32:信息披露
  • 33:信息披露
  • 34:信息披露
  • 35:信息披露
  • 36:信息披露
  • 37:信息披露
  • 38:信息披露
  • 39:信息披露
  • 40:信息披露
  • 41:信息披露
  • 42:信息披露
  • 43:信息披露
  • 44:信息披露
  • 45:信息披露
  • 46:信息披露
  • 47:信息披露
  • 48:信息披露
  • 49:信息披露
  • 50:信息披露
  • 51:信息披露
  • 52:信息披露
  • 53:信息披露
  • 54:信息披露
  • 55:信息披露
  • 56:信息披露
  • 57:信息披露
  • 58:信息披露
  • 59:信息披露
  • 60:信息披露
  • 61:信息披露
  • 62:信息披露
  • 63:信息披露
  • 64:信息披露
  • 65:信息披露
  • 66:信息披露
  • 67:信息披露
  • 68:信息披露
  • 69:信息披露
  • 70:信息披露
  • 71:信息披露
  • 72:信息披露
  • 73:信息披露
  • 74:信息披露
  • 75:信息披露
  • 76:信息披露
  • 77:信息披露
  • 78:信息披露
  • 79:信息披露
  • 80:信息披露
  • 81:信息披露
  • 82:信息披露
  • 83:信息披露
  • 84:信息披露
  • 85:信息披露
  • 86:信息披露
  • 87:信息披露
  • 88:信息披露
  • 89:信息披露
  • 90:信息披露
  • 91:信息披露
  • 92:信息披露
  • 93:信息披露
  • 94:信息披露
  • 95:信息披露
  • 96:信息披露
  • 97:信息披露
  • 98:信息披露
  • 99:信息披露
  • 100:信息披露
  • 101:信息披露
  • 102:信息披露
  • 103:信息披露
  • 104:信息披露
  • 105:信息披露
  • 106:信息披露
  • 107:信息披露
  • 108:信息披露
  • 109:信息披露
  • 110:信息披露
  • 111:信息披露
  • 112:信息披露
  • 113:信息披露
  • 114:信息披露
  • 115:信息披露
  • 116:信息披露
  • 117:信息披露
  • 118:信息披露
  • 119:信息披露
  • 120:信息披露
  • 121:信息披露
  • 122:信息披露
  • 123:信息披露
  • 124:信息披露
  • 125:信息披露
  • 126:信息披露
  • 127:信息披露
  • 128:信息披露
  • 129:信息披露
  • 130:信息披露
  • 131:信息披露
  • 132:信息披露
  • 133:信息披露
  • 134:信息披露
  • 135:信息披露
  • 136:信息披露
  • 137:信息披露
  • 138:信息披露
  • 139:信息披露
  • 140:信息披露
  • 141:信息披露
  • 142:信息披露
  • 143:信息披露
  • 144:信息披露
  • 145:信息披露
  • 146:信息披露
  • 147:信息披露
  • 148:信息披露
  • 149:信息披露
  • 150:信息披露
  • 151:信息披露
  • 152:信息披露
  • 153:信息披露
  • 154:信息披露
  • 155:信息披露
  • 156:信息披露
  • 157:信息披露
  • 158:信息披露
  • 159:信息披露
  • 160:信息披露
  • 161:信息披露
  • 162:信息披露
  • 163:信息披露
  • 164:信息披露
  • 165:信息披露
  • 166:信息披露
  • 167:信息披露
  • 168:信息披露
  • 169:信息披露
  • 170:信息披露
  • 171:信息披露
  • 172:信息披露
  • 173:信息披露
  • 174:信息披露
  • 175:信息披露
  • 176:信息披露
  • 177:信息披露
  • 178:信息披露
  • 179:信息披露
  • 180:信息披露
  • 181:信息披露
  • 182:信息披露
  • 183:信息披露
  • 184:信息披露
  • 185:信息披露
  • 186:信息披露
  • 187:信息披露
  • 188:信息披露
  • 189:信息披露
  • 190:信息披露
  • 191:信息披露
  • 192:信息披露
  • 193:信息披露
  • 194:信息披露
  • 195:信息披露
  • 196:信息披露
  • 197:信息披露
  • 198:信息披露
  • 199:信息披露
  • 200:信息披露
  • 201:信息披露
  • 202:信息披露
  • 203:信息披露
  • 204:信息披露
  • 205:信息披露
  • 206:信息披露
  • 207:信息披露
  • 208:信息披露
  • 209:信息披露
  • 210:信息披露
  • 211:信息披露
  • 212:信息披露
  • 213:信息披露
  • 214:信息披露
  • 215:信息披露
  • 216:信息披露
  • 217:信息披露
  • 218:信息披露
  • 219:信息披露
  • 220:信息披露
  • 221:信息披露
  • 222:信息披露
  • 223:信息披露
  • 224:信息披露
  • 225:信息披露
  • 226:信息披露
  • 227:信息披露
  • 228:信息披露
  • 229:信息披露
  • 230:信息披露
  • 231:信息披露
  • 232:信息披露
  • 233:信息披露
  • 234:信息披露
  • 235:信息披露
  • 236:信息披露
  • 237:信息披露
  • 238:信息披露
  • 239:信息披露
  • 240:信息披露
  • 241:信息披露
  • 242:信息披露
  • 243:信息披露
  • 244:信息披露
  • 245:信息披露
  • 246:信息披露
  • 247:信息披露
  • 248:信息披露
  • 249:信息披露
  • 250:信息披露
  • 251:信息披露
  • 252:信息披露
  • 253:信息披露
  • 254:信息披露
  • 255:信息披露
  • 256:信息披露
  • 257:信息披露
  • 258:信息披露
  • 259:信息披露
  • 260:信息披露
  • A1:基金周刊
  • A2:基金·基金一周
  • A3:基金·特别报道
  • A4:基金·特别报道
  • A5:基金·特别报道
  • A6:基金·市场
  • A7:基金·基金投资
  • A8:基金·视点
  • A9:基金·焦点
  • A10:基金·海外
  • A11:基金·专访
  • A12:基金·投资者教育
  • A13:基金·理财
  • A14:基金·互动
  • A15:基金·研究
  • A16:基金·人物
  • 工银瑞信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1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2012年8月27日   按日期查找
    24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242版:信息披露
    工银瑞信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1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工银瑞信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1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2-08-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工银瑞信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2年8月20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

