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001 证券简称:大同煤业 公告编号:2012-021
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8月21日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发出了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2年8月27日上午9:00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5人,实际出席董事15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有喜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
该议案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工程师的议案》;
由于公司工作需要,根据公司武望国总经理的提名,聘任王清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
王清先生简历:男,汉族,1959年出生,党员,大学文化程度,高级工程师。曾任挖金湾矿副总工程师、劳动服务总公司总工程师、铁峰煤业公司副经理、总工程师、朔州煤电铁峰煤业公司总工程师;现任大同煤业股份公司总工程师。
该议案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公司临2012-022号公告。
该议案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1001 证券简称:大同煤业 公告编号:临2012-022
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借款事项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同煤鄂尔多斯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色连煤矿”)2012年项目建设投资需筹措资金10亿元,其中向三大股东按其持股比例借款5亿元。
鉴于色连煤矿现处于基建期,公司持有色连煤矿比例为51%,据此公司同意为色连煤矿提供人民币2.55亿元借款。
2012 年8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公司同意为色连煤矿提供人民币2.55亿元借款。
根据规定,此项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色连煤矿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达拉特南路102号
法定代表人:姚祥祥
注册资本:10亿元
经营范围:煤矿开采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三、借款事项
1、借款金额及期限:公司向色连煤矿提供人民币2.55亿元借款,期限为两年;
2、资金占用费收取: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
3、资金用途:色连煤矿项目建设投资。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大同煤业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色连煤矿营业执照复印件。
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