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12-063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2年8月14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2年8月28日在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260号南岸明珠3栋27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7人,授权出席董事2人。授权出席情况为:董事乔家坤先生因公务未出席本次会议,书面授权董事朱菊珍女士出席本次会议并代其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端小平先生因公务未出席本次会议,书面授权独立董事周琪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并代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邱建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1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议通过《201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2012年8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告编号:2012-065)。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已于2012年3月23日获得中国证监会主板发行审核委员会的无条件审核通过,目前正在等待中国证监会核发有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文件。鉴于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的决议有效期将于2012年8月30日到期,为保证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将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的决议有效期延长12个月,即前述议案的有效期延长至2013年8月30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重点提示: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期限的议案》
根据前述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将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事项期限延长12个月,即前述议案的有效期延长至2013年8月30日。除上述议案及本议案有关延长决议有效期及授权事项期限外,其他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之相关决议内容不变(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重点提示: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公司201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内容详见2012年8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1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2-066)。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二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12-064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2年8月14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2年8月28日在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260号南岸明珠3栋27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1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议通过《201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2012年8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告编号:2012-06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零一二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12-066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第七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12年9月14日召开公司201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2年9月14日(星期五)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2年9月13日--2012年9月1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9月14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9月13日15:00--2012年9月14日15:00。
公司将于2012年9月10日就本次股东大会发布提示性公告。
(三)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四)出席会议人员:
1、截至2012年9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股权登记日:2012年9月10日
2、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授权委托书附后)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3、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4、董事会聘请的律师及其与大会有关的工作人员。
(五)现场会议地点: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260号恒逸·南岸明珠3栋27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的审议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完备。
(二)议案名称:
议案1 《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议案2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期限的议案》
(三)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12年8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股东应亲赴登记地点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2年9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三)登记地点: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股东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加盖个人股东指印和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帐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持出席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2年9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0703;投票简称:恒逸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股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的序号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申报价格 |
100 | 总议案(表示对以下所有议案统一表决) | 100.00 |
1 | 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 1.00 |
2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期限的议案 | 2.00 |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6)投票举例
a、对全部议案一次性表决
如某股东对全部议案一次性表决,拟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360703 | 买入 | 100.00 元 | 1股 |
如某股东对全部议案拟投反对票,只需将上表所申报股数改为2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如某股东对全部议案拟投弃权票,只需将申报股数改为3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b、对某一议案分别表决
如某股东对某一议案拟投同意票,以议案1《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为例,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360703 | 买入 | 1.00 元 | 1股 |
如某股东对某一议案拟投反对票,以议案1为例,只需要将上表所申报股数改为2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如某股东对某一议案拟投弃权票,以议案1为例,只需要将申报股数改为3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4、计票规则
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时,如果股东先对议案一至议案二中的一项或多项投票表决,然后对总议案投票表决,以股东对议案一至议案二中已投票表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未投票表决的议案,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然后对议案一至议案二中的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
激活服务密码。
买入证券 | 买入价格 | 买入股数 |
369999 | 1.00 元 | 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
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次日方可使用。
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买入证券 | 买入价格 | 买入股数 |
369999 | 2.00 元 | 大于1的整数 |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9月13日下午15:00--2012年9月14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投票注意事项:
(一)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二)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四)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费用: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的人员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赵东华
联系电话:0571-83871991
联系传真:0571-83871992
电子邮箱:zdh@hengyi.com
邮政编码:311215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2、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特此公告。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二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授权委托书一份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个人出席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单位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代理人)姓名:
受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2012年 月 日——2012年 月 日
委托日期:2012年 月 日
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 | |||
2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期限的议案 |
说明:
1、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2、在“同意”、“反对”、“弃权”三栏中,选择您同意的一栏打“√”,同一议案若出现两个“√”,视为无效投票;对某一议案不进行选择视为弃权。
备注:授权委托书复印、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