    本报告期自2012年01月01日起至06月30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2.2 基金产品说明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2.4 信息披露方式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0年02月10日。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1、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80%×中证700指数收益率+2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每日进行再平衡过程;

    2、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0年2月10日。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0年2月10日生效。

    2、根据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起六个月内为建仓期。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及各项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债券、现金等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5%-4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的股票资产主要投资于中小盘股票,投资于具有高成长性、基本面良好的中小盘股票的资产占股票投资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 。

    3.3 其他指标

    无。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6月21日,是我国第一家由银行直接发起设立并控股的合资基金管理公司,注册资本为2亿元人民币,注册地在北京。公司目前拥有共同基金募集和管理资格、境外证券投资管理业务资格、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人资格、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2010年12月,公司成为全国社保基金境内投资管理人。

    截至2012年6月30日,公司旗下管理24只开放式基金——工银瑞信核心价值股票型基金、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工银瑞信精选平衡混合型基金、工银瑞信稳健成长股票型基金、工银瑞信增强收益债券型基金、工银瑞信红利股票型基金、工银瑞信中国机会全球配置股票型基金、工银瑞信信用添利债券型基金、工银瑞信大盘蓝筹股票型基金、工银瑞信沪深300指数基金、上证中央企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工银瑞信中小盘成长股票型基金、工银瑞信全球精选股票型基金、工银瑞信双利债券型基金、深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工银瑞信深证红利ETF联接基金、工银瑞信四季收益债券基金、工银瑞信消费服务行业股票型基金、工银瑞信添颐债券型基金、工银瑞信主题策略股票型基金、工银瑞信保本混合型基金、工银瑞信睿智中证500指数分级基金、工银瑞信基本面量化策略股票型基金以及工银瑞信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基金,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规模达679亿元人民币。同时,公司还管理多个专户组合和企业年金组合,资产管理总规模逾1100亿元。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注:1、任职日期说明:

    1)王筱苓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的日期。

    2、离任日期说明:无。

    3、证券从业年限的计算标准: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本基金无基金经理助理。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认真遵循《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4.3.1.1公平交易原则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为公平对待不同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平对待基金持有人和其他资产委托人,在投资管理活动中公平对待公司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和客户资产,不得直接或通过与第三方的交易安排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

