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代码:600295 A股简称:鄂尔多斯
B股代码:900936 B股简称:鄂资B股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达拉特南路102 号)
声 明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之目的仅为投资者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募集说明文全文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请投资者在作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发行人及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截至募集说明书封面载明日期,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及其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所发行本期债券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凡认购、受让并合法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募集说明书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债券受托管理人报告将置备于债券受托管理人处,债券持有人有权随时查阅。
除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或对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券时,应审慎地考虑募集说明书第二节所述的各项风险因素。
重大事项提示
1、发行人本期债券评级为AA+级,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级。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截至2012年3月31日合并净资产为101.02亿元,资产负债率为68.57%,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7.06亿元(2009年、2010年及2011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该利润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本期债券发行及挂牌上市安排请参见发行公告。
2、受国家宏观经济形势、财政货币政策及国际金融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鉴于本期债券计息方式采用固定利率且期限较长,可能跨越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利率波动周期,市场利率的波动可能使本期债券投资者的相对投资收益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3、本期债券虽具有良好的资质及信用,但由于公司债券发行目前仍处于试点阶段,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市场的交易规模还有待于进一步扩大,可能会出现公司债券交易不活跃甚至出现无法持续成交的情况,从而使公司债券缺乏流动性,债券投资者的利益无法顺利实现。
4、虽然发行人目前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资产质量良好,但由于本期债券期限较长,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所处的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和行业状况等客观环境出现不可预见或不能控制的不利变化,以及发行人自身生产经营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使发行人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资金,可能会对本期债券的按期偿付造成一定的影响。
5、发行人2009年、2010年和2011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86,399.99万元、208,866.80万元和262,932.23万元,呈现良好增长趋势。2012年一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为-38,562.52万元,主要原因为部分客户使用银行承兑票据支付货款、相关票据尚未到期,以及公司羊绒服装板块季节性原料采购和传统订货淡季所致。
6、发行人2009年、2010年和2011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39,345.88万元、84,904.41万元和87,627.01万元。受宏观经济和市场行情影响,2012年一季度发行人电冶板块产品售价同比略有下滑,原材料和能源价格有所上涨,导致2012年一季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2,570.12万元,同比下滑44.95%。
7、为满足电力供应需要,发行人子公司电冶公司向鄂绒集团租赁3、4#发电机组,租赁费用为每月1,200万元。根据经评估的资产价值及双方协商,电冶公司向鄂绒集团支付抵押金23.50亿元,该笔抵押金产生的财务费用按照每年6%的标准从租赁费中扣除。3、4#发电机组的运营收益全部归电冶公司所有。鄂绒集团承诺若双方不续签租赁协议且电冶公司不拟购买3、4#机组,将及时足额归还该抵押金,但若鄂绒集团届时未能及时足额归还抵押金,可能对电冶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关于租赁发电机组的详细情况请阅读募集说明书第九节中“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的相关内容。
8、截至2012年3月31日,发行人正在执行的对外担保金额为67.35亿元。其中,发行人对不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内的对外担保金额为7.5亿元,占截至2012年3月31日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13.39%(母公司口径为21.97%)。如果被担保人到期不能及时归还银行贷款或其他债务,则发行人将可能被要求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9、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于所有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期债券的持有人)具有同等约束力。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债券持有人会议在其职权范围内通过的任何有效决议的效力优先于包含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内的其他任何主体就该有效决议内容作出的决议和主张。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均视作同意并接受公司为本期债券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之约束。
10、在本期债券评级的信用等级有效期内,资信评级机构将对发行人进行持续跟踪评级,持续跟踪评级包括持续定期评级与不定期跟踪评级。资信评级机构将及时把跟踪评级结果与跟踪评级报告报送发行人和有关监管部门,并将由发行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予以公开披露。
