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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2-08-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418 股票简称:江淮汽车 编号:临2012-32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议案被否决的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会议时间:2012年8月28日上午9:00

      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东流路176号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大楼301会议室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安进先生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公司总股本1288736635股。参加表决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7人,代表股份 5033258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06%。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三、提案的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股数503325829股,占参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9.06%;

      反对股数0股,占参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弃权股数0股,占参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通力律师事务所黄艳律师、王文辉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江淮汽车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会议人员资格、本次会议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0418 证券简称:江淮汽车 编号:临2012-33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司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江淮汽车”)五届六次董事会会议于2012年8月28日在公司管理大楼301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董事会的董事应到9人,实到6人,董事俞能宏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参会,授权董事严刚先生代为表决;董事赵厚柱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参会,授权董事戴茂方先生代为表决;独立董事赵惠芳女士因工作原因无法参会,授权独立董事汤书昆先生代为表决。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安进董事长主持。

      与会董事听取了相关议案,经充分讨论后,依法表决,并形成决议如下:

      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利用自有资金收购合肥江淮汽车融资担保有限公司15%股权的议案》。

      关联董事安进在该项议案表决时进行了回避。其他非关联董事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详情请参见《江淮汽车关于利用自有资金收购江淮担保1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此公告。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0418 证券简称:江淮汽车 编号:临2012-34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利用自有资金收购江淮担保15%股权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或“江淮汽车”)于2012年8月28日召开五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利用自有资金收购合肥江淮汽车融资担保有限公司15%股权的议案》。

      ●关联人回避事宜:公司五届六次董事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安进先生依法回避表决。

      ●本公司关联董事承诺该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独立董事意见:该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况

      合肥江淮汽车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淮担保”)系由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淮汽车”)、安徽江淮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汽集团”)和云南圆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圆通”)共同出资设立,股本结构为:江淮汽车占70%,江汽集团占15%,云南圆通占15%。

      江淮汽车拟收购云南圆通持有的江淮担保15%股权,江汽集团放弃对该股权的优先受让权。本次收购完成后,股本结构变为:江淮汽车占85%,江汽集团占15%。

      由于江汽集团系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安徽江淮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79,659万元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东流路176号

      成立日期:1997年8月26日

      法定代表人:安进

      经营范围:资本运营;货车、客车、农用车及其配件制造、销售;汽车改装、技术开发、产品研制;日用百货、纺织品、服装、五金、交电、化工、建材、粮油制品销售;经营经国家批准的进出口业务;为企业改制、重组、投资、招商、管理提供信息咨询服务;营销策划;形象设计;市场调查;土地、房屋、设备、汽车租赁。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合肥江淮汽车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2、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公司地址:合肥市经济开发区翠微路6号

      4、公司注册资本:注册资本1亿元

      经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截至2011年12月31日,江淮担保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值为10,393.24万元。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经协商,由江淮汽车以现金方式收购云南圆通所持有的江淮担保15%股权,具体情况如下:

      1、江淮担保原注册资本为1亿元,其中江淮汽车出资7000万元,占70%;江汽集团出资1500万元,占15%;云南圆通出资1500万元,占15%。

      2、截至2011年12月31日,江淮担保所有者权益账面值为96,603,306.97元,评估值为10,393.24万元(经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

      3、江淮汽车以现金方式收购江淮担保15%股权,本次股权转让以评估值作为定价依据(评估价为1,558.99万元),收购完成后江淮担保注册资本仍为1亿元,股本结构为:江淮汽车85%,江汽集团15%。

      五、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本次收购后,江淮汽车保持对江淮担保的控股经营,一方面有利于提升江淮担保的运营质量和风险防控能力;另一方面,利用江淮担保的服务平台,为整个产业链提供低成本的融资服务,能有效提升经销商营销能力,促进公司产品的市场发展。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该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