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焦点
  • 3:焦点
  • 4:要闻
  • 5:要闻
  • 6:海外
  • 7:金融货币
  • 8:证券·期货
  • 9:证券·期货
  • 10:财富管理
  • 11:观点·专栏
  • 12:调查
  • A1:公 司
  • A2:公司·热点
  • A3:公司·纵深
  • A4:公司·动向
  • A5:公司·地产
  • A6:专版
  • A7:研究·市场
  • A8:上证研究院·宏观新视野
  • A9:股市行情
  • A10:市场数据
  • A11:信息披露
  • A12:信息披露
  • A13:信息披露
  • A14:信息披露
  • A15:信息披露
  • A16:信息披露
  • A17:信息披露
  • A18:信息披露
  • A19:信息披露
  • A20:信息披露
  • A21:信息披露
  • A22:信息披露
  • A23:信息披露
  • A24:信息披露
  • A25:信息披露
  • A26:信息披露
  • A27:信息披露
  • A28:信息披露
  • A29:信息披露
  • A30:信息披露
  • A31:信息披露
  • A32:信息披露
  • A33:信息披露
  • A34:信息披露
  • A35:信息披露
  • A36:信息披露
  • A37:信息披露
  • A38:信息披露
  • A39:信息披露
  • A40:信息披露
  • A41:信息披露
  • A42:信息披露
  • A43:信息披露
  • A44:信息披露
  • A45:信息披露
  • A46:信息披露
  • A47:信息披露
  • A48:信息披露
  • A49:信息披露
  • A50:信息披露
  • A51:信息披露
  • A52:信息披露
  • A53:信息披露
  • A54:信息披露
  • A55:信息披露
  • A56:信息披露
  • A57:信息披露
  • A58:信息披露
  • A59:信息披露
  • A60:信息披露
  • A61:信息披露
  • A62:信息披露
  • A63:信息披露
  • A64:信息披露
  • A65:信息披露
  • A66:信息披露
  • A67:信息披露
  • A68:信息披露
  • A69:信息披露
  • A70:信息披露
  • A71:信息披露
  • A72:信息披露
  • A73:信息披露
  • A74:信息披露
  • A75:信息披露
  • A76:信息披露
  • A77:信息披露
  • A78:信息披露
  • A79:信息披露
  • A80:信息披露
  • A81:信息披露
  • A82:信息披露
  • A83:信息披露
  • A84:信息披露
  • A85:信息披露
  • A86:信息披露
  • A87:信息披露
  • A88:信息披露
  • A89:信息披露
  • A90:信息披露
  • A91:信息披露
  • A92:信息披露
  • A93:信息披露
  • A94:信息披露
  • A95:信息披露
  • A96:信息披露
  • A97:信息披露
  • A98:信息披露
  • A99:信息披露
  • A100:信息披露
  • A101:信息披露
  • A102:信息披露
  • A103:信息披露
  • A104:信息披露
  • A105:信息披露
  • A106:信息披露
  • A107:信息披露
  • A108:信息披露
  • A109:信息披露
  • A110:信息披露
  • A111:信息披露
  • A112:信息披露
  • A113:信息披露
  • A114:信息披露
  • A115:信息披露
  • A116:信息披露
  • A117:信息披露
  • A118:信息披露
  • A119:信息披露
  • A120:信息披露
  • A121:信息披露
  • A122:信息披露
  • A123:信息披露
  • A124:信息披露
  • A125:信息披露
  • A126:信息披露
  • A127:信息披露
  • A128:信息披露
  • A129:信息披露
  • A130:信息披露
  • A131:信息披露
  • A132:信息披露
  • A133:信息披露
  • A134:信息披露
  • A135:信息披露
  • A136:信息披露
  • A137:信息披露
  • A138:信息披露
  • A139:信息披露
  • A140:信息披露
  • A141:信息披露
  • A142:信息披露
  • A143:信息披露
  • A144:信息披露
  • A145:信息披露
  • A146:信息披露
  • A147:信息披露
  • A148:信息披露
  • A149:信息披露
  • A150:信息披露
  • A151:信息披露
  • A152:信息披露
  • A153:信息披露
  • A154:信息披露
  • A155:信息披露
  • A156:信息披露
  • A157:信息披露
  • A158:信息披露
  • A159:信息披露
  • A160:信息披露
  • A161:信息披露
