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宝钢那样回购
⊙李允峰
为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公司股价,宝钢股份昨天宣布,拟以不超过每股5元的价格回购“自家股”。
尽管海外市场溢价回购公司股份很常见,但在沪深股市却非常少见。宝钢股份4月27日的收盘价仅为4.07元,回购价格上限则高达每股5元,22.85%的高额溢价,预计本次回购股份约10亿股,回购总金额50亿元,占社会公众股约22.8%,其力度之大前所未有,充分体现了宝钢对自家公司股票的“力挺”。
敢于逆市溢价回购本公司股票,显然宝钢对公司的未来信息十足,这种看好公司长远发展前景的积极情绪迅速传染给了中小股东,宝钢股份此举,是在分析比较了分红和回购等回馈股东的方式,综合考虑投资者建议和公司的财务状况后拍板的, 不仅为公司树立了良好的市场形象,也让投资者对公司更有信心,而且公司市值得到维护,可谓是一举多得,收四两拨千斤之效。如果沪深股市有更多的上市公司加入“回购”的行列,则N多的上市公司“信心大底”就有望构筑出沪深股市的大底来。
在美国股市、日本股市以及我国的香港股市上,回购是上市公司最重要的分红方式之一,除了能起到稳定股价的作用之外,还能起到避税、缩减公司股本规模,提升每股收益的作用,其效果远胜现金分红。在“9·11”事件发生后,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曾出台紧急指令,调整上市公司回购证券的时间限制和数量限制,于是美股在复牌的第一天就有近百家上市公司宣布回购股票,这一措施成为当时华尔街“救市”的重要手段之一。
笔者认为,上市公司回购可以稳定或提升上市公司股价,有利于保护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增强投资者投资信心,维护公司资本市场良好形象。沪深股市如能完善回购和分红政策,让A股市场的上市公司多采用分红现金回购公司股份的方式,应能收到既鼓励投资者信心,又避免上市公司恶意分红的双重效果。回购将减少公司的总股本,因此,在相同的利润水平下,将降低公司股票市盈率或推动股价上涨。
对沪深股市而言,上市公司采取回购的方式让股东利益最大化,不仅可以起到鼓励投资者信心的作用,而且可以大大缓解大小限的解禁压力。数据显示,从三年前的桂林三金IPO开始,在今年年内将受到“大限”冲击的近百家上市公司累计解禁股份超过630亿股,按截止8月23日的收盘价计算,上述解禁股份对应的市值逼近4600亿元之巨。沪深股市自2007年10月创下6124.04点历史性高点后便迅速下滑,到目前为止已落到了2100点以下,下跌66%还多。剖析市场持续下跌的原因,林林总总,但业内普遍认为解禁的大小非彻底改变了我国证券市场的供求关系,应被视作重要原因之一。在这轮漫长的熊市中,已有许多上市公司的股价严重偏离其真实价值,甚至出现大规模破净。在此情景下,上市公司如能像宝钢股份那样回购股份,将对提高、稳定上市公司股价和促进证券市场的稳定,发挥举足轻重的作用。
为鼓励上市公司回购,笔者以为应扩宽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范围。我国股权回购的相关法律过于强调资本维持,由此造成了回购的适用范围太窄。原《公司法》规定,上市公司只有在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或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时,才可股权回购。而现在的《公司法》第143条又增加了两项规定: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股东因对股东大会做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也可以回购。初看起来,股权回购的适用范围由两种变为四种,似乎有了很大改进,但与其他国家的相关规定对比,仍显过于保守。比如在当前的低迷市况下,很多优秀公司原本可以为抑制股价下跌在证券交易所回购其部分股份。综合利弊,笔者以为,我国台湾地区证交法第28条规定的上市公司股份回购事由非常值得借鉴。
上市公司回购股份,不仅可以解决证券市场诸多难题,还能实现股东财富最大化的目标。希望能有更多上市公司拿出回购股份的诚意。
(作者系山东高校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