    4.3.1.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包括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以及社保组合、企业年金、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组合等其他受托资产。基金经理,指管理公募基金基金经理,如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投资经理,指管理其他受托资产的投资经理,如企业年金、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等专项受托资产。

    4.3.1.3公平交易的具体措施

    4.3.1.3.1 在研究和投资决策环节:

    4.3.1.3.1.1 在公司股票池的基础上,研究部根据不同投资组合的投资目标、投资风格、投资范围和关联交易限制等,参考公司《股票池管理办法》,建立股票池,各基金基金经理、其他受托资产投资经理在此基础上根据投资授权构建具体的投资组合。

    4.3.1.3.1.2各基金基金经理、其他受托资产投资经理投资决策参照《投资授权管理办法》执行,在授权的范围内,独立、自主、审慎决策。

    4.3.1.3.1.3 基金经理不得兼任投资经理,且各投资组合的基金经理、投资经理投资系统权限要严格分离。

    4.3.1.3.1.4对于涉及到关联交易的投资行为,参考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执行。

    4.3.1.3.2在交易执行环节:

    4.3.1.3.2.1交易人员、投资交易系统权限的适当分离。在必要的情况下,对于社保基金或其他专项受托资产组合配备专门的交易员,未经授权,其他交易员不得参与社保基金或其他专项受托资产组合的日常交易,并进行交易系统权限的屏蔽。

    4.3.1.3.2.2公平交易执行原则: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综合平衡、比例实施,保证交易在不同基金资产、不同受托资产间的公正,保证公司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资产、受托资产间的利益公平。

    4.3.1.3.2.3公平交易执行方法:

    4.3.1.3.2.3.1 交易员必须严格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交易执行原则,及时、迅速、准确地执行。

    4.3.1.3.2.3.2在投资交易系统中设置“公平交易模块”,对于涉及到同一证券品种的交易执行,系统自动通过公平交易模块完成。

    4.3.1.3.2.4 对于银行间市场交易、交易所大宗交易、债券一级市场申购等非集中竞价交易,涉及到两个或以上基金或投资组合参与同一证券交易的情况,各基金/投资经理在交易前独立确定各投资组合的交易价格和数量,中央交易室按照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参照《集中交易管理办法》,银行间市场债券买卖和回购交易,由交易员填写《银行间市场交易审批单》,经相关基金经理/投资经理、交易主管审批,并由交易员双人复核后方可执行。公司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以公司名义进行的债券一级市场申购的申购方案和分配过程进行审核和监控,保证分配结果符合公平交易的原则。交易所大宗交易,填写《大宗交易申请表》,经公司主管领导、法律合规部审批后执行。债券一级市场交易,填写《债券投标审批表》及《债券分销审批表》,经公司主管领导、法律合规部审批后执行。其他非集中竞价交易,参考上述审批流程执行。

    4.3.1.3.2.5 对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各基金/投资经理在申购前参照《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工作流程》,独立确定申购价格和数量,中央交易室按照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进行分配。

    4.3.1.3.2.6 对于由于特殊原因不能参与公平交易程序的交易指令,中央交易室填写《公平交易审批单》,经公司主管领导、法律合规部及其公司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后执行。对于部分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交易,各投资组合经理应在交易前独立确定各投资组合的交易价格和数量,有关申购方案和分配方案应报公司主管领导、法律合规部,以保证分配结果符合公平交易的原则。

    4.3.1.3.2.7公平交易争议处理

    在公平交易执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或出现基金/投资经理对交易员执行公平交易结果不满情况,交易主管将具体情况报告公司主管领导,公司主管领导与相关基金/投资经理、交易主管就争议内容进行协调处理。

    4.3.1.3.3公平交易的检查和价格监控

    4.3.1.3.3.1 法律合规部可通过投资交易系统对于公平交易的执行情况进行稽核,并定期向督察长报告。如发现有疑问的交易情况,就交易时间、交易价格、交易数量、交易理由等提出疑问,由基金/投资经理作出合理解释。

    4.3.1.3.3.2 风险管理部根据市场公认的第三方信息,对于投资组合与交易对手之间议价交易的交易价格公允性进行审查,如发现异常情况的,基金/投资经理应对交易价格的异常情况进行合理性解释。

