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海创新矿业开发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被冻结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381 股票简称:贤成矿业 公告编号2012-050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青海创新矿业开发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2年8月24日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青海格尔木市支行发出(2012)穗中法民二初字第58-60号《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冻结我公司控股子公司青海创新矿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新矿业”)存放在该行募集资金专管账户中的185,470,814元募集资金,冻结期间为六个月。
根据随附的有关《民事裁定书》,该次冻结事由为广东科汇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科汇”)与被告广州市裕成矿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久成矿业有限公司、贤成集团有限公司、黄贤优、钟文波、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我司”)、广东油坑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油坑建材”)、创新矿业、西宁市国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梅州市联维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州联维亚”)发生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原告广东科汇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担保书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要求冻结创新矿业银行存款。
该事项由于涉及我公司及我司控股子公司油坑建材、创新矿业和梅州联维亚可能存在的或有担保事项,因此,此事引起公司董事会的高度重视和警觉。公司于当日启动内部自查程序并立即分别向创新矿业、油坑建材、梅州联维亚发出询证函,就涉及此案可能存在的担保事项进行询证。
2012年8月27日,创新矿业、油坑建材、梅州联维亚分别向公司回函,经各公司认真严肃的核查,确认从未为上述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过任何形式的担保,更未在相关担保合同、协议上签盖过各公司的公章。我司也对公章使用记录、合同审批登记记录以及董事会议记录、决议进行了认真仔细的梳理、核查后,发现我司也未对上述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过任何形式的担保。
综上所述,我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创新矿业、油坑建材、梅州联维亚一致认为,涉及上述融资租赁的担保事项均为非法人员私刻公章,非法恶意利用我公司及相关子公司的名义提供的担保,其行为已经涉嫌犯罪。
鉴于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已对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造成巨大的损害,并将严重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及广大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了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及及广大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创新矿业已于2012年8月26日向青海省海西州大柴旦公安机关进行正式报案,我公司及油坑建材、梅州联维亚也将根据各自的情况择日向相关公安机关进行报案。
近日,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诉讼事项进行核查的具体要求,公司已就所有涉诉事项进行自查,为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广大公众投资的合法权益 ,公司将申请股票连续停牌,直至本次涉诉自查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为止。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将有关进展情况予以公告。
特此公告。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