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将支持科技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进行兼并重组
□ 支持符合条件的优秀科技企业发行上市
□ 完善中小企业债务融资市场,推动股权投资基金发展
□ 开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孵化器信托投资基金试点
□ 股权类REITs方案正在研究,将争取在中关村先行试点
⊙记者 马婧妤 ○编辑 龚维松
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国家科技金融创新中心”的诸项举措即将落地。
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外汇管理局等九部委会同北京市政府日前联合出台了《关于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国家科技金融创新中心的意见》(下称《意见》),对中关村建设国家科技金融创新中心的指导思想、原则、目标及具体工作部署予以明确。
按照《意见》,到2020年,要把中关村建设成为与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地位相适应的国家科技金融创新中心,包括科技金融发展环境显著改善、资源聚集规模效应显著增强、科技与金融对接机制显著优化、资本市场服务效能显著提升、辐射带动功能显著发挥等。
《意见》单设章节,提出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支持科技企业做强做大的相关要求及工作目标,具体包括如下七个方面:
一是积极参与建设统一监管下的全国场外股权交易市场,拓宽科技企业直接融资渠道,扩大直接融资规模。
二是支持符合条件的优秀科技企业发行上市,建立科技企业上市联动机制,形成“培育一批、改制一批、辅导一批、送审一批、上市一批”的工作体系。
三是支持科技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进行兼并重组,支持其借助并购贷款、并购基金等多种并购融资工具开展兼并收购。
四是不断完善中小科技企业债务融资市场,支持其发行集合融资工具、企业债券、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及其他新型债务融资工具,并开辟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手续。
五是推动股权投资基金发展,积极支持在中关村设立和发展股权投资基金,积极推进中关村股权投资企业的备案工作。
六是完善非上市科技企业股权交易市场,完善非上市科技公司股份转让途径,以及未上市股份公司股权集中托管、转让、市场监管等配套制度。
七是开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孵化器信托投资基金试点,搭建专业机构管理的金融平台,投资发展长期持有型的科技物业,实现科技物业建设模式创新与金融创新的有效结合。
值得注意的是,中关村管委会相关负责人介绍,在《意见》出台的大背景下,中关村还将不断推出新的科技金融创新试点。
包括争取权益类科技孵化器信托投资基金(REITs)在中关村先行试点,据透露,REITs包括股权类、债券类两种,前者有关方案已在研究当中;全面开展知识产权投融资体系建设,构建从知识产权评估、金融服务、交易处置等一体的投融资服务体系;继续推动支持科技创新创业的外汇管理政策试点;落实人才特区政策,推动在中关村开展离岸公司返程投资的审批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