    4.3.1.3.3.3 法律合规部应对不同投资组合在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同向交易的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进行监控,同时对不同投资组合临近交易日的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的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进行分析,如发现异常应向基金/投资经理提出,相关基金/投资经理应对异常交易情况进行合理性解释。风险管理部和法律合规部应对其他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进行监控,对于异常交易发生前后不同投资组合买卖该异常交易证券的情况进行分析。相关基金/投资经理应对异常交易情况进行合理性解释。

    4.3.1.3.4 评估和分析

    4.3.1.3.4.1风险管理部应分别于每季度和每年度对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率差异进行分析,对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下(如日内、3日内、5日内)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由投资组合经理、督察长、总经理签署后,妥善保存分析报告备查。如果在上述分析期间内,公司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同向交易价差出现异常情况,应重新核查公司投资决策和交易执行环节的内部控制,针对潜在问题完善公平交易制度,进行专项说明,提交法律合规部,法律合规部应将此说明载入监察稽核季度报告和年度报告中对此做专项说明。

    4.3.1.3.4.2中央交易室负责在各投资组合的定期报告中披露公司整体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法律合规部负责在各投资组合的定期报告中对异常交易行为进行专项说明,其中,如果报告期内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应说明该类交易的次数及原因。各投资组合的年度报告中,除上述内容外,还应披露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并在公司整体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中,对当年度同向交易价差做专项分析。其中,中央交易室负责公平交易制度的披露,法律合规部负责公平交易控制方法的披露,风险管理部负责按本制度4.3.1.3.4.1条的规定对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中当年度同向交易价差的专项分析。

    4.3.1.4报告

    公司相关部门如果发现涉嫌违背公平交易原则的行为,应及时向公司管理层汇报并采取相关控制和改进措施。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为了公平对待各类投资人,保护各类投资人利益,避免出现不正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行为,公司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拟定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异常交易管理办法》,对公司管理的各类资产的公平对待做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并规定对买卖股票、债券时候的价格和市场价格差距较大,可能存在操纵股价、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情况进行监控。本报告期,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本公司对满足限价条件且对同一证券有相同交易需求的基金等投资组合,均采用了系统中的公平交易模块进行操作,实现了公平交易;且本基金及本基金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投资组合之间未发生法律法规禁止的反向交易及交叉交易。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异常交易的情况。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有一次。投资组合经理因投资组合的投资策略而发生同日反向交易,未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2年上半年,A股市场走出一个M型的走势,上证指数在2132点与2478点之间来回震荡,市场热点频繁切换,截至收盘,上证指数小幅上涨了1.18%。深圳成指表现最好,上涨了6.52%,而创业板指数表现较差,略微下跌了0.39%。本基金的基准中证700指数上涨4.94%。分行业看,房地产、有色、食品饮料三个行业涨幅居前,分别上涨了21.8%、18.2%、15%;信息服务、黑色金属、采掘跌幅居前,分别下跌了7.6%、4.5%、3.4%。

    上半年基金延续此前的风格,继续保持对房地产、金融服务、商贸零售、农林牧渔等行业的超配,以及对黑色金属、有色金属、建材、化工等行业的低配。尽管房地产和金融服务行业表现较好,但由于低配有色金属行业较多,而有色行业表现出色,同时超配的商贸零售和农林牧渔等行业表现落后基准,因此综合下来上半年基金净值表现落后基准。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为0.26%,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4.54%。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目前宏观经济主要先行指标,如M2同比增长率、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同比增长率、商品房销售额同比增长率、汽车销量同比增长率等,已经见底回升,一些滞后指标还在探底之中。总体而言,宏观经济处于本轮基钦周期的底部,对应股票市场在底部区域。我们预计CPI涨幅在8月份或更迟一些见底,债券市场近几个月仍可能平衡偏强。

    综合估值水平和成长性,我们认为下半年食品饮料、医药、农业、银行、纺织等行业存在较好投资机会,而汽车、机械、家电、水泥等绝对估值水平较低的行业存在波段机会。我们认为,目前中国股票市场已经规模较大、品种较大,有一批具有长期投资价值的上市公司。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4.6.1 参与估值流程各方及人员(或小组)的职责分工、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

