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焦点
  • 3:焦点
  • 4:要闻
  • 5:要闻
  • 6:海外
  • 7:金融货币
  • 8:证券·期货
  • 9:证券·期货
  • 10:财富管理
  • 11:观点·专栏
  • 12:调查
  • A1:公 司
  • A2:公司·热点
  • A3:公司·纵深
  • A4:公司·动向
  • A5:公司·地产
  • A6:专版
  • A7:研究·市场
  • A8:上证研究院·宏观新视野
  • A9:股市行情
  • A10:市场数据
  • A11:信息披露
  • A12:信息披露
  • A13:信息披露
  • A14:信息披露
  • A15:信息披露
  • A16:信息披露
  • A17:信息披露
  • A18:信息披露
  • A19:信息披露
  • A20:信息披露
  • A21:信息披露
  • A22:信息披露
  • A23:信息披露
  • A24:信息披露
  • A25:信息披露
  • A26:信息披露
  • A27:信息披露
  • A28:信息披露
  • A29:信息披露
  • A30:信息披露
  • A31:信息披露
  • A32:信息披露
  • A33:信息披露
  • A34:信息披露
  • A35:信息披露
  • A36:信息披露
  • A37:信息披露
  • A38:信息披露
  • A39:信息披露
  • A40:信息披露
  • A41:信息披露
  • A42:信息披露
  • A43:信息披露
  • A44:信息披露
  • A45:信息披露
  • A46:信息披露
  • A47:信息披露
  • A48:信息披露
  • A49:信息披露
  • A50:信息披露
  • A51:信息披露
  • A52:信息披露
  • A53:信息披露
  • A54:信息披露
  • A55:信息披露
  • A56:信息披露
  • A57:信息披露
  • A58:信息披露
  • A59:信息披露
  • A60:信息披露
  • A61:信息披露
  • A62:信息披露
  • A63:信息披露
  • A64:信息披露
  • A65:信息披露
  • A66:信息披露
  • A67:信息披露
  • A68:信息披露
  • A69:信息披露
  • A70:信息披露
  • A71:信息披露
  • A72:信息披露
  • A73:信息披露
  • A74:信息披露
  • A75:信息披露
  • A76:信息披露
  • A77:信息披露
  • A78:信息披露
  • A79:信息披露
  • A80:信息披露
  • A81:信息披露
  • A82:信息披露
  • A83:信息披露
  • A84:信息披露
  • A85:信息披露
  • A86:信息披露
  • A87:信息披露
  • A88:信息披露
  • A89:信息披露
  • A90:信息披露
  • A91:信息披露
  • A92:信息披露
  • A93:信息披露
  • A94:信息披露
  • A95:信息披露
  • A96:信息披露
  • A97:信息披露
  • A98:信息披露
  • A99:信息披露
  • A100:信息披露
  • A101:信息披露
  • A102:信息披露
  • A103:信息披露
  • A104:信息披露
  • A105:信息披露
  • A106:信息披露
  • A107:信息披露
  • A108:信息披露
  • A109:信息披露
  • A110:信息披露
  • A111:信息披露
  • A112:信息披露
  • A113:信息披露
  • A114:信息披露
  • A115:信息披露
  • A116:信息披露
  • A117:信息披露
  • A118:信息披露
  • A119:信息披露
  • A120:信息披露
  • A121:信息披露
  • A122:信息披露
  • A123:信息披露
  • A124:信息披露
  • A125:信息披露
  • A126:信息披露
  • A127:信息披露
  • A128:信息披露
  • A129:信息披露
  • A130:信息披露
  • A131:信息披露
  • A132:信息披露
  • A133:信息披露
  • A134:信息披露
  • A135:信息披露
  • A136:信息披露
  • A137:信息披露
  • A138:信息披露
  • A139:信息披露
  • A140:信息披露
  • A141:信息披露
  • A142:信息披露
  • A143:信息披露
  • A144:信息披露
  • A145:信息披露
  • A146:信息披露
  • A147:信息披露
  • A148:信息披露
  • A149:信息披露
  • A150:信息披露
  • A151:信息披露
  • A152:信息披露
  • A153:信息披露
  • A154:信息披露
  • A155:信息披露
  • A156:信息披露
  • A157:信息披露
  • A158:信息披露
  • A159:信息披露
  • A160:信息披露
  • A161:信息披露
  • A162:信息披露
  • A163:信息披露
  • A164:信息披露
  • A165:信息披露
  • A166:信息披露
  • A167:信息披露
  • A168:信息披露
  • A169:信息披露
  • A170:信息披露
  • A171:信息披露
  • A172:信息披露
  • A173:信息披露
  • A174:信息披露
  • A175:信息披露
  • A176:信息披露
  • A177:信息披露
  • A178:信息披露
  • A179:信息披露
  • A180:信息披露
  • A181:信息披露
  • A182:信息披露
  • A183:信息披露
  • A184:信息披露
  • A185:信息披露
  • A186:信息披露
  • A187:信息披露
  • A188:信息披露
  • A189:信息披露
  • A190:信息披露
  • A191:信息披露
  • A192:信息披露
  • A193:信息披露
  • A194:信息披露
  • A195:信息披露
  • A196:信息披露
  • A197:信息披露
  • A198:信息披露
  • A199:信息披露
  • A200:信息披露
  • A201:信息披露
  • A202:信息披露
  • A203:信息披露
  • A204:信息披露
  • A205:信息披露
  • A206:信息披露
  • A207:信息披露
  • A208:信息披露
  • A209:信息披露
  • A210:信息披露
  • A211:信息披露
  • A212:信息披露
  • A213:信息披露
  • A214:信息披露
  • A215:信息披露
  • A216:信息披露
  • A217:信息披露
  • A218:信息披露
  • A219:信息披露
  • A220:信息披露
  • A221:信息披露
  • A222:信息披露
  • A223:信息披露
  • A224:信息披露
  • A225:信息披露
  • A226:信息披露
  • A227:信息披露
  • A228:信息披露
  • A229:信息披露
  • A230:信息披露
  • A231:信息披露
  • A232:信息披露
  • A233:信息披露
  • A234:信息披露
  • A235:信息披露
  • A236:信息披露
  • A237:信息披露
  • A238:信息披露
  • A239:信息披露
  • A240:信息披露
  • A241:信息披露
  • A242:信息披露
  • A243:信息披露
  • A244:信息披露
  • A245:信息披露
  • A246:信息披露
  • A247:信息披露
  • A248:信息披露
  • A249:信息披露
  • A250:信息披露
  • A251:信息披露
  • A252:信息披露
  • A253:信息披露
  • A254:信息披露
  • A255:信息披露
  • A256:信息披露
  • A257:信息披露
  • A258:信息披露
  • A259:信息披露
  • A260:信息披露
  • A261:信息披露
  • A262:信息披露
  • A263:信息披露
  • A264:信息披露
  • A265:信息披露
  • A266:信息披露
  • A267:信息披露
  • A268:信息披露
  • A269:信息披露
  • A270:信息披露
  • A271:信息披露
  • A272:信息披露
  • A273:信息披露
  • A274:信息披露
  • A275:信息披露
  • A276:信息披露
  • A277:信息披露
  • A278:信息披露
  • A279:信息披露
  • A280:信息披露
  • B1:信息披露
  • B2:信息披露
  • B3:信息披露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2012年8月29日   按日期查找
    A2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A25版:信息披露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2-08-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43 证券简称:金发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2-30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8月20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及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2年8月28日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人。会议召集及召开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袁志敏先生召集和主持。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相关事项。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相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相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组建广州金发碳纤维新材料发展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推动公司转型升级,加大对新兴化工新材料市场的发展力度,加速公司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项目的产业化,公司拟在中新广州知识城设立广州金发碳纤维新材料发展有限公司,全面负责兴建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生产研发基地和日常生产运营管理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公司名称:广州金发碳纤维新材料发展有限公司(暂定名)。

