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董事会第4次会议决议公告
A股简称: 广汽集团 A股代码:601238 公告编号:临2012—19
H 股简称:广汽集团 H 股代码:02238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4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2年8月27日,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4次会议于广州花园酒店三楼玉兰厅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5名,实际到会董事14名,丁宏祥董事因事请假,授权委托卢飒董事代表表决并签署会议文件,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1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批准2012年半年报告及其摘要(A股)、中期报告及业绩公告(H股),批准2012年半年度向全体股东派发每股0.07元人民币(含税)的现金股利。
审议结果:同意15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15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广州汽车集团公司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15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201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15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第2、3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8月27日
A 股简称:广汽集团 A股代码:601238 公告编号:临2012—20
H 股简称:广汽集团 H 股代码:02238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广州汽车集团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优化内部管理结构,提高运营效率,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广州汽车集团公司实施整体吸收合并。
本次吸收合并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吸收合并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合并各方的基本情况介绍
合并方—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合并方— 广州汽车集团公司
1、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6月,现注册资本人民币643,502万元,注册地为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48-458号成悦大厦23楼,法定代表人:张房有。经营范围:汽车工业及配套工业的投资业务;汽车工业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及技术咨询服务;批发、零售:汽车(含小汽车)及零配件;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开展本公司成员企业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已审计合并财务报表,截止 2011年 12月 31日,公司总资产443.37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91.59亿元;2011 年实现营业收入109.84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42.72亿元。
2、广州汽车集团公司
广州汽车集团公司成立于1988年12月,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6,820万元,注册地为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48-458号成悦大厦17楼A—K室,法定代表人:张房有。经营范围:制造、加工、修理汽车、农业机械及零部件、经营本公司成员企业生产的产品和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本公司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技术的进口业务,开展“三来一补”加工业务;采购、调拨、批发供本集团所属企业生产所需的钢材、生铁、铜、铝、锌、锡、镍、铜材、铝材、木材、电缆。批发、代购、代销:农业机械零部件、汽车零部件;汽车生产技术咨询、信息服务、承揽汽车生产工程。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已审计财务报表,截止2011年12月31日,广州汽车集团公司总资产85.03亿元,所有者权益5.89亿元,2011年实现营业收入0亿元,净利润20.95亿元。
二、吸收合并的方式、范围及相关安排
1、公司通过整体吸收合并的方式合并广州汽车集团公司的全部资产、负债和业务,合并完成后公司存续经营,广州汽车集团公司的独立法人资格注销。
2、合并基准日为2012年8月31日。
3、合并基准日至本次合并完成日期间产生的损益收本公司承担。
4、合并完成后,被合并方的所有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等财产合并纳入公司;其负债及应当承担的其它义务由公司承继。
5、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履行通知债权人和公告程序。
6、完成将被合并方的所有资产交付公司的事宜,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和相关资产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
7、本次合并完成后,被合并方员工安置按照公司员工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8、被合并方履行各自审议程序,公司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此事项后,合并各方将签订《吸收合并协议》。
9、经相关审议程序后,各方共同办理生产许可证变更、文号转移、《公司章程》中经营范围的修改、注册等相关手续。
10、各方履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的其他程序。
三、吸收合并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广州汽车集团公司原有的固定资产、全部并入本公司,其对本公司的影响主要表现在:
1、吸收合并前后,本公司实际持有权益没有变化。
2、吸收合并可以提升广汽集团对市场的整体影响力和控制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3、本次吸收合并有利于公司优化内部管理架构结构,减少管理层级,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将对公司产生积极影响。
3、本次吸收合并有利于公司将生产资源进行集中和优化,提高运营效率。
四、吸收合并事宜的审议和进展情况
本次吸收合并事项已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4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双方将签署《吸收合并协议》,合并事项进入实施阶段。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4次会议决议。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