  • A162:信息披露
  • A163:信息披露
  • A164:信息披露
  • A165:信息披露
  • A166:信息披露
  • A167:信息披露
  • A168:信息披露
  • A169:信息披露
  • A170:信息披露
  • A171:信息披露
  • A172:信息披露
  • A173:信息披露
  • A174:信息披露
  • A175:信息披露
  • A176:信息披露
  • A177:信息披露
  • A178:信息披露
  • A179:信息披露
  • A180:信息披露
  • A181:信息披露
  • A182:信息披露
  • A183:信息披露
  • A184:信息披露
  • A185:信息披露
  • A186:信息披露
  • A187:信息披露
  • A188:信息披露
  • A189:信息披露
  • A190:信息披露
  • A191:信息披露
  • A192:信息披露
  • A193:信息披露
  • A194:信息披露
  • A195:信息披露
  • A196:信息披露
  • A197:信息披露
  • A198:信息披露
  • A199:信息披露
  • A200:信息披露
  • A201:信息披露
  • A202:信息披露
  • A203:信息披露
  • A204:信息披露
  • A205:信息披露
  • A206:信息披露
  • A207:信息披露
  • A208:信息披露
  • A209:信息披露
  • A210:信息披露
  • A211:信息披露
  • A212:信息披露
  • A213:信息披露
  • A214:信息披露
  • A215:信息披露
  • A216:信息披露
  • A217:信息披露
  • A218:信息披露
  • A219:信息披露
  • A220:信息披露
  • A221:信息披露
  • A222:信息披露
  • A223:信息披露
  • A224:信息披露
  • A225:信息披露
  • A226:信息披露
  • A227:信息披露
  • A228:信息披露
  • A229:信息披露
  • A230:信息披露
  • A231:信息披露
  • A232:信息披露
  • A233:信息披露
  • A234:信息披露
  • A235:信息披露
  • A236:信息披露
  • A237:信息披露
  • A238:信息披露
  • A239:信息披露
  • A240:信息披露
  • A241:信息披露
  • A242:信息披露
  • A243:信息披露
  • A244:信息披露
  • A245:信息披露
  • A246:信息披露
  • A247:信息披露
  • A248:信息披露
  • A249:信息披露
  • A250:信息披露
  • A251:信息披露
  • A252:信息披露
  • A253:信息披露
  • A254:信息披露
  • A255:信息披露
  • A256:信息披露
  • A257:信息披露
  • A258:信息披露
  • A259:信息披露
  • A260:信息披露
  • A261:信息披露
  • A262:信息披露
  • A263:信息披露
  • A264:信息披露
  • A265:信息披露
  • A266:信息披露
  • A267:信息披露
  • A268:信息披露
  • A269:信息披露
  • A270:信息披露
  • A271:信息披露
  • A272:信息披露
  • A273:信息披露
  • A274:信息披露
  • A275:信息披露
  • A276:信息披露
  • A277:信息披露
  • A278:信息披露
  • A279:信息披露
  • A280:信息披露
  • B1:信息披露
  • B2:信息披露
  • B3:信息披露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浦银安盛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201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2012年8月29日   按日期查找
    A16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A165版:信息披露
    浦银安盛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201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浦银安盛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201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2-08-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浦银安盛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重要提示

