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届董事会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80 股票简称:通宝能源 编号:临2012—050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董事会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七届董事会二十三次会议于2012年8月24日在公司会议厅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2年8月14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且确认送达。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7名。公司5名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建中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二○一二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经营发展的未来资金需求,公司拟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申请授信额度6亿元(人民币),授信期限为12个月;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申请授信额度2亿元(人民币),授信期限为12个月;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行申请授信额度3亿元(人民币),授信期限为12个月;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行申请授信额度1亿元(人民币),授信期限为12个月。
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事宜。
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增加二○一二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临2012-052号公告。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刘建中先生、王建军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此议案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票:5票,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780 股票简称:通宝能源 编号:临2012—051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监事会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七届监事会十五次会议于2012年8月24日在公司会议厅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2年8月14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且确认送达。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5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宋晓伟女士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并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二○一二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票:5票,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对公司二○一二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严格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二○一二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二○一二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二○一二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增加二○一二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公开、公平、合理,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公允,未损害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权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票:5票,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780 股票简称:通宝能源 编号:临2012—052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公司全资子公司山西阳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阳光发电”)与山西耀光煤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耀光煤电”)续签《2×200MW机组辅助生产系统运行技术服务合同》。
●关联人回避事宜: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七届董事会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将增加公司其它业务收入,关联交易定价合理,未损害上市公司或非关联股东利益。
一、本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七届董事会二十次会议、二○一一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二○一二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案》,公司结合日常经营情况,对2012年度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其中预计与耀光煤电发生预计关联交易金额150万元。为增加公司其它业务收入,有利于发挥阳光发电现有管理团队优势和技术服务潜力,阳光发电和耀光煤电续签《2×200MW机组辅助生产系统运行技术服务合同》,预计增加金额800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耀光煤电注册资本:1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常代有;注册地址:晋中市平遥县朱坑乡西善信村;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发电工程的技术咨询;电力生产管理及电力营销服务;建筑材料、金属材料、电力设备及相关产品的采购、开发和销售。
耀光煤电与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山西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与耀光煤电构成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为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本次关联交易价格是以原技术服务承包费为基础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将增加公司其它业务收入,有利于发挥阳光发电现有管理团队优势和技术服务潜力,树立市场形象;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持续经营能力、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的意见
公司四位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与关联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程序合法有效,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往来,将增加公司其它业务收入,有利于公司业务稳定发展;交易价格公允,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会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监事会均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公开、公平、合理,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公允,未损害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权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七届董事会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增加二○一二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独立意见。
3、公司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七次会议决议。
4、公司七届监事会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