    4.6.1.1 职责分工

    (1)参与估值小组成员为4人,分别是公司运作部负责人、研究部负责人、风险管理部负责人和法律合规部负责人,组长由运作部负责人担任。

    (2)各部门负责人也可推荐代表各部门参与估值小组的成员,如需更换,由相应部门负责人提出。小组成员需经运作部主管副总批准同意。

    4.6.1.2 专业胜任能力及相关工作经历

    小组由具有多年从事估值运作、证券行业研究、风险管理及熟悉业内法律法规的专家型人员组成。

    4.6.2 基金经理参与或决定估值的程度

    本公司基金经理参与讨论估值原则及方法,但不参与最终估值决策。

    4.6.3 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存在的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4.6.4 已签约的与估值相关的任何定价服务的性质与程度

    尚无已签约的任何定价服务。本基金所采用的估值流程及估值结果均已经过会计师事务所鉴证,并经托管银行复核确认。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实施利润分配。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在托管工银瑞信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过程中,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工银瑞信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工银瑞信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的约定,对工银瑞信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认真、独立的会计核算和必要的投资监督,认真履行了托管人的义务,没有从事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托管人认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工银瑞信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及利润分配等问题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认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符合《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管理人所编制和披露的工银瑞信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工银瑞信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2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报告截止日2012年0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0.763元,基金份额总额760,755,392.29份。

    2、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0年02月10日。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工银瑞信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 2012年1月1日 至 2012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0年02月10日。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工银瑞信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2年1月1日 至 2012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0年02月10日。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郭特华______ ______夏洪彬______ ____朱辉毅____

    基金管理公司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工银瑞信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9】1472号文《关于同意工银瑞信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批准,由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发行募集,基金合同于2010年2月10日正式生效,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2,317,605,629.49份基金份额。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限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中央银行票据、回购,以及法律法规允许或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本基金投资组合资产配置范围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债券、现金等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5%-4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的股票资产主要投资于中小盘股票,投资于具有高成长性、基本面良好的中小盘股票的资产占股票投资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中国财政部2006年2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业协会制定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及其他中国证监会颁布的相关规定而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12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2年上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6.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6.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6.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6.4.6 税项

    1.印花税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4月24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3%。调整为1%。;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9月19日起,调整由出让方按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缴纳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税率不变;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暂免征收印花税。

    2.营业税、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2]128号文《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储蓄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债券发行企业及金融机构在向基金派发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储蓄利息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7号文《关于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的规定,自2005年6月13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从上市公司分配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按照财税[2005]102号文规定,扣缴义务人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减按50%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32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自2008年10月9日起暂免征收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

    6.4.7 关联方关系

    6.4.7.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与本基金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6.4.7.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注:1、本报告期本基金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2、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交易。

    6.4.8.2 关联方报酬

    6.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1、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本基金年管理费率为1.5%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2、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

    6.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1、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本基金年托管费率为0.25%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2、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

    6.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6.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的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与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6.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在本报告期末与上年度末均未投资本基金。

    6.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6.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6.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无。

    6.4.9 期末( 2012年6月30日 )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新发/增发证券而流通受限的证券。

    6.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6.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正回购余额,因此没有作为抵押的债券。

    6.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7 投资组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金额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7.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公司网站的半年度报告正文。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7.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买入包括基金申购新股、配股、债转股、换股及行权等获得的股票;

    2、买入金额按买入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卖出主要指二级市场上主动的卖出、换股、要约收购、发行人回购及行权等减少的股票;

    2、卖出金额按卖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注:买入股票成本、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7.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9.1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7.9.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7.9.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7.9.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9.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7.9.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无。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未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注:1、“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

    2、“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券商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1)选择标准:注重综合服务能力

    a)券商财务状况良好、经营行为规范、风险管理先进、投资风格与工银瑞信有互补性、在最近一年内无重大违规行为。

    b)券商具有较强的综合研究能力:能及时、全面、定期提供高质量的关于宏观、行业、资本市场、个股分析的报告及其他丰富全面的信息咨询服务;有很强的分析能力,能根据工银瑞信所管理基金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门研究报告;具有开发量化投资组合模型的能力以及其他综合服务能力。

    c)与其他券商相比,该券商能够提供最佳交易执行和优惠合理的佣金率。

    (2)选择程序

    a)确定券商数量:根据以上标准对不同券商进行考察、选择和确定。投资研究部门(权益投资部,固定收益部,专户投资部,研究部和中央交易室)根据公司基金规模和服务需求等因素确定对合作券商的数量,每年根据公司经营规模变化及券商评估结果决定是否需要新增或调整合作券商,选定的名单需经主管投资副总和总经理审批同意。

    b)签订委托协议:与被选择的券商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明确签定协议双方的公司名称、委托代理期限、佣金率、双方的权利义务等,经签章有效。委托代理协议一式五份,协议双方及证券主管机关各留存一份,工银瑞信法律合规部留存备案,并报相关证券主管机关留存报备。

