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83 证券简称:博闻科技 编号:临2012-18
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大会通知于2012年8月11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大会于2012年8月28日上午9:30在金龙饭店会议厅(昆明市北京路575号)以现场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委托代理人共4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81,235,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4089%,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大会,公司高管、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大会,大会由公司副董事长施阳先生主持。
二、提案审议情况
经参会股东及委托代理人以现场记名投票逐项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通过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章程》(2012年8月修订)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意票81,235,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二)通过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2-2014年)(内容详见2012年8月1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意票81,235,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三)通过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12年8月修订)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意票81,235,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经云南天途律师事务所陆燕燕律师见证,并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为: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大会的提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大会通过的各项议案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