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12-47
江苏爱康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江苏爱康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2 年8 月24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2012年8月28日上午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邹承慧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 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审议,全体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1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012年半年度报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二、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为青海蓓翔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青海蓓翔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蓓翔”)向中国银行青海省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公司在该额度范围内为青海蓓翔提供担保。
青海蓓翔其他股东熊元福先生按其持有青海蓓翔的20%的股权比例为爱康科技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
因青海蓓翔2011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超过70%,依据相关规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通知另行发出。
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明确同意的专项核查意见。
《关于为青海蓓翔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为青海蓓翔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专项核查意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三、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新疆爱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开具信用证提供担保的议案》。
新疆爱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因进口业务开具国际信用证,需要申请银行授信额度890万美元。公司同意为该笔授信额度提供890万美元的质押担保。
《关于为新疆爱康开具信用证提供担保的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对新疆爱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申请信用证提供担保的专项核查意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3、关于2012年半年度报告相关问题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4、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为青海蓓翔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专项核查意见。
5、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为新疆爱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开具信用证提供担保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12-48
江苏爱康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青海蓓翔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2012 年8 月28日,江苏爱康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爱康科技”)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为青海蓓翔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青海蓓翔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青海省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公司在该额度范围内为青海蓓翔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蓓翔”)提供担保。因青海蓓翔2011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超过70%,根据《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依据相关规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青海蓓翔其他股东熊元福先生按其持有青海蓓翔的20%的股权比例为爱康科技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青海蓓翔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号:630100100130560
成立时间:2009年7月20日
法定代表人:易美怀
住所:西宁市城中区砖厂路4号432室
经营范围:太阳能开发、利用、建设及产品代理销售(以下项目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
股权转让及增资结束后,青海蓓翔的股权结构为:
股东 | 股权比例 | 出资额 (人民币) |
苏州爱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80% | 16000万元 |
熊元福 | 20% | 4000万元 |
合计 | 100% | 20000万元 |
苏州爱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青海蓓翔为本公司控股孙公司。
青海蓓翔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截止2011年12月31日青海蓓翔总资产 383,116,434.22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67,243,953.11元、负债总计315,872,481.11元;2011年1-12月青海蓓翔营业收入0.00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57,376.70元。
截止2012年7月31日青海蓓翔总资产600,905,080.05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 193,718,430.52 元、负债总计 407,186,649.53 元;2012年1-7月青海蓓翔营业收入4,198,489.23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3,474,477.41 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青海蓓翔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青海省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公司在该额度范围内为青海蓓翔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蓓翔”)提供担保。有关协议尚未签署。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出具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6370万元(不包括本次的担保),公司对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为人民币45170万元,其中为全资子公司南通爱康担保23800万元,为全资子公司苏州爱康光伏新材料有限公司担保6570万元,为全资子公司苏州爱康光伏安装系统有限公司担保4000万元,为控股孙公司青海蓓翔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担保15000万元。为无关联第三方苏州盛康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7000万元。担保总额累计占公司201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约为40.6%。公司无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五、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审核情况
2012年8月24日,本公司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分别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为青海蓓翔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认为青海蓓翔为本公司控股孙公司,公司对其具有绝对的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青海蓓翔所经营的太阳能电站项目为公司未来的战略发展方向,公司对其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公司董事会成员共9人,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青海蓓翔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该笔担保会有效的促进青海蓓翔的项目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符合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为青海蓓翔的银行授信申请提供担保。
六、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为青海蓓翔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12-49
江苏爱康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
新疆爱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开具信用证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2 年8 月28日,江苏爱康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爱康科技”)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为新疆爱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开具信用证提供担保的议案》,新疆爱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爱康”)因进口业务开具国际信用证,需要申请银行授信额度890万美元。公司同意为该笔授信额度提供890万美元的质押担保。根据《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本次担保涉及金额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新疆爱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号:652722050002823
成立时间:2012年3月27日
法定代表人:黄国云
住所:精河县城镇友谊南路19号
经营范围:太阳能光伏、光热开发、利用、建设及产品的代理销售,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通过边境小额贸易方式向毗邻国家开展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允许经营边贸项下废钢、废铜、废铝、废塑料等国家核定公司经营的物种废旧物资的进口。
注册资本:人民币5200万元
新疆爱康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因公司战略规划的需要,对太阳能电站进行集中统一管理,2012年7月股权全部转让给苏州爱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苏州爱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目前新疆爱康为本公司全资孙公司。
新疆爱康最近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截止2012年7月31日新疆爱康总资产51,961,597.03 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51,879,867.03元、负债总计81,730.00元;2012年1-7月新疆爱康营业收入0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20,132.97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新疆爱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爱康”)进口业务开具国际信用证,需要申请银行授信额度890万美元。公司同意为该笔授信额度提供890万美元的质押担保。信用证期限为6月个月。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出具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6370万元(不包括本次的担保),公司对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为人民币45170万元,其中为全资子公司南通爱康担保23800万元,为全资子公司苏州爱康光伏新材料有限公司担保6570万元,为全资子公司苏州爱康光伏安装系统有限公司担保4000万元,为控股孙公司青海蓓翔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担保15000万元。为无关联第三方苏州盛康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7000万元。担保总额累计占公司201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约为40.6%。公司无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五、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审核情况
2012年8月24日,本公司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分别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为新疆爱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开具信用证提供担保的议案》。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认为新疆爱康为本公司全资孙公司,公司对其具有绝对的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新疆爱康所经营的太阳能电站项目为公司未来的战略发展方向,公司对其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公司董事会成员共9人,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新疆爱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开具信用证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该笔担保会有效的促进新疆爱康太阳能电站的项目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符合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为新疆爱康向银行申请的信用证提供担保。
六、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对新疆爱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申请信用证提供担保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