    1.1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2年8月23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2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2基金简介

    2.1基金基本情况

    2.2基金产品说明

    2.3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2.4信息披露方式

    2.5其他相关资料

    3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申购、赎回基金等各项交易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

    3、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4、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2基金净值表现

    3.2.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浦银安盛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0年12月10日至2012年6月30日)

    4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银安盛”)成立于2007年8月,由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AXA Investment Managers S.A. 及上海盛融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创建,公司总部设在上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亿元,股东持股比例分别为51%、39%和10%。公司主要从事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截至2012年6月30日止,浦银安盛旗下共管理8只基金,即浦银安盛价值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精致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红利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分级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浦银安盛中证锐联基本面4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的简介

    注:1、陈士俊作为本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为本基金成立之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证监会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公司的规章制度,本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报告期内未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已制定了《公平交易管理规定》,建立健全有效的公平交易执行体系,保证公平对待旗下的每一个基金组合。

    在具体执行中,在投资决策流程上,构建统一的研究平台,为所有投资组合公平的提供研究支持。同时,在投资决策过程中,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投资管理制度和投资授权制度,保证公募基金及专户业务的独立投资决策机制;在交易执行环节上,详细规定了面对多个投资组合的投资指令的交易执行的流程和规定,以保证投资执行交易过程的公平性;从事后监控角度上,一方面是定期对股票交易情况进行分析,对不同时间窗口(同日,3日,5日)发生的不同组合对同一股票的同向交易及反向交易进行价差分析,并进行统计显著性的检验,以确定交易价差对相关基金的业绩差异的贡献度;同时对旗下投资组合及其各投资类别的收益率差异的分析;另一方面是公司对公平交易制度的遵守和相关业务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的报告。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违反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颁布的相关规范性文件中认定的异常交易行为。报告期内未发生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形。

    4.4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2年上半年,中国经济增长步伐明显放缓,GDP上半年同比增速回落到7.8%。企业盈利状况普遍欠佳,部分公司经营压力甚至超过2008年金融危机时候。政府及时对经济政策进行了预调微调,推出了一系列“稳增长”举措,但在短期内仍无法扭转当前经济的不利局面。非金融类上市公司业绩普遍下降,沉重打击了投资者的信心。A股市场经历了年初估值恢复的反弹行情后,延续着去年以来的下跌态势,回吐了此前绝大部分的涨幅。从量化因子看,市场反转因子、质量因子以及盈利动量因子表现较为突出。

    上半年,本基金严格执行量化增强的投资策略,同时对组合风险暴露实施了有效控制,实现基金净值增长持续稳健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取得了较好的投资收益。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2年6月30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0.796元。本报告期内基金净值增长率为6.28%,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5.26%。

    4.5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下半年,中国经济仍将处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的转型关键时期,既有挑战也有机遇。我们要充分认识到中国经济自我调整的能力和潜力,出现经济硬着陆的可能性很小,不应对中国经济增长前景过度悲观。A股市场经过较长时间和较大幅度的调整,估值水平处于历史底部,市场风险得到有效释放,股票的风险溢价率接近历史高位。随着“稳增长”政策措施逐步落实和经济调整逐渐完成,一个健康向上的中国股票市场是值得期待的。本基金将继续运用量化增强的投资策略,优选指数成份股,优化组合配置结构,努力提高基金业绩水平。

    4.6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为确保基金估值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公平、合理,有效维护投资人的利益,设立了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估值委员会(以下简称“估值委员会”),制定了估值政策和估值程序。估值委员会成员由公司分管高管、金融工程部负责人、研究部负责人、监察稽核部负责人、基金会计部负责人组成。估值委员会成员五分之三以上具有5年以上专业工作经历,具备良好的专业经验、胜任能力和独立性。估值委员会的职责主要包括:保证基金估值的公平、合理;制订健全、有效的估值政策和程序;确保对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时估值政策和程序的一贯性;定期对估值政策和程序进行评价等。

    参与估值流程的各方还包括本基金托管银行和会计师事务所。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对基金估值及净值计算履行复核责任,当存有异议时,托管银行有责任要求基金管理公司作出合理解释,通过积极商讨达成一致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对估值委员会采用的相关估值模型、假设及参数的适当性发表审核意见并出具报告。上述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基金经理未参与或决定基金的估值。