跟踪评级期间,资信评级机构将持续关注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影响发行人经营或财务状况的重大事件、发行人履行债务情况等因素,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以动态地反映发行人的信用状况。若上述因素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导致信用评级机构调低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和本期债券的信用级别,本期债券的交易价格可能发生较大波动,并对本期债券投资者的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11、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级,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级,说明本期债券偿还债务的能力较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较小,违约风险较低。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若因不可控制的因素如宏观经济、市场环境发生变化等,本公司不能如期从预期还款来源中获得足够资金,将可能影响本期债券的本息按期兑付。债券持有人亦无法通过保证人或担保物受偿本期债券本息,将可能对债券持有人的利益造成不利影响。
释 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下列词汇具有以下含义:
发行人、本公司、公司 | 指 |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
鄂绒集团、控股股东 | 指 | 内蒙古鄂尔多斯羊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发行人控股股东 |
鄂尔多斯控股、实际控制人 | 指 | 内蒙古鄂尔多斯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鄂绒集团控股股东、发行人实际控制人 |
电冶公司 | 指 | 内蒙古鄂尔多斯电力冶金股份有限公司,为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
保荐人、保荐机构、债券受托管理人、国泰君安 | 指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联席主承销商 | 指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发行人律师 | 指 |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
资信评级机构、联合信用 | 指 |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
登记机构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国家发改委 | 指 | 中国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
《试点办法》 | 指 | 《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 |
A股 | 指 | 获准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人民币认购和进行交易的股票 |
B股 | 指 | 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外币认购和买卖,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外资股 |
最近三年及一期、报告期 | 指 | 2009年、2010年、2011年及2012年1-3月 |
工作日 | 指 | 指每周一至周五,不含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
交易日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营业日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循环经济 | 指 | 在生产、流通和消费等过程中进行的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活动的总称,以对资源的高效利用与循环利用为目标 |
冶金 | 指 |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指生铁、钢之外的铁合金(如硅铁、硅锰、金属硅、铬铁等)产品的生产 |
化工 | 指 |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指以石灰石、硅石、焦炭、原盐等作为主要原料的化工产业 |
铁合金 | 指 | 除碳(C)以外的非金属或金属元素与铁组成的合金;按元素种类不同,分为硅铁、硅锰、铬铁等 |
硅铁 | 指 | 以硅石(石英)、焦炭、钢屑为原料,通过电炉冶炼而成的合金,在炼钢、铸造、铁合金工业中用作脱氧剂、合金剂、还原剂等;常用工业硅铁含硅量为75% |
硅锰 | 指 | 以锰矿石、硅石、铁及少量碳及其他元素为原料,通过高炉或电炉熔炼而成的合金,在炼钢、铁合金工业中用作脱氧剂、合金剂、还原剂等 |
金属硅 | 指 | 以硅石(或石英)、焦炭为原料,通过电热炉冶炼而成,又称为“工业硅”或结晶硅,主要生产有机硅、制取高纯度半导体材料和配置特殊用途的合金等 |
电石 | 指 | 化学名称为“碳化钙”,分子式为CaC2,是有机合成化学工业的基本原料,可用于制作有机化合物,也可作金属切割与焊接、炼钢脱硫剂 |
多晶硅 | 指 | 熔融单质硅在冷却过程中凝固而成的一种形态,分为电子级多晶硅和太阳能级多晶硅,作为制造半导体与太阳能电池的原材料 |
PVC | 指 | Polyvinyl Chloride的缩写,中文名称“聚氯乙烯树脂”,为乙烯基的聚合物质,作为合成材料主要用于制作型材、管材与片材等塑料制品 |
第一节 发行概况
一、发行概况
(一)核准情况及核准规模
本期债券发行经2012年4月16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2012年5月2日召开的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和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分别刊登在2012年4月17日、2012年5月3日《上海证券报》、香港《大公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923号”文件核准,本公司将在中国境内公开发行不超过40亿元公司债券。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将根据市场情况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期债券的发行时间、发行规模及其他发行条款。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及发行条款
发行主体 |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
债券名称: |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 |
发行规模: | 40亿元 |
票面金额: | 100元 |
发行价格: | 按票面金额平价发行 |
债券期限: | 本期债券为5年期 |
票面利率确定方式: | 本期债券采取网上发行与网下发行相结合的发行方式,票面利率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在利率询价区间内确定。本次债券为固定利率 |