    2.券商的评估,保留和更换程序

    (1)席位的租用期限暂定为一年,合同到期15天内,投资研究部门将根据各券商研究在服务期间的综合证券服务质量等情况,进行评估。

    (2)对于符合标准的券商,工银瑞信将与其续约;对于不能达到标准的券商,不与其续约,并根据券商选择标准和程序,重新选择其它经营稳健、研究能力强、综合服务质量高的证券经营机构,租用其交易席位。

    (3)若券商提供的综合证券服务不符合要求,工银瑞信有权按照委托协议规定,提前中止租用其交易席位。

    10.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基金简称工银瑞信中小盘股票
    基金主代码481010
    交易代码481010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0年2月10日
    基金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760,755,392.29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

    投资目标通过投资高成长性的中小市值股票,追求基金资产长期稳定的增值和收益,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持续实现超越业绩基准的超额收益。
    投资策略本基金运用国际化的视野审视中国经济和资本市场,依据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考虑经济情景、类别资产收益风险预期等因素,在股票与债券等资产类别之间进行资产配置。

    股票资产主要投资于中小盘股票,投资于具有高成长性、基本面良好的中小盘股票的资产占股票投资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本基金将首先采用定量分析指标,筛选出成长潜力较大的中小市值上市公司。基于对公司未来业绩发展的预测,采用股息贴现模型、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等方法评估公司股票的合理内在价值,同时结合股票的市场价格,考虑市盈率、市净率等相对估值指标,选择最具有投资吸引力的股票构建投资组合。

    业绩比较基准80%×中证700指数收益率+2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是股票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与混合型基金,属于风险水平较高的基金。本基金主要投资于中小盘股票,在股票型基金中属于风险水平相对较高的投资产品。

    项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名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姓名朱碧艳李芳菲
    联系电话400-811-9999010-66060069
    电子邮箱customerservice@icbccs.com.cnlifangfei@ab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95599
    传真010-66583158010-63201816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www.icbccs.com.cn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报告期(2012年1月1日 - 2012年6月30日 )
    本期已实现收益-44,297,992.75
    本期利润4,193,574.15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0.0053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0.26%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报告期末( 2012年6月30日 )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0.2370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580,448,981.09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0.763

    阶段份额净值增长率①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①-③②-④
    过去一个月-4.51%1.00%-6.35%0.98%1.84%0.02%
    过去三个月0.39%1.03%0.94%0.98%-0.55%0.05%
    过去六个月0.26%1.26%4.54%1.26%-4.28%0.00%
    过去一年-20.60%1.23%-19.16%1.25%-1.44%-0.02%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23.70%1.37%-14.41%1.29%-9.29%0.08%

    姓名职务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证券从业年限说明
    任职日期离任日期  
    王筱苓本基金基金经理,曾任工银核心价值基金基金经理、工银精选平衡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工银稳健成长股票型基金基金经理2011年10月11日-15曾任中国银行全球金融市场部首席交易员;

    2005年加入工银瑞信,曾任工银核心价值基金、工银精选平衡混合型基金、工银稳健成长股票型基金基金经理、专户投资部专户投资经理,2011年10月11日至今,担任工银中小盘基金基金经理。


    资 产附注号本期末

    2012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1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35,759,312.7947,628,170.89
    结算备付金 449,926.001,825,733.81
    存出保证金 1,000,000.001,335,240.09
    交易性金融资产 545,841,423.39601,511,526.70
    其中:股票投资 491,264,923.39552,099,026.70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54,576,500.0049,412,500.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应收证券清算款 8,536.69-
    应收利息 305,731.64649,025.02
    应收股利 53,983.80-
    应收申购款 145,963.9521,225.65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 --
    资产总计 583,564,878.26652,970,922.1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附注号本期末