    本基金管理人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中债收益率曲线和中债估值最终用户服务协议》。

    4.7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基金合同》第十六部分第三条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12 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每次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本基金自2012 年1月1 日至2012 年6 月30 日期间未进行收益分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5托管人报告

    5.1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

    5.3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浦银安盛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2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报告截止日2012年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0.796元,基金份额总额235,286,787.87份。

    6.2利润表

    会计主体:浦银安盛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6.3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浦银安盛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报告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公司负责人:郁蓓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郁蓓华,会计机构负责人:赵迎华

    6.4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浦银安盛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961号文批准,由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浦银安盛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814,650,876.35元,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0)第393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浦银安盛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0年12月10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815,083,164.39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432,288.04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浦银安盛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资产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权证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其中,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90%,投资于沪深300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比例不低于股票资产的80%。现金、债券资产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5%-10%,其中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权证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95%+1%(指年收益率,评价时按期间累计天数折算)。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于 2012 年8月29日批准报出。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公告[2010]5号《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 模板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业协会于2007年5月15日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浦银安盛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如财务报表附注所列示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编制。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期间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2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6.4.4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6.4.5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

    6.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78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2号《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7号《关于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2)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派发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由上市公司在向基金派发股息、红利时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现行税法规定即20%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4)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6.4.7 关联方关系

    6.4.7.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6.4.7.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并以一般交易价格为定价基础。

    6.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6.4.8.1.1股票交易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与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股票交易。

    6.4.8.1.2权证交易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与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6.4.8.1.3债券交易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与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交易。

    6.4.8.1.4债券回购交易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与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回购交易。

    6.4.8.1.5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与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6.4.8.2关联方报酬

    6.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管理人报酬 =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 1% ÷ 当年天数

    6.4.8.2.2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托管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人报酬 =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 0.15% ÷ 当年天数

    6.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与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6.4.8.4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与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持有本基金。

    6.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在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可比期末均未持有本基金。

    6.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6.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与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有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的证券的情况。

    6.4.8.7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与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6.4.9 期末(2012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末无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2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基金截至2012 年6 月30日止持有以上因筹划重大事项可能产生重大影响而被暂时停牌的股票,该类股票将在所公布事项的重大影响消除后,经交易所批准复牌。

    6.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末未持有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10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7投资组合报告

    7.1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2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7.2.1 指数投资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2.2 积极投资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股票。

    7.3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7.3.1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本公司网站(www.py-axa.com)的半年度报告正文。

    7.3.2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股票。

    7.4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7.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期累计买入金额”按买入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期累计卖出金额”按卖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注:“买入股票的成本”和“卖出股票的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5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7.6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7.7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8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7.9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9.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7.9.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的范围。

    7.9.3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7.9.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7.9.5.1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未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7.9.5.2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股票。

    8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8.2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注:1、本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在10万份-50万份(含)之间;

    2、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在10万份-50万份(含)之间。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注:申购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赎回含转换出份额。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本基金管理人于2012年3月16日召开股东会,审议部分董事及监事更换事项。选举廖正旭先生、林道峰先生为公司内部董事,选举 James Young先生为公司监事。陈士俊先生为公司新一任职工监事。公司原董事James Young先生、刘以研先生,原监事廖正旭先生、戴刚先生(职工监事),均因职务发生变动,不再担任原职;

    2、本基金管理人于2012年4月28日发布公告,副总经理兼首席运营官陈篪先生及副总经理兼首席投资官周文秱先生自2012年4月27日起离任;于2012年5月8日发布公告,李宏宇先生自2012年5月2日起,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首席市场营销官。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报告期内未发生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10.5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为本基金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仍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未有改聘情况发生。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监管部门的稽查或处罚。

    10.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证券经营机构交易单元选择的标准和程序:

    (1)选择证券经营机构交易单元的标准

    财务状况良好、经营管理规范、内部管理制度健全、风险管理严格;

    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满足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

    具备较强的综合研究能力,能及时、全面地为基金提供研究服务支持;

    佣金费率合理;

    本基金管理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2)选择证券经营机构交易单元的程序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上述标准考察后确定选用交易单元的证券经营机构;

    基金管理人和被选中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交易单元租用协议。

    2、报告期内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变更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新增东方证券交易单元。

    10.7.2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11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2012年7月28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关于总经理变更的公告,自2012年7月23日起,由郁蓓华女士就任本基金管理人总经理一职。

    2、2012年1月16日,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董事长任职的公告,自2012年1月16日起,王洪章先生就任本行董事长、执行董事。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九日

    基金简称浦银安盛沪深300指数增强
    基金主代码519116
    交易代码519116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0年12月10日
    基金管理人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235,286,787.87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

    投资目标本基金为股票指数增强型基金,在力求对沪深300指数进行有效跟踪的基础上,主要通过数量化模型进行积极的指数组合管理与风险控制,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本基金对业绩比较基准的跟踪目标是:力争使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5%,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7.75%。

    投资策略本基金以沪深300指数为目标指数,采用“指数化投资为主、增强型策略为辅”的投资策略。在有效复制目标指数的基础上,通过公司自有量化增强模型,优化股票组合配置结构,一方面严格控制投资组合的跟踪误差,避免大幅偏离目标指数,另一方面在跟踪目标指数的同时,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95%+1%

    (1%指年收益率,评价时按期间累计天数折算)。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股票指数增强型基金,属于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其预期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项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名称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姓名顾佳尹东
    联系电话021-23212812010-67595003
    电子邮箱guj@py-axa.comyindong.zh@ccb.com
    客户服务电话021-33079999 或 400-8828-999010-67595096
    传真021-23212985010-66275853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www.py-axa.com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报告期(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16,426,522.65
    本期利润11,649,920.28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0.0487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6.28%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报告期末(2012年6月30日)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0.2035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187,400,015.05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0.796

    阶段份额净值增长率①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①-③②-④
    过去一个月-5.91%1.05%-6.08%1.04%0.17%0.01%
    过去三个月1.02%1.06%0.53%1.07%0.49%-0.01%
    过去六个月6.28%1.32%5.26%1.26%1.02%0.06%
    过去一年-18.61%1.31%-17.36%1.28%-1.25%0.03%
    过去三年------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20.40%1.21%-18.86%1.25%-1.54%-0.04%

    姓名职务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证券从业年限说明
    任职日期离任日期
    陈士俊本基金基金经理、浦银安盛中证锐联基本面400指数基金基金经理、公司金融工程部总监兼公司职工监事2010-12-10-11陈士俊,清华大学博士学历。2001年至2003年间曾在国泰君安证券有限公司研究所担任金融工程研究员2年;2003年至2007年10月在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4年,先后担任金融工程部研究员、研究部主管。2007年10月至今,任本公司金融工程部总监,并于2010年12月起兼任本基金基金经理。2012年3月兼任本公司职工监事。2012年5月起,兼任浦银安盛中证锐联基本面400指数基金基金经理。

    资 产本期末

    2012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1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12,574,528.0113,543,062.73
    结算备付金438,697.87465,756.65
    存出保证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174,656,595.72168,761,202.79
    其中:股票投资174,656,595.72168,761,202.79
    基金投资--
    债券投资--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衍生金融资产--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应收证券清算款--
    应收利息2,406.302,928.44
    应收股利254,037.23-
    应收申购款26,086.852,973.84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资产--
    资产总计187,952,351.98182,775,924.4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本期末