债券形式: | 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
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 |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本期债券的付息和兑付工作按照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办理 |
起息日: | 本期债券的发行首日,即2012年8月30日 |
利息登记日: | 按照上交所和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
付息日: | 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3年至2017年每年的8月30日(遇非交易日顺延,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
兑付登记日 | 按照上交所和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兑付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所持本期债券的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 |
兑付日: | 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17年8月30日(遇非交易日顺延,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
新质押式回购安排: | 本期债券符合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相关规定,上市后可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具体事宜将按上交所及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
信用等级: | 经联合信用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级,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级 |
担保情况: | 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
债券受托管理人 | 聘请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 |
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 | 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安排请参见发行公告 |
承销方式: | 由联席主承销商组织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
发行费用概算: |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预计不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1%,包括承销和保荐费用、委托管理费用、律师费、资信评级费用、发行费用等 |
募集资金用途: | 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
二、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上市地点: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 | 2012年8月28日 |
预计发行期限: | 2012年8月30日至2012年9月3日 |
网上申购日期: | 2012年8月30日 |
网下申购日期: | 2012年8月30日至2012年9月3日 |
预计上市日期: | 另行公告 |
三、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
名称: |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王林祥 |
董事会秘书: | 曾广春 |
注册地址: |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达拉特南路102号 |
办公地址: |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达拉特南路102号 |
电话: | 0477-8543776 |
传真: | 0477-8536699 |
联系人: | 曾广春 |
(二)承销团
1、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
名称: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万建华 |
注册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8号盈泰中心2号楼9层 |
电话: | 010-59312968 |
传真: | 010-59312908 |
联系人: | 刘向前、高鹏、朱毅峰、冯莉、丁小文 |
2、联席主承销商
名称: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王东明 |
注册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
电话: | 010-60833520 |
传真: | 010-60833504 |
联系人: | 王进、白雯萱、韩翔、林杰夫、孙洛、刘蓓蓓 |
(三)发行人律师
名称: |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
法定代表人: | 肖微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建国门北大街8号华润大厦20层 |
电话: | 010-85191300 |
传真: | 010-85191350 |
经办律师: | 张涛、曲惠清 |
(四)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 | 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吴卫星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04室 |
电话: | 010-82330619 |
传真: | 010-82332287 |
经办会计师: | 张军书、蔡晓丽 |
(五)资信评级机构
名称: |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吴金善 |
住所: | 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38号爱俪园公寓508 |
办公地址: | 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80号4层 |
电话: | 022-58356998 |
传真: | 022-58356989 |
经办分析师: | 刘洪涛、崔津珠 |
(六)债券受托管理人
名称: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万建华 |
注册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8号盈泰中心2号楼9层 |
电话: | 010-59312968 |
传真: | 010-59312908 |
联系人: | 高鹏、朱毅峰 |
(七)主承销商收款银行
银行名称: | 交通银行上海分行第一支行 |
汇入行人行支付系统号: | 301290050037 |
