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699 股票简称:潞安环能 编号:2012-013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于二○一二年八月二十八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十七人,实到董事十七人,其中传真表决董事六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晋平先生主持,公司三名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事项:
一、 关于审议二○一二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议案详细内容见www.sse.com.cn
经审议,1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二、关于山西潞安集团蒲县开拓煤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议案
山西潞安集团蒲县开拓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拓煤业”)是公司与山西拓发商贸有限公司(原山西蒲县开拓煤矿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20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72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0%;山西拓发商贸有限公司出资4800万元,占注册资本40%。
山西拓发商贸有限公司拟将其持有的开拓煤业40%股权转让给自然人乔志明、史元宝、乔晓东,公司拟放弃优先受让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开拓煤业股权结构变更为:公司持有60%的股权;乔志明持有10%的股权;史元宝持有10%的股权;乔晓东持有20%的股权。
为保证开拓煤业良好的生产经营秩序,减少因股权转让带来的影响,全体新老股东一致同意,此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开拓煤业董事会及监事会结构不作调整。
经审议,1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三、关于山西潞安集团蒲县宇鑫煤业有限公司出资人变更的议案
依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司与山西蒲县宇星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星煤业)、山西蒲县鹏飞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飞煤业),共同出资设立山西潞安集团蒲县宇鑫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鑫煤业”),注册资本70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5600万元,占股权比例70%;鹏飞煤业出资800万元,占股权比例10%;宇星煤业出资1600万元,占股权比例20%。
按照晋政办发【2010】60号文件要求,在宇鑫煤业办理工商登记前,被整合企业(鹏飞煤业和宇星煤业)需先办理清算注销或变更经营范围。自然人刘林锁作为鹏飞煤业和宇星煤业两被整合企业的唯一股东拟将两公司清算注销,原先两公司对宇鑫煤业的出资承诺及相关协议由刘林锁承接。
此次出资人变更后,宇鑫煤业的出资情况为:公司出资5600万元,持股70%;刘林锁出资2400万元,持股30%。
经审议,1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四、关于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议案
由于业务发展需要,公司需向中国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治分行申请签发银行承兑汇票余额不超过壹拾亿元。
公司向银行申请办理签发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以公司的银行承兑汇票、定期存单或保证金作为质押担保,或信用签发银行承兑汇票。
经审议,1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五、关于申请办理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与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需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潞安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授信金额为8亿元;需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授信金额为20亿元;需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授信金额为20亿元;需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垣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授信金额为10 亿元;需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授信金额为5亿元;需向深圳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授信金额为10亿元;需向中国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治分行追加综合授信额度10亿元,总授信额度为20亿元。
以上申请综合授信业务金额共计83亿元,期限为3年,用于办理所有流动资金营运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融资业务。
经审议,1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