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撤销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515 股票简称:ST海建 公告编号:临2012-039
海南海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南海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2008年度、2009年度连续两年经审计的年度净利润为负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10年4月1日起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股票简称由“ST筑信”变更为“*ST筑信”。
公司2010年度财务报告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审亚太审字[2011]010158号)。经审计,公司2010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2,576,824.40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8,295,018.99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51,758,054.45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11年5月4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的请示》。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批准,同意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同时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特别处理。从2011年5月6日开始,公司股票简称由“*ST筑信”变更为“ST筑信”。
公司2011年度财务报告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审亚太审字[2012]010315号)。经审计,公司2011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0,221,431.27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93,878,074.74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24,033,080.86元。本公司2012年上半年,未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220,390.10元,扣除非经营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0,519,492.96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06,812,690.76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13.2.1条之规定,对照公司已披露的2011年年度报告,公司的净利润、净资产、营业收入等指标均不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条件,也不触及该条款规定的其他情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13.3.1条之规定,本公司也不存在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2010年,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2,576,824.40元,扣除非经营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8,295,018.99元;2011年,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0,221,431.27元,扣除非经营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93,878,074.74元。本公司仅有一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不存在触及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也不存在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因此,公司股票交易符合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不存在涉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将根据该申请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海南海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