户名: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账户: | 310066726018170014944 |
(八)本期债券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名称: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法定代表人: | 张育军 |
办公地址: | 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证券大厦 |
电话: | 021-68808888 |
传真: | 021-68804868 |
(九)本期债券登记机构
名称: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
负责人: | 王迪彬 |
办公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6楼 |
电话: | 021-38874800 |
传真: | 021-68870059 |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国泰君安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发行人3,211,621股股份(A股),占发行人股本总额的0.31%;国泰君安控制的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香港)有限公司持有发行人3,220,604股股份(B股),占发行人股本总额的0.3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通过自营股票账户持有发行人10,792股股份(A股),占发行人股本总额的0.001%;中信证券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发行人332,120股股份(A股),占发行人股本总额的0.03%;中信证券全资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发行人87,240股股份(A股),占发行人股本总额的0.01%;中信证券全资子公司中信证券经纪(香港)有限公司持有发行人1,283,701股股份(B股),占发行人股本总额的0.12%。
除上述情况外,上述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第二节 发行人的资信情况
一、本次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评估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级,本期债券的信用级别为AA+级。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所代表的涵义
根据联合信用对于信用等级的符号及定义的阐释,AA+评级代表本期债券安全性很高,违约风险很低,到期不能偿付的可能性很小,在未来一定时期内的信用水平将保持稳定。
(二)评级报告的内容摘要
作为本期公司债券的资信评级机构,联合信用出具了《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联合 [2012]031号)。基于对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以及本期债券偿还能力的综合评估,联合信用肯定了公司在羊绒制品业务方面的品牌和规模优势以及煤电—高载能产业的长远发展前景,公司资产质量好,盈利能力较强,现金类资产充裕,直接和间接融资渠道畅通;经营活动获现能力较强。同时,联合信用注意到国际市场波动对纺织和铁合金市场冲击较大,公司流动性一般,债务负担偏重等风险。
1、优势
公司是目前世界最大的羊绒制品加工企业,生产设备和技术先进,营销网络覆盖全国,品牌和规模优势突出。
内蒙古鄂尔多斯地区羊绒资源和煤炭资源储量丰富,为公司羊绒业和电力冶金业持续发展提供了原料和能源保障。
公司硅铁单体生产能力处于全球首位,与大型钢铁企业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客户资源具有保障。
公司电石产能规模居国内前列,与大型化工企业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销售渠道畅通。
公司拥有煤矿和自备电厂,形成了“煤—电—高载能产品”深加工产业链条,硅铁、电石等产品的生产成本具有竞争力,可有效抵御市场波动风险。
2、关注
人民币升值、人工和原材料成本上涨等因素将对公司羊绒制品的经营产生负面影响。
公司硅铁、电石等主要产品的需求易受下游行业景气度波动影响,产品盈利能力受市场价格影响较大。
近年来,公司资本支出规模大,债务规模呈上升的状况。
(三)跟踪评级的有关安排
根据监管部门和联合评级对跟踪评级的有关要求,联合评级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在每年发行人年报公告后的一个月内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并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根据有关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
发行人应按联合评级跟踪评级资料清单的要求,提供有关财务报告以及其他相关资料。发行人如发生重大变化,或发生可能对信用等级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应及时通知联合评级并提供有关资料。
联合评级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及本期债券担保人的经营管理状况及相关信息,如发现发行人或本期债券相关要素出现重大变化,或发现其存在或出现可能对信用等级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时,联合评级将落实有关情况并及时评估其对信用等级产生的影响,据以确认或调整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
如发行人不能及时提供上述跟踪评级资料及情况,联合评级将根据有关情况进行分析并调整信用等级,必要时,可公布信用等级暂时失效,直至发行人提供相关资料。跟踪评级结果将在联合评级网站予以公布,并同时报送发行人、监管部门、交易机构等。
跟踪评级结果与跟踪评级报告将报送发行人和有关监管部门,并将由发行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予以公开披露,同时在联合信用网站公开披露。
三、发行人的资信情况
(一)发行人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情况
发行人在国内各大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资信情况良好,与其一直保持长期合作伙伴关系,获得很高的授信额度,间接债务融资能力较强。截至2012年3月31日,公司已经获得银行提供的授信额度共计253.14亿元人民币,尚可使用的授信额度为81.20亿元人民币。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的违约情况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未出现过严重违约现象。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的债券以及偿还情况
公司经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批准,报告期内公司分两期在银行间市场发行总额共12亿元人民币的短期融资券,具体情况如下:
2009年6月9日,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6亿元短期融资券,起息日为2009年6月10日,期限为365天,发行利率为2.82%。该短期融资券已于2010年6月10日到期偿付。