    2012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1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证券清算款--
    应付赎回款16,317.0830,181.93
    应付管理人报酬158,849.32160,671.58
    应付托管费23,827.3924,100.72
    应付销售服务费--
    应付交易费用156,518.14197,371.83
    应交税费--
    应付利息--
    应付利润--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负债196,825.00500,058.95
    负债合计552,336.93912,385.01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235,286,787.87242,823,779.28
    未分配利润-47,886,772.82-60,960,239.84
    所有者权益合计187,400,015.05181,863,539.4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187,952,351.98182,775,924.45

    项 目本期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

    一、收入13,625,830.8416,734,795.43
    1.利息收入49,362.10392,127.91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49,362.10222,714.32
    债券利息收入-152.90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169,260.69
    其他利息收入--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14,553,234.9017,007,589.39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16,697,885.9014,348,769.10
    基金投资收益--
    债券投资收益-76,844.7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衍生工具收益--
    股利收益2,144,651.002,581,975.59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8,076,442.93-1,330,383.91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53,260.71665,462.04
    减:二、费用1,975,910.564,094,601.72
    1.管理人报酬974,173.861,976,859.12
    2.托管费146,126.01296,528.91
    3.销售服务费--
    4.交易费用599,127.361,487,689.61
    5.利息支出--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6.其他费用256,483.33333,524.08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11,649,920.2812,640,193.71
    减:所得税费用--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1,649,920.2812,640,193.71

    项目本期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242,823,779.28-60,960,239.84181,863,539.44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11,649,920.2811,649,920.28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7,536,991.411,423,546.74-6,113,444.67
    其中:1.基金申购款7,218,368.97-1,224,215.115,994,153.86
    2.基金赎回款-14,755,360.382,647,761.85-12,107,598.53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235,286,787.87-47,886,772.82187,400,015.05
    项目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721,338,207.57-3,075,937.74718,262,269.83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12,640,193.7112,640,193.71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470,257,668.23-15,062,665.93-485,320,334.16
    其中:1.基金申购款42,148,260.60716,233.6742,864,494.27
    2.基金赎回款-512,405,928.83-15,778,899.60-528,184,828.43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251,080,539.34-5,498,409.96245,582,129.38

    关联方名称与本基金的关系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项目本期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974,173.861,976,859.12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349,723.34689,171.37

    项目本期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146,126.01296,528.91

    关联方名称本期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

    期末余额当期利息收入期末余额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建设银行12,574,528.0146,683.9914,789,008.75185,734.81

    股票

    代码

    股票

    名称

    停牌日期停牌

    原因

    估值

    单价

    复牌

    日期

    开盘

    单价

    数量(股)期末

    成本总额

    期末

    估值总额

    备注
    000059辽通化工2012-06-26筹划重大事项7.912012-07-038.1559,411500,129.63469,941.01-

    序号项目金额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权益投资174,656,595.7292.93
     其中:股票174,656,595.7292.93
    2固定收益投资--
     其中:债券--
     资产支持证券--
    3金融衍生品投资--
    4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5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13,013,225.886.92
    6其他各项资产282,530.380.15
    7合计187,952,351.98100.00

    代码行业类别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农、林、牧、渔业1,427,558.730.76
    B采掘业20,105,196.8910.73
    C制造业63,487,940.7933.88
    C0食品、饮料13,720,789.587.32
    C1纺织、服装、皮毛978,267.580.52
    C2木材、家具--
    C3造纸、印刷--
    C4石油、化学、塑胶、塑料5,051,117.242.70
    C5电子2,111,190.681.13
    C6金属、非金属15,345,228.498.19
    C7机械、设备、仪表16,911,603.859.02
    C8医药、生物制品9,369,743.375.00
    C99其他制造业--
    D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4,691,060.732.50
    E建筑业4,702,229.532.51
    F交通运输、仓储业3,872,698.082.07
    G信息技术业5,884,482.123.14
    H批发和零售贸易7,528,860.594.02
    I金融、保险业47,637,966.8225.42
    J房地产业9,055,757.214.83
    K社会服务业1,142,740.680.61
    L传播与文化产业448,795.530.24
    M综合类4,671,308.022.49
     合计174,656,595.7293.20