    2012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1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证券清算款 608,581.409,916,390.44
    应付赎回款 141,873.60121,426.85
    应付管理人报酬 731,659.76849,464.24
    应付托管费 121,943.32141,577.35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交易费用 302,115.17604,708.22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息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 1,209,723.921,392,745.14
    负债合计 3,115,897.1713,026,312.24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760,755,392.29840,707,494.03
    未分配利润 -180,306,411.20-200,762,884.11
    所有者权益合计 580,448,981.09639,944,609.9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583,564,878.26652,970,922.16

    项 目附注号本期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

    一、收入 10,874,611.30-77,746,730.20
    1.利息收入 947,585.871,281,678.98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152,322.26217,473.37
    债券利息收入 784,374.721,064,205.61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10,888.89-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38,639,788.04-16,836,996.49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43,357,707.02-19,244,254.52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 90,160.00-920,214.97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衍生工具收益 --
    股利收益 4,627,758.983,327,473.00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48,491,566.90-62,440,304.71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75,246.57248,892.02
    减:二、费用 6,681,037.1516,223,650.92
    1.管理人报酬 4,637,685.636,481,629.00
    2.托管费 772,947.571,080,271.48
    3.销售服务费 --
    4.交易费用 1,068,261.088,464,133.15
    5.利息支出 1,655.16-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1,655.16-
    6.其他费用 200,487.71197,617.29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4,193,574.15-93,970,381.12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4,193,574.15-93,970,381.12

    项目本期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840,707,494.03-200,762,884.11639,944,609.92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4,193,574.154,193,574.15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79,952,101.7416,262,898.76-63,689,202.98
    其中:1.基金申购款14,616,602.65-3,157,215.6511,459,387.00
    2.基金赎回款-94,568,704.3919,420,114.41-75,148,589.98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760,755,392.29-180,306,411.20580,448,981.09
    项目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943,025,445.5877,539,400.801,020,564,846.38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93,970,381.12-93,970,381.12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144,367,146.56-14,378,149.19-158,745,295.75
    其中:1.基金申购款124,373,750.712,933,106.50127,306,857.21
    2.基金赎回款-268,740,897.27-17,311,255.69-286,052,152.96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798,658,299.02-30,809,129.51767,849,169.51

    关联方名称与本基金的关系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销售机构

    项目本期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4,637,685.636,481,629.00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1,270,917.761,821,286.89

    项目本期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772,947.571,080,271.48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

    期末余额当期利息收入期末余额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5,759,312.79147,836.9615,710,844.35172,908.01

    序号项目金额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权益投资491,264,923.3984.18
     其中:股票491,264,923.3984.18
    2固定收益投资54,576,500.009.35
     其中:债券54,576,500.009.35
     资产支持证券--
    3金融衍生品投资--
    4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5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36,209,238.796.20
    6其他各项资产1,514,216.080.26
    7合计583,564,878.26100.00

    代码行业类别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农、林、牧、渔业--
    B采掘业23,433,098.804.04
    C制造业239,821,092.1341.32
    C0食品、饮料60,722,838.4810.46
    C1纺织、服装、皮毛17,145,817.702.95
    C2木材、家具--
    C3造纸、印刷--
    C4石油、化学、塑胶、塑料7,020,426.001.21
    C5电子1,784,000.000.31
    C6金属、非金属27,653,974.644.76
    C7机械、设备、仪表84,752,623.8714.60
    C8医药、生物制品34,945,766.646.02
    C99其他制造业5,795,644.801.00
    D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28,723,018.204.95
    E建筑业4,152,865.180.72
    F交通运输、仓储业8,420,000.001.45
    G信息技术业13,087,649.412.25
    H批发和零售贸易38,734,804.726.67
    I金融、保险业48,701,585.048.39
    J房地产业58,991,295.2310.16
    K社会服务业19,130,514.683.30
    L传播与文化产业8,069,000.001.39
    M综合类--
     合计491,264,923.3984.64

    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数量(股)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000858五 粮 液762,18524,969,180.604.30
    2600383金地集团3,300,00021,384,000.003.68
    3000876新 希 望1,378,80020,654,424.003.56
    4000024招商地产803,20119,702,520.533.39
    5002485希努尔1,517,32917,145,817.702.95
    6601633长城汽车879,42715,653,800.602.70
    7600859王府井530,00014,500,800.002.50
    8000415渤海租赁1,705,19713,027,705.082.24
    9600837海通证券1,300,00012,519,000.002.16
    10600690青岛海尔1,049,99612,305,953.122.12