    (二)经营范围:碳纤维材料、化学纤维材料、复合材料及其制品、装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批发和零售贸易(国家专营专控商品除外)。自营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三)公司注册资本: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暂定)。

    (四)发起人: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五)法定代表人:袁志敏

    (六)出资方式:以自有资产或货币出资方式全资设立广州金发碳纤维新材料发展有限公司。

    (七)为高效完成上述工作,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袁志敏先生及其授权代表签署有关文件或协议及办理相关事宜。

    上述第(一)、(二)、(三)项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该议案的独立意见。

    四、审议通过《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金分红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该议案的独立意见。此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8月29日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版)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2012年8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分别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组建广州金发碳纤维新材料发展有限公司事项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组建全资子公司广州金发碳纤维新材料发展有限公司,是基于推动公司转型升级,加大对化工新兴材料市场的发展力度,加速公司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项目产业化的考量,此方案的实施符合维护公司长远健康持续发展利益的需要, 增加新的盈利增长点。有利于公司拓展化工新兴材料的市场深度,不断巩固行业龙头地位。

    综上,我们认为,本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本次决策内容及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版)等相关法规要求。因此,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产或资金组建全资子公司广州金发碳纤维新材料发展有限公司。

    二、关于制定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金分红管理制度事项

    在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前提下,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等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并优先考虑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能实现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因此,我们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制定该管理制度,并同意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专此发表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匡镜明、梁振锋、任剑涛、崔毅