    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数量(股)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600036招商银行598,8106,539,005.203.49
    2600016民生银行1,040,0686,230,007.323.32
    3601318中国平安116,2545,317,457.962.84
    4601166兴业银行407,0795,283,885.422.82
    5601328交通银行919,4674,174,380.182.23
    6600519贵州茅台17,2404,122,946.002.20
    7000002万 科A371,8073,312,800.371.77
    8601088中国神华137,1813,083,828.881.65
    9600030中信证券226,0482,854,986.241.52
    10601398工商银行573,2512,264,341.451.21

    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本期累计买入金额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601166兴业银行3,540,254.661.95
    2600036招商银行3,045,488.561.67
    3600770综艺股份2,463,795.981.35
    4600331宏达股份2,401,368.681.32
    5600016民生银行2,331,789.751.28
    6000878云南铜业1,976,217.931.09
    7601992金隅股份1,929,724.901.06
    8600030中信证券1,902,019.941.05
    9601258庞大集团1,878,290.701.03
    10600550天威保变1,858,633.001.02
    11601328交通银行1,820,920.001.00
    12601666平煤股份1,816,668.601.00
    13601318中国平安1,781,885.840.98
    14000423东阿阿胶1,756,066.870.97
    15000783长江证券1,726,481.400.95
    16000002万 科A1,690,303.000.93
    17002069獐 子 岛1,613,503.570.89
    18000728国元证券1,553,409.000.85
    19600015华夏银行1,547,695.850.85
    20601919中国远洋1,521,941.010.84

    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本期累计卖出金额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000792盐湖股份1,883,928.141.04
    2600111包钢稀土1,876,495.411.03
    3600516方大炭素1,821,580.421.00
    4000728国元证券1,816,138.401.00
    5601919中国远洋1,725,436.510.95
    6000768西飞国际1,720,460.520.95
    7600971恒源煤电1,586,742.890.87
    8600535天士力1,572,054.170.86
    9600320振华重工1,557,547.430.86
    10000800一汽轿车1,549,207.250.85
    11002244滨江集团1,533,986.230.84
    12002069獐 子 岛1,489,147.130.82
    13000933神火股份1,473,463.930.81
    14000960锡业股份1,421,986.520.78
    15600030中信证券1,411,984.560.78
    16600770综艺股份1,405,804.090.77
    17600804鹏博士1,388,755.650.76
    18600737中粮屯河1,369,535.880.75
    19601688华泰证券1,356,642.760.75
    20600208新湖中宝1,341,353.090.74

    买入股票的成本(成交)总额190,927,707.74
    卖出股票的收入(成交)总额196,410,871.84

    序号名称金额
    1存出保证金-
    2应收证券清算款-
    3应收股利254,037.23
    4应收利息2,406.30
    5应收申购款26,086.85
    6其他应收款-
    7待摊费用-
    8其他-
    9合计282,530.38

    持有人户数(户)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持有份额占总份额

    比例

    4,25155,348.5718,394,559.087.82%216,892,228.7992.18%

    项目持有份额总数(份)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公司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1,857,252.510.79%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0年12月10日)基金份额总额815,083,164.39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242,823,779.28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7,218,368.97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14,755,360.38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235,286,787.87

    券商名称交易单元数量股票交易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备注
    成交金额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佣金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 
    中金公司1137,942,704.3935.61%117,251.2235.89%-
    国泰君安1127,794,539.8232.99%104,763.2132.06%-
    东方证券1121,601,335.3731.39%104,719.3232.05%-
    国金证券1-----
    申银万国1-----
    国联证券1-----

    券商名称债券交易回购交易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占当期债券成交总额的比例成交金额占当期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成交金额占当期权证成交总额的比例
    中金公司------
    国泰君安------
    东方证券------
    国金证券------
    申银万国------
    国联证券------

      2012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九日