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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黄蕾 ○编辑 枫林
近日,证监会就《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管理规定(草案)》征求意见,今后券商将可加入保险产品的代销队列;与此同时,监管部门也已多次召集保险公司闭门开会,探讨保险公司代售基金产品的可行性。
银行在金融产品代理渠道上“一家独大”的现状,令多方人士对于“保券”、“保基”合作模式的诞生,乐观其成。随着“金改”浪潮的袭来,金融机构相互交叉代理或将渐成趋势。
券商最宜代售投连险
保险产品代理渠道将扩至券商的消息甫一公布,即引来各方热议。热议过后,市场所关心的是,究竟哪些保险产品既适合券商代售,又能保证销售成功率?
与保险客户群相比,券商的客户更偏好风险较高产品。若让券商销售传统的储蓄型保险产品,显然不具备优势,也与其客户性质不符。
无论是从海外成熟市场的经验,还是记者的采访了解来看,市场人士的普遍观点认为,投连险以及推出不久的创新险种变额年金将可能成为券商销售的主要保险产品。
从产品特质来看,投连险和变额年金与基金具有类似特征:均具备较高投资性质,与股市挂钩程度较高;投资者自担风险、自享收益。因此,这两种保险产品最适合由券商来代售。
“比如,在美国,券商是变额年金的重要分销渠道,市场份额超过了百分之十。”一位业内人士对记者说,对于目前销售情况不佳的投连险和变额年金来说,券商的加入,或许能在一定程度上助其力挽颓势。
打破银行“一家独大”
“保券”、“保基”模式的即将出现,对于券商、基金、保险而言,都是一笔双赢的买卖。
最直接的受益是:渠道、客户群的拓宽。对于券商而言,代销保险产品意味着新增代理业务收入来源,尤其是在熊市时可弥补经纪收入的下滑;而对保险公司来说,销售渠道拓宽至券商,将对受银保新政影响的保险销售形成新的支持;而能够通过保险公司来扩大销售渠道、扩大客户群,基金公司亦是乐观其成。
虽然,目前还无法预估这些新合作模式下所产生的规模效应。但不可忽视的是,这些新模式的诞生,将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削弱银行在代销保险、基金产品上一直以来的强势地位。
这几年来,银行占据着保险、基金产品代销的近乎垄断地位。为争取到更多合作银行网点,基金公司、保险公司不得不许下高昂销售佣金费率,以至于议价能力渐失,利润越来越稀薄。
也正因如此,业内人士冀望,未来的“保券”、“保基”模式,不能再走过去“银保”、“银基”的价格战老路,而令原本“双赢”的合作初衷,最终演变成“荒了自家地、肥了他人田”。
实际上,交叉代理趋势的出现,只是银、证、信、保、基这五大金融行业实现相互开放的“冰山一角”。
金融改革的“号角”已经吹响,从诸多新政中我们不难发现,今后,证券、保险等金融行业将在产品、渠道、托管、投资等方面基本打通,先前各自为政的藩篱将被打破,一个新的竞争平台由此搭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