2010年7月29日,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6亿元短期融资券,起息日为2010年7月30日,期限为365天,发行利率为3.40%。该短期融资券已于2011年7月30日到期偿付。
(四)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及其占发行人最近一期末净资产比例
本期债券发行完毕后,发行人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为40亿元,占发行人截至2012年3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不超过40%。
(五)最近三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 | 2012年3月31日 | 2011年12月31日 | 2010年12月31日 | 2009年12月31日 |
流动比率 | 1.02 | 0.97 | 1.13 | 0.89 |
速动比率 | 0.74 | 0.69 | 0.83 | 0.59 |
资产负债率 | 68.57% | 67.53% | 66.74% | 66.66% |
母公司资产负债率 | 66.95% | 66.07% | 63.04% | 52.61% |
财务指标 | 2012年1-3月 | 2011年 | 2010年 | 2009年 |
营业毛利率 | 28.63% | 33.22% | 32.90% | 26.11% |
利息保障倍数 | 1.66 | 3.05 | 3.45 | 2.54 |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 - | 10.01 | 8.72 | 6.38 |
存货周转率(次) | - | 2.32 | 2.47 | 1.86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0.37 | 2.55 | 2.02 | 0.84 |
注: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流动比率 = 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 = 速动资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 = 总负债/总资产
营业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
利息保障倍数 = (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应收账款周转率 = 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存货周转率 = 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数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历史沿革及股本变化情况
(一)发行人历史沿革
发行人前身为“内蒙古伊克昭盟羊绒衫厂”,成立于1980年,是内蒙古伊克昭盟(2001年9月,经国务院批准,伊克昭盟“撤盟建市”,设立鄂尔多斯市)政府下属的国营企业。1994年,内蒙古伊克昭盟羊绒衫厂变更名称为“内蒙古鄂尔多斯羊绒衫厂”(以下简称“鄂尔多斯羊绒衫厂”)。
1994年11月,经伊克昭盟经济委员会、伊克昭盟国有资产管理局以《关于鄂尔多斯羊绒衫厂产权划归鄂尔多斯羊绒集团公司的批复》(伊经发[1994]第184号文)批准,鄂尔多斯羊绒衫厂成为“内蒙古鄂尔多斯羊绒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鄂绒集团公司”)全资附属企业。鄂绒集团公司前身为“内蒙古东胜羊绒实业发展总公司”,成立于1991年4月29日,为伊克昭盟政府下属的国有独资企业。
经内蒙古自治区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1995年4月下发的《关于同意鄂尔多斯羊绒衫厂改制B股发行及上市工作同步进行的批复》(体改办字[1995]22号)、内蒙古自治区外商投资工作领导小组1995年8月下发的《关于鄂尔多斯羊绒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的审定意见》(内外组批字[95]第1号)及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1995年10月下发的《关于同意设立内蒙古鄂尔多斯羊绒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内政股批字[1995]2号)批准,以内蒙古鄂尔多斯羊绒衫厂为唯一发起人,将鄂尔多斯羊绒衫厂改制成为股份有限公司,并通过公开募集人民币特种股票(B股)的设立方式成立中外合资的“内蒙古鄂尔多斯羊绒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1995年9月26日,经上海市证券管理办公室以《关于同意内蒙古鄂尔多斯羊绒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特种股票(B股)11000万股的批复》(沪证办[1995]114号)批准,鄂尔多斯羊绒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每股面值为1元的股票(B股)11,000万股,并于1995年10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挂牌交易,证券代码为900936。公司注册资本为33,600万元。
1995年上市后股本结构情况
股份类型 | 持股数(万股) | 持股比例 |
一、未上市流通股 | ||
其中:国有法人股 | 22,600 | 67.26% |
二、上市流通股 | ||
其中:社会公众股(B股) | 11,000 | 32.74% |
合计 | 33,600 | 100% |
1995年10月15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发行人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企股蒙总字第0415号),核准其注册登记。
1996年7月,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下发《关于同意内蒙古鄂尔多斯羊绒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1996]外经贸资二函字第378号),同意发行人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二)发行人上市后历次股本变动情况
1、1997年增发10,000万股B股
经国务院证券委(证委发[1997]19号文)和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1997]对经贸资二函字第341号文)批准,1997年5月6日,公司增发B股10,000万股,注册资本由33,600万元增至43,600万元。
1997年增发B股后股本结构情况
股东名称 | 持股数(万股) | 持股比例 |
鄂绒集团 | 22,600 | 51.83% |
社会公众股(B股) | 21,000 | 48.17% |
合计 | 43,600 | 100% |
2、2001年增发8,000万股A股
经证监会(证监公司字[2001]24号文)和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对经贸资二函[2001]392号文)批准,2001年3月14日,公司增发A股8,000万股(股票代码:600295),注册资本由43,600万元增至51,600万元。
(下转A1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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