    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本期累计买入金额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000858五 粮 液14,628,430.002.29
    2601636旗滨集团13,306,312.472.08
    3600123兰花科创10,956,782.171.71
    4002422科伦药业7,176,053.451.12
    5600739辽宁成大7,155,951.001.12
    6601006大秦铁路6,723,000.001.05
    7000528柳 工6,507,318.591.02
    8000568泸州老窖6,266,740.810.98
    9600236桂冠电力6,169,524.230.96
    10601668中国建筑6,140,000.000.96
    11601992金隅股份6,082,207.000.95
    12000027深圳能源5,818,728.980.91
    13000543皖能电力5,791,771.420.91
    14002038双鹭药业5,653,244.000.88
    15000690宝新能源5,635,575.970.88
    16600970中材国际5,614,437.350.88
    17600546山煤国际5,297,483.100.83
    18000650仁和药业5,274,940.570.82
    19000401冀东水泥5,046,777.400.79
    20601216内蒙君正4,950,328.700.77

    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本期累计卖出金额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601166兴业银行19,235,422.003.01
    2000566海南海药16,527,676.412.58
    3000759中百集团14,604,826.422.28
    4600770综艺股份14,431,410.572.26
    5000024招商地产11,454,112.891.79
    6000650仁和药业11,397,270.491.78
    7600403大有能源11,349,039.291.77
    8601607上海医药11,064,593.881.73
    9000876新 希 望9,781,096.381.53
    10600149ST廊发展9,412,902.691.47
    11600009上海机场9,332,681.691.46
    12600383金地集团9,093,751.551.42
    13300079数码视讯8,788,493.301.37
    14000919金陵药业8,649,817.451.35
    15601006大秦铁路6,694,000.001.05
    16600422昆明制药6,647,368.691.04
    17601208东材科技6,528,927.841.02
    18600266北京城建6,488,456.851.01
    19601668中国建筑6,480,000.001.01
    20000887中鼎股份6,466,709.051.01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306,844,902.29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372,401,658.63

    序号债券品种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国家债券--
    2央行票据--
    3金融债券40,180,000.006.92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40,180,000.006.92
    4企业债券9,540,500.001.64
    5企业短期融资券--
    6中期票据--
    7可转债4,856,000.000.84
    8其他--
    9合计54,576,500.009.40

    序号债券代码债券名称数量(张)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12030512进出05400,00040,180,000.006.92
    2113001中行转债50,0004,856,000.000.84
    312600808上汽债50,0004,780,000.000.82
    412601108石化债50,0004,760,500.000.82

    序号名称金额
    1存出保证金1,000,000.00
    2应收证券清算款8,536.69
    3应收股利53,983.80
    4应收利息305,731.64
    5应收申购款145,963.95
    6其他应收款-
    7待摊费用-
    8其他-
    9合计1,514,216.08

    序号债券代码债券名称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113001中行转债4,856,000.000.84

    持有人户数(户)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
    22,49133,824.8823,697,213.953.11%737,058,178.3496.89%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0年2月10日 )基金份额总额2,317,605,629.49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840,707,494.03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14,616,602.65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94,568,704.39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760,755,392.29

    本报告期,本基金未召开持有人大会。

    2、基金托管人托管部门:

    本报告期,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无。

    无。

    本基金本报告期没有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无。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数量

    股票交易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瑞银证券1209,480,458.6730.90%178,734.5031.43%-
    国联证券1149,324,554.9022.03%128,025.2122.51%-
    华融证券1137,492,797.0020.28%111,713.8319.65%-
    红塔证券1104,047,638.7615.35%85,305.1815.00%-
    华创证券148,759,525.227.19%41,323.507.27%-
    国信证券123,179,207.013.42%18,833.283.31%-
    西南证券15,545,198.400.82%4,713.330.83%-
    国泰君安1-----
    长城证券1-----
    银河证券1-----

    券商名称债券交易债券回购交易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占当期债券回购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比例

    瑞银证券------
    国联证券4,807,500.00100.00%39,600,000.00100.00%--
    华融证券------
    红塔证券------
    华创证券------
    国信证券------
    西南证券------
    国泰君安------
    长城证券------
    银河证券------

      2012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