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57 股票简称:工大首创 编号:临2012-017
哈工大首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工大首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8月13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2012年8月24日上午9时,会议在浙江省宁波市柏悦酒店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到9人。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龚东升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采用逐项举手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总经理室2012年半年度工作报告;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半年报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授权公司经理层及下属全资机构利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益,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授权公司经理层及下属全资机构利用自有资金开展购买理财产品业务。
具体实施:
资金总额度(含下属全资机构):人民币伍仟万元以内滚动使用;
购买理财产品项目限定为: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和信托机构发行的信托计划产品。
授权时间:一年(即至2013年8月24日止)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修订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内部控制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及中国证监会宁波监管局《关于转发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甬证监发[2012]57号)的要求,为进一步明确利润分配政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对公司章程中相关规定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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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董事辞职及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董事、副董事长王新民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提出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及董事会内其他职务;根据公司股东单位推荐,董事会提名张淑惠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公司董事会对王新民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淑惠女士,48岁,中共党员 ,研究生学历,会计师职称,现任北京经济发展投资公司总经理,北京首创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曾任北京市财政局干部,北京经济发展投资公司计划财务部经理。
附: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哈工大首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之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董事辞职及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董事、副董事长王新民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提出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及董事会内其他职务,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名张淑惠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上述事项须经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独立董事(签名):郭万达、鲁俊生、张玉周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四日
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批准公司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特此公告。
哈工大首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857 股票简称:工大首创 编号:临2012-018
哈工大首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工大首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8月13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2012年8月24日上午,会议在浙江省宁波市柏悦酒店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2人,监事孙晓非女士因公请假,已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监事李文涛先生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姜立鹤先生主持,经举手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和201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监事会审核认为(1)2012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2012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2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监事辞职及提名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并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现任监事李文涛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提出申请辞去公司监事会监事职务。根据公司股东单位推荐,提名史玉民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与本届监事会一致)。
公司监事会对李文涛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附监事候选人简历:
史玉民先生,48岁,中共党员 ,研究生学历,会计师职称,现任北京首创科技投资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经理,曾任北京市财政局干部,北京经济发展投资公司投资部副经理,北京经发投管理咨询公司总经理,北京桑普电器有限公司总经理, 北京首创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审计法律部经理等职务。
特此公告。
哈工大首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857 股票简称:工大首创 编号:临2012-019
哈工大首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会议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9月12日(星期三)上午9:30 ,时间半天
●股权登记日:2012年9月5日
●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大会议室(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和义路77号汇金大厦21层)
●会议方式:现场召开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哈工大首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12年9月12日(星期三)上午9:30,时间半天
3、会议地址:公司大会议室(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和义路77号汇金大厦21层)
4、会议方式:现场召开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公司董事辞职及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审议公司监事辞职及提名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2012年9月5日(星期三)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登记日,凡在这一天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
3、公司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凡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于2012年9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到本公司办公室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邮递、传真方式登记。
五、其他
联系地址:宁波市海曙区和义路77号汇金大厦21层公司办公室
邮 编:315000
联系电话:(0574)87367060
传 真:(0574)87367996
联 系 人:钟山、聂长青
六、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工大首创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哈工大首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四日
附: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哈工大首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本次会议议案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帐户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日期:2012年 月 日
一、 审议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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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议公司董事辞职及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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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审议公司监事辞职及提名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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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