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714 股票简称:金瑞矿业 编号:临2012-031号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8月27日(星期一)上午9时
2、会议地点:青海省西宁市新宁路36号青海投资大厦公司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 程国勋先生
6、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3人,所持股份为186,719,1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29%。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三、提案审议情况及表决结果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办理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186,719,1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二)审议并通过了《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股东回报规划》(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86,719,1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事务所名称:青海树人律师事务所
见证律师:马青虎、王易程先生
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金瑞矿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会议召集、召开程序,以及会议参加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青海树人律师事务所树律意见字[2012]第24号《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