    2012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0143 证券简称:金发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2-31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8月20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及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2年8月28日上午在本公司601会议室召开,全体监事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召集及召开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蔡立志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201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出具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中期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201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143 证券简称:金发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2-32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0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指引)》之要求,现将公司2012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498号文件核准,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0,000,000股,发行价格12.63元/股。截至2012年2月20日止,公司收到募集资金总额为3,157,5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200,694,75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956,805,25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事务所于2012年2月21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2]第310040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2012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已累计使用 67,255.88 万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97,800.00万元,产生利息收入713.60 万元,支付银行手续费等3.81万元,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账户余额为131,334.44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制订了《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公司在渤海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等21家银行机构(详细明细见后表)分别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募集资金存入专用账户管理。

    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渤海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等21家银行机构(详细明细见后表)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等。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协议各方均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截至2012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序号银行名称账号期末余额 (万元)
    1中国银行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118518125568271.80
    2中国工商银行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支行2308414129100128344100.05
    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绵阳支行50010155200000253130.17
    4绵阳市商业银行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11050140900000908256.51
    5中信银行天津河东支行72327101826000249151,714.69
    6渤海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200025374200072140,030.48
    7中国农业银行天津港保税区分行航空城分理处022508010400018751,862.89
    8中国工商银行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11020235290054587901,969.36
    9中国光大银行昆山支行37080188000229105937.07
    10中信银行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7323610182600435332919.19
    11中国建设银行江苏昆山支行32201986448051521592961.07
    12中国民生银行苏州相城支行26090142100005835,008.84
    13温州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90500012019001956814.23
    14中国工商银行广州第三支行36020289292006467852,908.36
    15中信银行广州开发区支行74444101826000531575,137.07
    16深圳发展银行广州越秀支行110088837509041,635.43
    17中国银行广州白云支行6340584263995,035.23
    18中国民生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03010141700499336,019.38
    19中国光大银行广州海珠支行778601880000441773,783.45
    20中国农业银行广州珠江支行44-0291010400049574,879.60
    21渤海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200020035800171047,759.57
     合计 131,334.44

    说明:上述期末余额合计未包含暂时补充流动资金97,800.00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件。

    2、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经营效益,2012年4月1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用募集资金42,680.05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如下表:

    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自筹资金实际投资金额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金额
    土建设备小计
    年产80万吨环保高性能汽车用塑料生产建设项目天津20万吨58,924.008,957.96702.179,660.132,943.64
    昆山30万吨97,337.5016,801.97459.4217,261.3915,916.39
    广州20万吨44,781.002,570.252,570.252,570.25
    绵阳10万吨21,548.001,516.19335.001,851.19355.05
    年产10万吨新型免喷涂高光ABS生产建设项目38,203.009,614.34907.0810,521.426,628.46
    年产10万吨环保高性能聚碳酸酯及其合金生产建设项目49,559.506,114.171,154.917,269.086,969.08
    年产8万吨高强度尼龙生产建设项目32,961.007,751.86258.028,009.884,725.00
    年产15万吨再生塑料高性能化技术改造项目39,992.003,119.693,119.692,572.18
    合计383,306.0050,756.509,506.5360,263.0342,680.05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于2012年4月6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子[2012]第310183号《关于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对上述已投入资金进行了核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利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2年4月9日,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展的前提下,公司决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0%(即人民币14.78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截止2012年6月30日,公司实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 97,800.00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12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未按规定使用以及相关信息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特此报告。

    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8月28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比表

    编制单位: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1)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1年产80万吨环保高性能汽车用塑料生产建设项目天津20万吨42,072.6942,072.6942,072.695,746.045,746.04 13.66%    
    昆山30万吨77,577.1877,577.1877,577.1818,653.0818,653.08 24.04%    
    广州20万吨36,197.0836,197.0836,197.0810,621.5010,621.50 29.34% 807.78  
    绵阳10万吨16,392.8216,392.8216,392.821,241.881,241.88 7.58%    
    2年产10万吨新型免喷涂高光ABS生产建设项目27,720.6327,720.6327,720.638,781.588,781.58 31.68%    
    3年产10万吨环保高性能聚碳酸酯及其合金生产建设项目39,817.1139,817.1139,817.118,776.148,776.14 22.04%    
    4年产8万吨高强度尼龙生产建设项目24,018.3324,018.3324,018.334,910.574,910.57 20.45%    
    5年产15万吨再生塑料高性能化技术改造项目31,884.6931,884.6931,884.698,525.108,525.10 26.74% 446.59  
    合计295,680.53295,680.53295,680.5367,255.8967,255.89 22.75% 1,254.37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未发生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未发生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前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以募集资金42,680.05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2012年4月9日,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展的前提下,公司决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0%(即人民币14.78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截止2012年6月30日,公司实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 97,800.00万元。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募集项目未完工,不存在募投资金结余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