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纠纷调解工作进入大规模实际操作阶段
111名调解员,分别来自证券公司、地方证券业协会、地方证监局及律师事务所
⊙记者 马婧妤 ○编辑 龚维松
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调解专业委员会日前召开全体委员会议,通过了在全国范围内聘任调解员的议案,通过审核环节,首批111名来自券商、地方协会、地方证监局、律所等部门的人员被聘任为首批调解员。
中证协相关负责人表示,聘任首批调解员是自6月11日颁布证券纠纷调解三项业务规则后,协会稳步推进证券纠纷调解工作的又一有力举措,意味着证券纠纷调解工作进入大规模实际操作阶段。
据了解,首批拟聘调解员人选由各地方证券业协会推荐,然后按照《中国证券业协会调解员管理办法(试行)》中的有关规定,先由协会证券纠纷调解中心对调解员人选进行初审,再由证券调解专业委员会对经初审合格的人选进行审定。
全国36家地方协会共推荐了122名调解员人选,经过初审和最终审定环节,共有111人被聘任为调解员,分别来自证券公司、地方证券业协会、地方证监局及律师事务所。
据协会证券纠纷调解中心工作人员介绍,协会已于7月初在网站上开辟了证券纠纷调解专栏,同时设立了在线申请平台,投资者可登录协会网站了解证券纠纷调解规则,下载相关资料,在线提交证券纠纷调解申请。
在线申请平台开通后,协会调解中心已经接受了多起投资者提出的纠纷调解申请。协会完成调解员聘用工作后,已经完成了证券纠纷调解的所有前期准备工作,证券纠纷调解工作进入大规模实际操作阶段。
据透露,今后协会证券纠纷调解中心或地方证券业协会受理的证券纠纷,如无法通过调解前置程序促成各方和解的,就可以启动通过选择调解员进行调解的处理程序,通过调解员的引导促成双方和解。
另外,证券业协会已在网站公布调解员的名单,并计划于近期对调解员进行培训,提高调解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增强证券纠纷调解技能,为开展纠纷调解工作夯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