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石河子中天股权投资企业
(有限合伙)受让本公司股份
完成过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970 证券简称:中材国际 公告编号:临2012-025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石河子中天股权投资企业
(有限合伙)受让本公司股份
完成过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8 月27日收到石河子中天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的通知:石河子中天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受让石河子中天发展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201,385,260股(占总股本的18.42%)已于2012年8月23日办理完成了过户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970 证券简称:中材国际 公告编号:临2012-026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情况,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2年8月27日在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北路16号中材国际大厦7层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7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为 682,755,927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62.45 %。公司董事王伟、于兴敏、武守富,监事范丽婷,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王伟先生主持。
二、 提案审议情况
与会股东经过认真审议,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12年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年度审计费用为60万元人民币(不含现场审计发生的交通和食宿费用),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为:同意 682,755,927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682,755,927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为:同意682,755,927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682,755,927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规模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短期(一年期)融资券。具体发行时,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分期择机发行。本次短期融资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所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新业务流动资金、置换银行贷款等需要。
为保证本次发行顺利进行,授权管理层全权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具体的发行方案、发行时机、发行期数等,及办理短期融资券的注册、上市手续;
2、决定聘请本次发行提供服务的主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并向主承销商银行申请短期融资券授信额度;
3、根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要求,制作、修改和报送本次发行的申报材料;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发行、上市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注册报告、发行公告、发行计划、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等);
5、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募集资金在上述募集资金用途内的具体安排及资金使用安排;
6、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7、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定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8、办理与本次短期融资券发行相关的其它事宜。
上述授权中第 1 至 6 项授权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本次发行的短期融资券的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第 7 至 8 项授权在相关事件存续期内有效。
表决结果为:同意682,755,927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中材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徐州中材装备重型机械有限公司的28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为:同意682,755,927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见证情况
会议经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秦健峰律师、张凯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意见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董事和股东签字确认的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