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038(A股) 证券简称:一拖股份(A股) 公告编号:临2012-004
证券代码: 00038(H股) 证券简称:第一拖拉机(H股)
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12年8月24日(星期五)在河南省洛阳市建设路154号公司营业地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2年8月10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7名。苏维珂董事、屈大伟董事、洪暹国董事及陈秀山董事由于公务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其中,屈大伟董事委托闫麟角董事代为出席并表决,洪暹国董事委托张秋生董事代为出席并表决,陈秀山董事会以审阅书面会议资料并签署决议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公司6名监事及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赵剡水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充分审议,一致通过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2年中期业绩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摘要及业绩公告(“2012年中期业绩”),董事会授权董事会秘书根据公司上市地《上市规则》的规定和要求进行中期业绩发布。
2.审议通过《关于2012年中期股息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不派发2012年中期股息。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农业机械融资租赁、买方信贷业务提供担保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为通过融资租赁和买方信贷业务购买本公司大中型拖拉机等农业机械产品的购机者(承租人)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的担保,担保期限至2013年12月31日止。
同意召开公司2012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预案,并授权董事长酌情决定会议召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公司于同日刊发《对外提供担保公告》(公告编号:临2012-006),对该事项进行初步披露,待相关担保协议条款确定后,本公司将于上海及香港两地另行发布公告详细披露担保内容及发出相应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4.审议通过《关于向洛阳拖拉机研究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该事项构成了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赵剡水、闫麟角、刘永乐、董建红、屈大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及洛阳拖拉机研究所有限公司(“拖研所公司”)另一股东中国一拖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一拖”)按持股比例以现金方式向拖研所公司增资人民币26,000万元,其中本公司持股51%,增资金额为人民币13,260万元,并授权总经理代表公司处理增资事宜及签署相应文件。
拖研所公司目前注册资本18,500万元,公司持股51%,中国一拖持股49%,拖研所公司主要从事拖拉机、动力机械等整机及零部件产品的开发设计。增资完成后,公司及中国一拖持有拖研所公司的股权比例不变。
公司独立董事罗锡文先生、陈秀山先生、洪暹国先生及张秋生先生就本公司向拖研所公司进行增资的关联交易发表如下独立意见:第五届董事第三十一次会议在审议该关连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因此,公司董事会关于该项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该项交易对公司及全体股东是公平的,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对该交易,独立董事表示同意。
待增资协议相关条款确认后,公司将就该增资事宜于上海及香港两地发布进一步公告。
5. 审议通过《关于对一拖(法国)农业装备有限公司增资1500万欧元的议案》。
一拖(法国)农业装备有限公司(“法国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增资的1500万欧元全部为现金,增资后法国公司注册资本为3500万欧元;同时,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处理增资事宜,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1038(A股) 证券简称:一拖股份(A股) 公告编号:临2012-005
证券代码: 00038(H股) 证券简称:第一拖拉机(H股)
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2年8月24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河南省洛阳市建设路154号公司营业地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6人,实到监事6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鲁豫先生主持。经充分审议并有效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2年中期业绩报告的议案》
出席会议的监事一致认为:201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及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其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2年上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12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核对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审阅的公司截至201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按香港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1038(A股) 证券简称:一拖股份(A股) 公告编号:临2012-006
证券代码: 00038(H股) 证券简称:第一拖拉机(H股)
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被担保人名称:
(1)购买本公司农业机械产品的用户(以下称购机者)
(2)以融资租赁模式下公司农业机械产品的承租人(以下称承租人)
●本次担保金额及为其担保累计金额:12000万元。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经销商提供反担保,并无条件承担对购机者/承租人还款实施垫付。
●对外担保累计金额:77021万元。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东方红”大中型拖拉机等农业机械是公司的重点培育对象和支柱产品,单台价值大、附加值高、市场占有率高,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近两年,随着农机购置补贴“全额购机”政策的逐步实施,在大中型拖拉机等农业机械的销售过程中,购机者资金短缺的问题日益凸显。为了促进“东方红”大中型拖拉机等农业机械的销售,解决购机者资金短缺的问题,公司拟与金融机构合作开展大中型拖拉机等农业机械的融资租赁、买方信贷销售业务。由金融机构为购机者提供资金支持,购机者分期偿付金融机构租金或借款,公司为购机者提供担保。根据公司对大中型拖拉机等农业机械销售的融资需求,公司拟对大中型拖拉机等农业机械买方信贷和融资租赁业务的购机者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的担保。
(二)董事会审议本次担保的表决情况
2012年8月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农业机械融资租赁、买方信贷业务提供担保的预案》。本次公司对外担保事项须经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为公司非关联方。
被担保人的资产财务状况符合金融机构借款人的资信评级要求。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二)担保期限: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至二0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三)担保金额:对大中型拖拉机等农业机械融资租赁、买方信贷业务的购机者提供不高于人民币12000万元的担保。
(四)公司提供担保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根据《融资租赁、买方信贷业务管理办法》建立完善的“购机者调查、资信评分制度”,通过资料审核、贷前调查,决定是否开展担保业务;开展业务的金融机构对购机者/承租人信用记录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1)购机者/承租人首先需支付不低于拖拉机总价款及融资额一定比例的首付款和保证金;
(2)购机者/承租人购买交强险、第三方责任险、车损险等相关保险;
(3)购机者/承租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等必须对公司提供反担保;
(4)经销商等业务参与方为上述业务提供反担保,无条件对用户还款实施垫付。
四、董事会意见
随着农机购置补贴“全额购机”政策的逐步实施,购买大中型农业机械的用户资金短缺问题逐步显现。公司为融资购买或承租(融资租赁模式下)公司农业机械产品的购机者.承租人提供担保,有利于缓解购机者/承租人资金压力 。担保对象主要是农机合作组织和种粮大户。公司还采取了受益对象资信评价、缴纳保证金、经销商等业务参与者提供反担保等风险防范措施,公司整体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至本报告发布之日,公司无逾期担保。
截至本报告发布之日,公司本身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累计金额77021万元,若本次担保全部实施后担保累计金额8902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4.72%。
六、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